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宝安跨区域合作 交界处报警两地公安不可推诿
前日,长安公安分局局长黄国权(左)与深圳宝安警方签订区域警务协作签约。南都记者 韩成良 摄
前天,长安公安分局与相邻的深圳宝安公安分局在深圳公签署了“区域警务协作签约”。今后,两地警方将建立定期的警情通报及联席会议等六个方面的合作制度,以消除地区间、警种间、部门间壁垒,形成合力打击跨区域流窜作案犯罪活动。
警情常通报 行动常联合
长安和宝安两地签了警务协作签约后,长安公安分局与深圳宝安公安分局已在“警情通报、联席会议、联合行动、直线联系、警情首接责任、办案协助”等六个方面达成共识并将形成制度。
根据协议,长安和宝安两地交界处的派出所每月起码要进行两次警情通报,对交界区域治安难点进行分析研判;交界处有重大警情时,公安分局或派出所可与对方直线联系通报。
协议规定,两地公安机关将根据不同时期的警情,不定期组织针对流窜作案、跨区犯罪的联合打击行动;两地警方接警时,如不属于单位管辖的,也要出警,后移交,不可推诿扯皮;对跨区域重大案件,交界区公安机关经协商可抽调专门警力进行联合办案。异地办理案件可先期处置,后补齐手续。
合力打击跨区域流窜犯罪
据了解,长安和深圳宝安松岗相邻,两地经济发达,社会人员构成复杂。犯罪分子跨区域犯罪现象屡有发生。尤其是两地交界区域的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相对困难很多。据介绍,以往两地警方需要合作时,常要通过各地的市级公安局进行联络。因此,两地警方签订的这份协作协议有重大的积极意义。
长安公安分局黄国权局长在前天的签约仪式上介绍,今年9月以来,我国长三角4省市、东北地区、环首都7省区市、西北地区都相继建立了区域警务合作机制。这一系列动作释放出一种信息,即“区域警务协作”将成为我国未来警务发展的全新走向。
“宝安、长安两地警方签订合作协议,也是是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一个延伸。这份协议能最大限度地消除地区间、警种间、部门间的壁垒。给两地交界处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带来很大的便利。对打击一些社会影响大、跨区域流窜作案等重特大案件,可形成高效有序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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