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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探索

重庆交巡警总队正式成立交警巡警合二为一构成新型防控警务体系

来源:重庆市政府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0-02-08 15:13:51 浏览次数: 【字体:

 


      昨晚8时20分,随着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一声令下,集结在市公安局大院的100辆新式警车、100辆警用摩托车闪着警灯,从市公安局出发奔赴主城各区街头,一个复合型新型警种———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总队正式组建成立。与此同时,全市社会新型防控警务体系全面启动。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光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远牧,副市长周慕冰,市政协副主席陈景秋出席启动仪式。
  交巡警合一的警务模式,是世界大多数国家普遍采用的成熟警察勤务模式。相比之下,现行的“交巡分离”模式,“交警只管交通、巡警只管治安”,存在较多警务矛盾,也由此带来执法漏洞,并导致执法质量低下。交巡警合一后,交巡警将集交警和巡警职能于一身,担负起维护治安、管理交通、打击犯罪、服务群众四大职能,是一支履行刑事、行政和道路交通管理执法职责的复合型警种。通过将交通管理、刑事执法、治安管理三大职能有机融合,可实现一警多能,变原来的“110接警多级移交制”为“交巡警一级处警制”,变“传统的8小时工作制”为“24小时全天候防范机制”。
  交巡警上岗后,将按照精确指挥、机动高效、以点控线、全时覆盖的勤务原则,24小时不间断进行巡逻防控,指挥交通,第一时间接受群众报警求助,进一步提高群众见警率、警察与犯罪分子的碰撞率,从而减少治安、刑事案件和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增强群众安全感,确保交通畅通安全。
  启动仪式上,刘光磊说,交巡警总队的成立和社会新型防控警务体系的启动,是在借鉴世界先进警务理念基础上的一种创新,是夯实平安建设的有力抓手,必将为平安重庆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重庆交巡警总队 交警巡警 新型防控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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