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安系统将大力推进阳光执法
记者18日从吉林省公安厅了解到,为了改进吉林省的执法作风,提高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水平,吉林省公安厅将大力推进阳光执法,提高执法的开放性、透明度和公信力。
吉林省公安厅副厅长韩英俊表示,吉林省公安厅将采取一系列措施推进阳光执法,其中包括大力推行执法告知制度和案件回访制度,最大限度地将执法证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公之于众等。
对公安机关行政审批项目的法律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审批时限、收费标准等全部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在办理刑事案件中,除对涉及国家秘密、共同犯罪、集团犯罪、黑社会性质犯罪等需要视情况保密外,一律实行立案回告、破案回告、命案进展回告,对被害人、证人、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公开办案程序、时限、进展和结果。
在办理行政案件中,告知当事人及家属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处罚的种类和幅度,违法嫌疑人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推行治安案件公开调解、劳教案件公开聆听、火灾和道路交通事故公开认定、疑难信访案件公开听证等公开制度。在执法质量考评中,发现案件事实不清、定案证据不足、量裁尺度不当、当事人提出异议的案件,通过电话向当事人了解情况或直接面见当事人,必要时重新展开调查。
另外,全省公安机关还将实行报警回执查询制度,即公安机关给报警群众发放系统自动生成的带有序列码的报警回执,报警人可凭借报警回执查询案件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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