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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探索

湖北省公安机关建立警务信息质量责任制

来源:公安部网站 作者:刘美兰 肖新民 发布时间:2010-02-03 21:09:29 浏览次数: 【字体:

 

  湖北省公安厅近日出台《全省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基础信息核查采集录入工作方案》,决定在全省分4个阶段,开展为期8个月的“警综平台”基础信息核查、采集、录入和纠错治假专项工作。湖北省公安厅将建立信息质量终身负责制,实行领导问责制,同时追究责任民警和管理人员的责任。

  湖北省公安厅要求,各市、州、县公安机关“一把手”要亲自抓专项工作,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创新社会管理,充分发挥人口、计生、税务等协管员的作用,实行内外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信息质量纠错治假工作的督办和通报机制,加强分类指导和质量监控。省厅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察、法制部门将通过“警综平台”开展信息质量抽查和监督工作,并适时排名通报。

湖北省公安机关 警务信息质量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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