鞍山市公安局:新型警务是这样构建的









核心提示
“思路不能僵化,观念不能老化、服务不能简化”,这是鞍山公安机关广大民警对创新警务发展模式的全新理解。近年来,随着我省中部城市群的崛起,鞍山作为沈阳经济区这一国家战略中的重点城市,经济快速发展,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面对新的形势,单纯依靠传统的警务运行模式已无法满足社会发展日益变化的新情况。鞍山公安机关以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作为警务变革的第一信号,以创新精神和改革的魄力,统揽全局、把握先机,突破陈旧的粗放型警务发展模式,用时代的眼光审视警务发展理念上存在的不足,努力把握公安工作的规律性,提高能动性,增强创造性,以信息警务、阳光警务、民意警务“三大警务”为统领,全面推动钢城警务体制机制创新,实现了历史性突破,为公安工作的大发展注入了勃勃生机!
“三大警务”战略之一:信息警务
将信息化应用于指挥、打击、防范、执法、保障、服务等各个领域,全面建设信息化公安,提升新型警务核心战斗力
“在原有警务模式、指挥流程、作战方式不变的情况下,嵌入信息技术,是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的初始阶段。而我们推行的‘信息警务’是依托信息化建设成果,改变理论思想、组织结构、指挥程序和作战方式,向‘建设信息化公安’高端应用转变,全面提升新型警务核心战斗力。 ”鞍山市公安局局长助理姚伟介绍。
■理念解读——
信息时代的到来,给公安工作带来了一场全面而深刻的革命。警务信息化,这是继第四次警务革命——社区警务化之后的第五次警务革命。在全国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浪潮下,鞍山公安机关经过两年的超常规建设,信息化呈现出由战术应用期向战略应用期转变的趋势。站在新的警务时代潮头,鞍山市公安局党委敏锐地意识到信息化建设只是新型警务的“建构”阶段,由信息化引发的深层次警务运行模式变革才刚刚开始。对此,鞍山市公安局党委各位委员们取得了一致共识:变“建构”为“结构”,建立全新的警务运行模式,全力推动从“公安信息化建设”向“建设信息化公安”的大转变。一杆引领信息化建设走向纵深的“信息警务”大旗在全省公安机关独树一帜。
“信息警务”包含强化信息采集和管理的 “信息化基础工作体系”;强化科学决策和快速反应的 “扁平化指挥调度体系”;强化情报研判和预警制导的 “精确化打防管控体系”;强化警务装备和信息技术的“科技化勤务保障体系”;强化行政效能和便民渠道的 “网络化便民服务体系”。通过“五大体系”使信息化应用于指挥、打击、防范、执法、保障、服务等各个领域。
与传统的拼警力、拼体力的粗放式“双拼”警务模式相比,“信息警务”具有五大特点:指挥扁平化、打击精确化、情报信息化、决策多元化、服务快捷化。在侦破方式上,信息警务实现了案件侦破从 “以案到人”向“由人到案”、由“单兵打击”到“协同作战”的历史性转变,在服务群众上,信息警务实现了由单项服务窗口化向多项服务网络化发展。
信息警务打破了公安工作对传统发展路径的依赖,在警务运作、服务群众等方面开辟了新道路,成为公安信息化新一轮进步发展的“第一支点”。
■镜头聚焦——
2010年4月18日,鞍山市铁东区玉佛苑停车场里,一辆被盗的黑色桑塔纳轿车在接受巡警盘查时,突然撞倒民警驶离盘查现场。
警务指挥部通过遍布全市的视频监控系统及GPS警车定位系统在三分钟内便完成了接警、搜寻、锁定、通报四个步骤。
接警后不到五分钟,民警便在主要路段设置了堵卡点,对该车进行合围,半个小时后,两名犯罪嫌疑人束手就擒。
这是全省公安机关视频监控系统现场会上的一次模拟实战演练,演练的主要内容就是如何使用 “信息警务”指导实战,来自全省各市的公安局长对演练进行了现场观摩,在犯罪嫌疑人被抓的一刻,上百人的会场里爆发出了热烈的掌声。
这起抓捕盗窃车辆犯罪嫌疑人案件的成功处置,从一个侧面展示了鞍山市公安局信息警务强大威力。“我们已经建立集指挥中心、情报、信通、科技等8个部门为一体的警务指挥部,变过去‘市、区、所’三级指挥为‘点对点’精确制导,形成情报研判、决策指挥、扁平调度为一体的信息化警务指挥系统,极大地提高了打击效能。而GPS警车定位系统及车载视频系统实现了指挥员对民警的视频指挥调度。”鞍山市局警务指挥部主任杜立刚介绍说。
省公安厅领导在观摩完实战演练后,由衷地感慨道:“辽宁公安几代人的梦想终于实现了!”
