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警方工作会晤在哈尔滨举行
根据1992年12月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和俄罗斯联邦内务部合作协议书》和2004年8月31日在中国哈尔滨市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省公安厅代表团与俄罗斯联邦远东联邦区内务机关代表团会晤纪要》精神,为了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公安厅与俄罗斯联邦远东联邦区内务总局及相关边疆区、州内务局之间建立的国际执法合作四项制度,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双方的国际执法合作关系,拓展合作领域,维护两国边境地区社会治安稳定,服务两国科技、文化、经济合作的发展, 9月9日,黑龙江省公安厅代表团与俄罗斯联邦远东联邦区内务机关代表团在哈尔滨市成功举行了定期工作会晤,并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省公安厅代表团与俄罗斯联邦远东联邦区内务机关代表团会晤纪要》。
本次会议,中方代表团团长为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孙永波,成员由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王大伟以及省公安厅国际合作总队、经侦总队、刑侦总队、有组织犯罪侦查总队、出入境管理局、禁毒总队、反恐怖总队的主要领导组成;俄方代表团团长为俄罗斯联邦远东联邦区内务总局局长费利科斯•巴甫洛维奇•瓦西里科夫少将,成员由俄罗斯联邦远东联邦区内务总局、滨海边疆区内务局、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内务局、勘察加边疆区内务局、犹太自治州内务局、阿穆尔州内务局的主要领导组成。
9月9日下午,双方在热情友好和务实的气氛中举行了工作会谈,总结回顾了去年定期会晤以来双方开展国际执法合作取得的成绩,并就进一步加强双方的国际执法合作达成了一致意见:
一是进一步加强打击跨国犯罪合作和反恐合作;二是进一步加强世界性大型活动的安保合作;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双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
会谈结束后,双方代表团团长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省公安厅代表团与俄罗斯联邦远东联邦区内务机关代表团会晤纪要》。
这次会晤取得了建设性的成果,将对双方今后一个时期的国际执法合作产生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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