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宣传处正式更名为警察公共关系处
深圳市公安局警察公共关系处揭牌
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宣传处今日正式更名为警察公共关系处。揭牌仪式于下午14时15分举行,深圳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李铭、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苏会军为深圳市公安局警察公共关系处共同揭牌。
深圳市公安局在其官网上表示,宣传处更名为警察公共关系处,标志着深圳警队从传统公安宣传工作模式到现代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全面转变。具体而言,是要实现理念的转变,机制的转变,工作模式的转变,从以往单向的宣传向积极与市民的双向互动,沟通交流转变,向信息公开、建设和谐警民关系方向转变。
警察公共关系处在原有职能的基础上,增加了警察公共关系建设、舆情处置及构建警民和谐关系三项职能,负责策划、组织、指导、协调全局的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指导全局警察公共关系联络员队伍开展工作;负责公安机关与相关政府部门、人大、政协、社会组织、群众团体联络,拓展沟通交流平台,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组织、协调、指导和管理全市公安机关的新闻发布工作,与各级媒体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完善网络发言人机制,通过现代网络传播手段,拓展网络沟通平台;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开展警营文化建设等工作。
香港是全世界最早拥有警方公共关系机构的城市,从1968年至今已经有42年历史。香港警察公共关系科下辖“社区关系课”与“新闻及宣传课”,负责整合对外发布信息、宣传、沟通等功能,24小时为本地和海外传媒提供服务。
2003年4月,武汉率先试水,成立了内地公安机关的首个公共关系处。2010年7月,北京市公安局“公共关系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揭牌,局长傅政华亲自挂帅组长,这是全国第一个省级公安机关的公共关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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