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公安局出台命案侦破新机制
“现行命案破案率必须在93%以上,两人命案市局局长必须亲自挂帅破案。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一把手’是侦破命案的第一责任人,对命案侦破负总责。”昨日,周口市公安局颁布了《周口市公安局侦破命案工作新机制》。
新机制明确侦破命案工作责任,落实公安部“一长双责制”的实施。对造成1人死亡的命案,周口市公安局副局长、刑警支队支队长、刑科所所长,各县(市、区)公安局局长、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刑警大队大队长、刑事技术中队中队长,责任区派出所所长和刑警队队长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现行命案破案率要动态保持在93%以上。一次死亡两人及两人以上的案件,市公安局局长必须挂帅深入一线指挥侦破工作。对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命案,必须请求省公安厅予以支援。对一些重大、复杂、疑难命案现场勘查和物证检验工作,现场勘验指挥员要及时请求上级公安机关调派技术专家予以支援。
新机制还强调实行命案侦破查控统一指挥。由市公安局成立“命案侦防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市公安局党委成员轮流值班。对突发命案需在全市紧急堵截查控犯罪嫌疑人的,直接通知各县(市、区)公安局局长和市公安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调集各警种和街面警力开展围追堵截。
新机制还规定了命案侦破奖励制度:凡侦破1起厅级以上挂牌督破案件,市公安局奖励现金2万元;抓获1名部级督捕逃犯,市公安局奖励现金1万元;侦破1起系列性案件,一次带破5起以上命案的,市公安局奖励5至10万元。年终完成命案侦破任务的,市公安局对前3名单位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和1万元。同时,对在侦破命案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予以重用。(通讯员任君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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