■数字看点——
信息警务为鞍山市公安机关提升核心战斗力发挥巨大作用。
2008年,鞍山市公安局为基层民警配备数码相机189个,警务通145部,全市建立视频监控点位5867个,出租车安装视频监控设备163部,视频探头覆盖率35%。全年抓获在逃人员132名,犯罪嫌疑人234人,破获案件658起,其中,运用视频监控系统破获案件35起。
2010年,鞍山市公安局为基层民警配备数码相机275台,录音笔275个,为一线执勤巡逻民警和交警配备PDA和“现场执法监督记录仪”799台,全市社会共新建视频监控点位55700个,其中,金融部门、企事业、治安重点单位新建12089个,娱乐场所新建3000个,网吧整合新建1265个,治安复杂地区等重要部位新建189个,出租车5430辆安装了摄像监控设备,个体业主等其他单位新建2727个。视频探头覆盖率达到80%。全年共抓获在逃人员215人,犯罪嫌疑人439人,破获案件1358起。通过视频监控查获刑事、治安案件240余起,认定交通事故132起。
“三大警务”战略之二:阳光警务
将公安机关的执法和服务活动完全阳光操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旨在建立一个透明、高效、公正的公安执法体系
2010年3月,鞍山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与会的媒体记者宣布110接处警、治安、刑事案件告知和网上查询系统全面开通,从执法环节的源头直至案(事)件完结,把民警的执法工作全程“晒”出来,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
这次新闻发布会使鞍山市级媒体记者感受到了一个透明、高效、公正的公安执法体系正在形成,让执法在“阳光”下运作,这是鞍山市公安局推行“阳光警务”以来最直观的效果展现。
■理念解读——
“阳光警务”包括“阳光执法”和“阳光服务”两大部分,它通过在公安网上建立的各类案件、服务查询系统及手机短信告知、评议系统把执法、服务活动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全程监督之下,使公安机关的执法和服务活动能够在阳光下开展,各项公安工作能够在监督下行使,是警务公开制度内涵和外延的拓展和延伸。
“我们的‘阳光警务’要求公安执法在传统的执法公开基础上,从警务公开向执法办案公开延伸,从法律法规、办事须知向执法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延伸,从传统的墙上、纸上公开向网上公开延伸,让老百姓看得到、听得到、感受得到公安执法的公平、公正,从而提升执法公信力。这实际上是社会管理理念的一种转变。 ”鞍山市公安局法制处处长张庆宏说。
一直以来,公安机关习惯于以管理者自居,强势执法。鞍山公安机关通过实行“阳光警务”,使案件查处过程公开,热点焦点案件公开,执法自由裁量权公开,制约机制由事后监督转变为实时掌控。这无形中对民警执法办案形成了一种压力,必须让每一起经办案件都经得起推敲和检验,经得起“阳光”监督,有力的地推动了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的大幅提升,实现了社会效果与执法效果的统一。
■镜头聚焦——
2010年5月,从外地来鞍山经商的刘先生,因与顾客发生争执而报警。民警赶到现场进行了妥善的处置后,刘先生的
手机上接到了一条评议短信,让他对民警的处警工作进行评判。这让刘先生感到很意外,更令他感到意外的还在后头:当他从派出所做完笔录出来,民警告诉他可以在互联网上查询案件的办理情况。 “这真是太方便了!我们做生意的哪有时间总往派出所跑,警察的执法办案能在网上‘晒’出来,让我感觉很‘阳光’。”刘先生说。
2010年以来,鞍山市局通过信息化建设,全面实行“网上办案”,办案流程全部在网上固化下来,只有按照规范的执法程序才能逐级流转,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各类因素对执法工作的干扰。同时,系统自动将办案民警资料和案件进展情况,通过互联网向当事人公示,提供在线查询和监督服务。案件当事人不必像过去那样往返奔波,只需轻点鼠标,就能够了解自己案件的处理进程,还可以通过“所队长博客”等渠道,同办案民警在网上沟通交流。
“‘阳光警务’中的短信告知评议系统和案件网上查询系统所体现的是一种执法理念的转变——由被动执法向主动服务型执法转变,这种理念的转变促使执法者素质大幅提升,从而带动了执法水平的提高。 ”鞍山市公安局法制处负责人介绍。
“阳光警务”把民警的工作状态全部展现在公众的视线之下,民警执法的违规空间被最大限度挤压,民警在做什么、怎么做、效果怎么样,广大群众一目了然,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率显著提升。
■数字看点——
“阳光警务”大幅提升了公安工作的社会公信力。
2010年,“阳光警务”机制中的网上查询系统共接受群众查询8767人次;语音查询系统接受群众查询862人次;短信告知评议系统共发送告知短信1049条,收到有效短信回复638条,其中,非常满意516条,满意93条,不满意29条,鞍山市公安局组织专人针对 “短信告知评议系统”中的29条“不满意”回复,逐一进行了回访,并组织基层治安部门办案单位和民警对当事人“不满”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处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大警务”战略之三:民意警务
