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发布机制推动警务公开
广东省深圳市处在改革开放前沿,毗邻港澳,信息传播高度发达,重大案(事)件发生后常常迅速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如何促进警务公开、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成为新时期深圳公安宣传工作的一大课题。对此,深圳市公安局在新闻发布方面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尤其是2008年,深圳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李铭上任伊始,就在走访媒体时提出了“公开、透明、正面、积极”的深圳公安宣传原则,为打造阳光警队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深圳市公安局2008年举行新闻发布会119场,2009年举行114场,今年已举行57场。高频率的新闻发布既保证了警方权威声音的及时到位,又满足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新闻发布会已成为公众了解深圳警务工作和社会治安状况的重要窗口,成为警方与媒体良性互动与交流的重要平台。三级新闻发布机制:
延伸发布广度深度,锻炼各级发布人才
自实行新闻发布制度以来,深圳市公安局在实践中逐渐建立起了适应信息化时代要求的新闻发布机制,出台了《新闻发布工作办法(试行)》,对建立“三级新闻发布机制”作出了明确的规范:在市局、各分局和相关警种以及各基层所队分别设立一名新闻发言人。同时,还确立了新闻发言人助理制度,由市局警察公共关系处负责人和各分局、相关警种的新闻发言人同时担任市局新闻发言人助理,协助市局新闻发言人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在2009年召开的百余场新闻发布会中,在各行政分局、基层派出所召开新闻发布会33次,在各警种及窗口服务单位举办新闻发布会45次,占了半数以上,把新闻发布大比例地延伸到了各分局、各警种和基层所队。
随着分级发布制度的提出及正式确立,从市局、各分局、各业务处(支队)到各基层派出所都逐渐意识到,通过本局新闻发布会这个平台,既能及时发布公安信息,又能最大限度地赢取舆论理解支持,并能锻炼和提高队伍应对舆情的能力。分级发布的模式,把新闻发布工作前移至基层一线、突发事件和重特大案件侦破现场,减少了工作环节,提高了警方对舆情快速反应的能力,也契合新闻报道规律,受到了媒体的普遍欢迎。
舆情应对及时高效:加强舆论引导,牢牢掌握主动权
在对新闻发布工作的不断探索中,深圳市公安局充分认识到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和恶性案件的关键时刻,早报比晚报好、自己报比别人报好、主动报比被动报好,逐步改变捂盖子、堵漏洞、压案子的传统做法,充分用好新闻发布这把利器。一有重大案件发生,立即启动新闻应急反应机制,一方面保持与相关媒体的沟通和协调,另一方面对案件进行跟踪核实,对事实真相已掌握清楚或告破的案件,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告知警方权威调查结果和事实真相。
5月12日晚7时许,深圳盐田民警开枪击毙歹徒。深圳市公安局迅速反应,当晚立即在盐田派出所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了事件有关细节。新闻发布之后,很多群众自发赶到医院,看望受伤民警,称赞民警的英勇行为。
在日常的工作中,深圳警方结合舆情信息的研判和各媒体的采访需求,有针对性地就公安重大行动以及社会关心的焦点治安问题进行新闻发布。针对近期社会广泛关注的校园安全等问题,该局先后组织了相关新闻发布会,一系列警方工作部署以及便民利民服务措施等通过新闻发布会这个平台向社会公布,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新闻发布评估体系:
不断总结积累经验,全面提升发布水平
深圳市公安局在保持全方位、多层次、高密度的新闻发布工作态势的同时,力求对每一场新闻发布会做到精心策划、精心组织、精心安排,并成立了由指挥、调研、情报、法制、公共关系、网警等部门组成的新闻发布工作评估小组,对重大或敏感事项的发布,由评估小组进行综合评估研判,并提出发布意见、审核发布内容,建立了一整套严格规范的发布及评估程序。
为及时准确收集信息、分析研判过滤信息,深圳市公安局在每一次发布会召开前,召集发言人及出席人员对发布内容进行预评,并对舆论关注的重点和热点问题做回应准备;发布会结束后,召集有关专家、新闻发布单位、新闻发言人、资深新闻工作者等,一起对本次发布会的选题策划和设计、发布内容审核、发布现场管理、发言人的表现、记者提问、媒体报道、舆论反应等进行全方位评估,以确保公安机关新闻发布的严肃性、权威性和规范性。
此外,深圳警方还确立了新闻发言人培训制度。由市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组织对全局新闻发布工作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把新闻发布业务纳入了各类领导干部进修班、培训班的基础课程,通过模拟发布、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各级发言人的新闻发布和与媒体沟通协调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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