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短信评警察 广州公安局本月起推出考评新措施
动动拇指,发条短信,就可对广州市公安机关的工作作出评价。从6月1日起,广州市公安机关正式启动群众满意度短信测评工作(简称“短信评警”)。
警方表示,该项工作启动后,市民拨打110报警、到派出所报案、办理户政业务等,广州市公安机关都会通过系统自动发出一条征询群众意见的短信,群众只要通过手机短信回复数字“1”、“2”、“3”,就可以对公安机关的工作作出“满意”、“基本满意”或“不满意”的评价。对于市民“不满意”的短信回复,公安机关督察、政工部门将落实专人在24小时内进行专门电话回访,主动听取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经查证属实的,将责成被诉单位及民警个人限期整改,并将群众评价结果与民警工作绩效考核挂钩。
警方介绍,启动短信评警工作,是为了主动听取市民意见和接受群众监督,以进一步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工作,提高全市公安机关服务群众水平,建立更加和谐的警民关系。
此外,群众还可以主动发送评价短信到以下号码对广州市各区公安分局、县级市公安局基层单位及民警的工作进行评价:
106573020110241(越秀区公安分局)
106573020110242(海珠区公安分局)
106573020110243(荔湾区公安分局)
106573020110244(天河区公安分局)
106573020110245(白云区公安分局)
106573020110246(黄埔区公安分局)
106573020110247(萝岗区公安分局)
106573020110248(南沙区公安分局)
106573020110249(番禺区公安分局)
1065730201102410(花都区公安分局)
1065730201102415(从化市公安局)
1065730201102416(增城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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