以民意为主导,以“大调解”、“大帮扶”、“大服务”、“大评议”四大工程为抓手,推动公安工作全面转型和创新
7月9日,在鞍山市公安局铁东分局的调解室里,来自鞍山市铁东分局湖南派出所、新兴街道办事处、铁东区司法局、铁东区东正律师事务所等几个单位的负责人,就一起民事纠纷进行调解,在多方努力下,一场很可能演变成上访事件的征地纠纷被成功化解。由鞍山公安局在“民意警务”推进过程中首创的“4+X”联调机制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理念解读——
当前,随着公安工作的发展进步,主动的、积极的服务型警务理念已经融入当前公安执法服务工作之中,“问计于民、公关互动”的警民沟通方式已被各地公安机关认可并实践。但鞍山公安机关认为,公安工作与“民意”的互动关系,绝不能仅仅停留在“问计于民”的公关沟通阶段,而是要迅速迈入“回应民意”的警务实践阶段。
“群众满意是评判公安工作好坏的第一标准。当前,我们的公安工作距离群众满意这一标准还有很大差距,有了差距就有了动能,我们抓住了‘民意’这一动能,将无形的‘民意’提炼出来,化为有形的动力,以此回应广大群众的期待,找到了一条实现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有效途径。 ”鞍山市公安局“民意警务”工作组负责人介绍说。
鞍山公安机关推行的 “民意警务”,以社情民意主导和评判警务工作,整合、发挥社会所有积极因素作用,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和方式,以 “大调解”、“大帮扶”、“大服务”、“大评议”四大工程为抓手,着力解决事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类问题。
通过复合式联动调解机制、一体化社会帮扶机制、问需型精确服务机制、开放性群众评议机制这四大机制的运行,“民意警务”成为鞍山公安工作最新亮点,在钢城大地奏响了一曲曲和谐的音符。
■镜头聚焦——
“我所在的小区,最近一段时间犬害横行,有很多居民被大型犬类咬伤,我想,我们治安部门是不是应该加大对犬害的整治力度。 ”一名市人大代表对鞍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王洪灿说道。
11月30日,鞍山市公安局在视频监控中心举行了一次特殊的评议恳谈会。说它特殊,是因为参加恳谈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媒体记者有权对公安工作进行评议。犬害、三轮车整治、足疗店、麻将馆、消防管理……评议内容全部是广大群众最为关心的热点问题。在为期四天的评议恳谈会中,来自治安、刑警、交警、消防等公安部门的“一把手”全部接受了群众的评议打分。
“我们这次开展的评议恳谈会,是‘民意警务’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一个月时间里,我们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对基层所队长、分局、支队一把手,乃至市局局长进行公开的、无记名投票评议。评议内容全部为群众最为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评议者可以各抒己见,既可以评议公安工作的好坏,又可以拿出对公安工作的指导性意见。我们就是要以听得起骂声的勇气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判。 ”鞍山市公安局纪委副处长蔡新家介绍说。
下午15时,由3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组成的评议团队来到视频监控大厅,通过电脑,围绕治安管理工作的5个热点问题进行现场评议。 15时03分,评议结束,视频监控大屏幕上瞬时显示出评议结果,治安支队群众满意率96%,评议大厅响起一片掌声。
“民意警务”为广大群众搭建起了一个参警议警、警务协商、民主监督的平台,通过建立开放、参与、合作、共赢的民意导向警务运行模式,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赢得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
■数字看点——
“民意警务”有力推动了警民关系的和谐。
“民意警务”战略实施以来,鞍山市公安局成功化解矛盾纠纷766起,帮扶群众8700余名,全局新开通“民e警务”网页、“阳光警务”直播间等警民在线交流平台4个,全市公安机关召开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民意调查会117次,吸纳群众意见2114条。部、省、市级领导先后对“民意警务”工作批示7次,社会各界、专家学者对“民意警务”评价达170余条。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领导认为:鞍山“民意警务战略”有思路、有创新、有成果、有影响,是一项值得推广的经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一名教授评价:“民意警务战略”的理念先进、框架成型、涵盖全面、涉及广泛、措施得力、方法有效、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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