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浙皖沪公安治安部门签约区域警务合作
苏浙皖沪公安部门18日在上海签订《苏浙皖沪公安治安部门区域警务合作操作办法》。根据操作办法,江苏、浙江、安徽、上海三省一市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将大力推进区域警务合作,积极构建打防管控一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据了解,四地公安机关以三级架构、点对点运行为载体,健全完善了涵盖“信息互通共享”“区域治安联合管控、整治”“电力设施、油气管道安全防范”等6方面的治安部门区域警务合作机制,并形成了具有较强前瞻性、指导性、实效性的操作办法。
上海市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张学兵说,签约各方要从实战需要出发,进一步完善合作机制的组织架构和联勤模式,充分发挥四地公安治安部门的整体作战优势,实现跨区域治安工作的无缝衔接和有效配合,努力提升驾驭区域治安局势的能力和水平。同时,要着力提高跨地区诸警种合作联动与合成作战水平,不断推动区域警务合作向深层次发展。
此前,苏浙皖沪公安机关于9月26日在上海还签署了刑侦、禁毒区域警务合作协议,联手打击跨区域刑事犯罪,为维护区域内社会治安稳定、实现“平安世博”目标发挥了重要作用。
世博安保工作启动以来,苏浙皖沪四地公安治安部门紧紧围绕环沪“护城河”工程和苏浙沪警务联勤指挥机制要求,在危险物品管理、区域治安联防、救助管理等方面也建立了紧密的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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