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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探索

济南公安上下学"高峰时空"动态巡逻守护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作者:李平伟 李鹏 发布时间:2010-05-04 08:11:56 浏览次数: 【字体:

 

     针对近期发生的侵害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恶性案件,连日来,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多次召开会议,研究相关对策,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强化上下学"高峰时空"动态巡逻守护,深入开展校园周边及内部安全检查,督促学校落实人、物、技防等各项安全措施,加强学校应急处突实战演练,严防发生危害学生人身安全的恶性案件。

    各级公安机关将主动加强与教育等主管部门和辖区街办、乡镇的协作配合,联合集中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固化校园安全防范长效机制,提高校园安全系数。同时,结合全时流动警务和基层基础工作,以辖区为重点,在上学、放学时段、中午时段和学生晚自习下课等时段,增加必巡点和必停点,加大学校及周边动态巡逻和定点停靠密度;建立高峰时空民警护学的"助学岗"制度,提高震慑效应和快速反应能力。交警部门进一步完善、更新学校门口的交通标识提示斑马线、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及时对校车进行安全检测,清理非法营运的机动车和人力三轮车;特别是加强校园门口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减少学校周边交通事故,确保师生出行安全。

    配合教育部门和辖区街办、乡镇,对各中小学、幼儿园内部及周边社会面,全面开展调查摸底,逐一建立台帐,加强风险评估,严格落实管控措施,严防漏管失控。经文保、治安、交警、消防和辖区派出所等要会同教育部门,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学、幼儿园值班值守、安全措施、防范器材、应急体系等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漏洞,最大限度减少各类危险因素和不安全隐患。

    加强校园日常安全监管,以派出所为单位,实行学校、民警联系制度,配合学校做好内部安保工作,有条件的派出所要把社区警务室建在校园或周边区域,提高师生和家长的安全感。在现有校园人、物、技防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各种防控资源,协调教育部门组织各中小学、幼儿园增派保安、落实监控、增配简易有效的物防器材等,确保遇有突发情况时能够有效制服犯罪,起到保护自身安全的作用。

    各级公安机关将督促教育部门进一步完善细化各项处突方案、预案,组织开展"防冲闯、防侵害、防劫持、防破坏"演练,切实提高师生自我保护和防范处置能力。继续推进社区民警担任法制副校长的工作机制,深入宣传法制和消防、交通安全知识,传授自防、自卫、自救技能,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自防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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