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在全省首创农村“依托型”警务室
已经建成的79个“依托型”警务室占全市农村警务室总数的32%
新型警务室建立后,铁岭市农村可防性案件发生率同比下降29.94%
农村警务室是公安警务工作在农村延伸的平台。我市公安机关不断创新农村警务工作模式,从今年4月起,吸纳各村屯治安积极分子为辅警,并以这些治安积极分子的家庭为依托建设驻村警务室,使农村警务服务实现了24小时不间断。辅警与驻村警务室民警积极配合,通过与农民面对面地沟通交流,及时准确掌握农村治安防范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有效解决农民关注的治安热点、难点问题,在维护农村社会治安稳定中发挥了作用。截至目前,全市共建起79个“依托型”警务室,占农村警务室总数的32%。据省公安厅认定,我市推行的农村“依托型”警务室建设模式为全省首创,创造了农村警务服务的新经验。
市公安局社区警务管理支队支队长王雅彬介绍,农村“依托型”警务室建设主要针对以前农村警力分布不均、警务辐射有限、原驻村警务室民警上下班往返路途较远等问题,将警务室设立在村卫生所、食杂店、彩票站以及村干部、治保主任和治安积极分子家中,并将卫生所、食杂店、彩票站的经营业主、村干部及家人吸纳为公安辅警,借助上述人员能够24小时值守在警务室的优势,确保民警不在时,由他们承担治安信息采集、巡逻防范等警务工作。“依托型”警务室可以为村民提供全天候的各类警务服务,成为农村治安的防范员、矛盾的调解员、农民的办事员和普法的宣传员,同时当有警情发生时,可以做到快速反应。
为确保全市农村“依托型”警务室正常运转,市公安局在《铁岭市公安局进一步加强警务室建设实施意见》等文件中要求,农村“依托型”警务室面积要达到15平方米以上,各级公安机关按规定标准为其配备警务装备。农村“依托型”警务室建立以来,全市农村各类可防性案件发生率同比下降2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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