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公安成立刑事犯罪举报中心 实行举报有奖
记者从昆明市公安局获悉,为加强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实效,鼓励和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协助公安机关破案,昆明市公安局决定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成立刑事犯罪举报中心,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接处警制度,并对犯罪线索实行举报有奖。
举报有奖实行每案必查、破案必奖的原则。对接报的所有涉及案件、违法犯罪人员、在逃人员、赃物的线索,公安机关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提供的线索经调查核实破获案件或抓获逃犯的,遵循“大案大奖,小案小奖,案案有奖”的原则进行奖励;多人举报同一案件线索的,奖励第一举报人。
据介绍,社会各界群众可对一切刑事犯罪行为和公安机关通缉的逃犯线索进行举报;举报内容包括各类刑事犯罪线索和公安机关通缉的逃犯,作案人员的姓名、住址、藏匿地点及主要犯罪事实;举报内容要求实事求是,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共同犯罪成员向举报中心揭发同伙犯罪的,按自首论处;举报重大犯罪线索的,一经查实,按立功论处。
举报人可拨打电话3015198举报,也可以投递信件举报,或者直接来人举报。举报人在举报过程中可以不报姓名、单位、住址,采用匿名举报。不论匿名或实名,举报人须向接警员提供一个本人设定的6位数密码。举报人凭设置的密码查询有关提供线索的查证情况及奖金数额、领取方式和时间。刑事犯罪举报中心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对举报人及举报线索均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维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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