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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探索

江西公安全面推行网上办案

来源:新法制报 作者:彭贤渭 王卫红 杨海涛 记者刘平 发布时间:2010-02-01 08:30:03 浏览次数: 【字体:

 

     2009年12月28日,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舒晓琴在全省公安局长会议上提出,从2010年1月1日起,全省公安机关所有案件一律从网上流转(简称网上办案)。

  “现在实现网上办案,办案民警再也不用来回奔波,只要将做好案卷存在网上,通知领导上网审批即可,从而大大减少审批时间和节省办案警力,节约了办案成本,且执法过程较之前也更加规范了。”从警21年的南昌市公安局红谷滩分局红角洲派出所副所长卓海如是说。

  “实现案件网上流转,使民警办理案件更加规范化,从而提高了办案效率,整合了警力,增强了战斗力。”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江西警方》记者专访时表示,网上办案还使得办案更加公平公正。

  以前往返六七趟如今只需轻点鼠标

  1月27日14时10分,南昌,倾盆大雨。南昌市公安局红谷滩分局红角洲派出所2楼治安民警办公室内,几名民警正在目不转睛盯着电脑显示屏,双手不停地敲打着键盘。一名张姓民警告诉记者,因他们刚参加公安工作,正在熟悉新型的办案模式“网上流转”。随后,张警官向记者演示了一遍案件网上流转程序。

  什么是网上办案?网上办案是指利用信息、网络技术,依据法律、法规对各类案件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案件信息、人员信息、单位(或称组织)信息、物品信息、法律文书、业务表格等进行采集、储存、检索、传递、审批、打印等操作,实现案件办理业务在公安网上流转,使案件办理业务更加规范化。

  “没有实现网上办案前,一起刑案,办案民警从立案、侦查、决定、执行强制措施,直至最后移送犯罪嫌疑人,至少要在分局与所队之间往返六七趟;实现网上办案后,办案民警再也不用来回奔波,只要将做好案卷存在网上,通知领导上网审批即可,从而大大减少审批时间和节省办案警力。”该所副所长卓海说。“我从警21年,刚参加公安工作时,想都不敢想,办理案件业务会网上流转。”卓海说。网上办案没以前繁琐,只需一名民警通过警务综合系统,把案件递交给上级进行审核审批就可以了,既方便又快捷。

  “以前发生一起案件,可能需要3名民警同时工作,实现网上办案,只需一名民警就可以轻松完成。”卓海说。

  “民警轻点鼠标,登录网上办案系统,案件情况便一目了然。”新余市公安局袁河分局派出所黄警官大叹,“有了网上办案,已很久没去分局了。”

  “原来用纸质审批案件很麻烦。”黄警官说。从立案到采取强制措施再到解除强制措施和结案。一个案件办下来,办案民警要跑很多回局里,每回来到局里既要找法制科的民警审核初审把关、又要找局领导审批,还要倒回来找法制科开法律文书,最后到局办公室去盖公章。现在,只要网内免费电话一打,法制科民警和分管局领导都能很快审批流转,直到打出正式法律文书都不需要找任何人。

  网上办案对群众更加公平公正

  “现在实行‘网上流转’”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杜绝发现案情不进行立案、查案和瞒案的情况民警卓海告诉记者说,网上办案对老百姓更加公平公正。比如,110民警出警了,信息就被录入警务综合平台,信息就不能再进行更正或删除,民警即使破不了案,也要依照办案流程进行往下办理业务,领导也会对案件进行监督和审查,很大程度上可以杜绝民警瞒案、隐案等情况。

  万安县公安局法制科负责人说,网上办案,民警必须按程序走才能一步步地往下办,不能违法跨越,如办案民警的身份、被讯问人(询问人)的权利、义务等。特别是网上笔录制作系统,还根据讯问、询问的对象不同分别预设了一套问话提纲。提纲开始部分是笔录的基本部分和必须的法律程序,给办案民警以提示,让一些新办案民警可以借鉴,使笔录条理清晰。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民警在办理案件时,有时忙起来会填错一些信息,填错后自己当时也不易发现,这类误差会耽误办案时间。在网上办案就完全可杜绝这样的问题,网上系统有效地规范了执法工作程序,采用下一步提示的方式,各个环节按照系统预设的程序和时限进行。如果违反了办案程序,操作系统将拒绝执行并自动予以提示,无法进入下一步操作,可以从源头上杜绝不按程序、时限办案等问题。

  上述负责人还说,纸质办案时,未破刑事案件很多,办案民警调动又频繁,这些案卷的保管和移交很不到位,有的案件在案发10年后才破案,可要找到当时的案卷是非常困难,或者即使找到了案卷也可能材料不全,而实行网上办案就可以克服这个弊端。

  网上办案后,只要网上点击案件就能发现案件存在的问题,以便法制部门及时提出改正意见。如:民警超期办案时,办案民警和执法监督部门会自动接到报警、弹出提示,避免民警违法办案,内部执法监督机构很快就能发现是否依法办案。

  在省公安厅提出网上办案之前,2008年,鹰潭警方就大力推行网上办案,100%的案件实现了网上流转,依托警务综合平台建立了网上办案系统,每一起案件从接处警开始到办理结束都在平台上操作。

  “民警办案如果不符合程序就寸步难移,工作不符合标准也能及时发现。”鹰潭市公安局徐良雪认为,案件网上流转系统的运用,规范了民警的执法程序,堵塞了执法的漏洞。

  余江县公安局法制科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局从2008年4月开始就实行了案件网上流转,经过1年多的探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09年优质行政案件与上年相比上升了15%。

  基层民警建议公检法同步网上办案

  “在没有用案件网上流转系统之前,我们办理一宗刑事案件立案,要专门派两个人到公安分局办理,一般要好几个工作日才办妥。现在,我们把案件一录入,领导就可以网上审批,鼠标一点,工作就完成了。”南昌市公安局红谷滩分局红角洲派出所负责人章斌说。

  新余市公安局有关人员告诉记者,实行网上办案,民警只要在网上呈报审批,相关部门领导通过网上审核材料,并用电子章盖章审批,甚至领导在外地出差,也可以登录公安网实行“异地办公”。派出所处理一般的治安案件,如果全程使用网上办案,正常情况下不用一小时就应该可以对嫌疑人作出处罚决定或送进拘留所。

  章斌告诉记者,现在只是公安机关在实行案件网上流转,他有个建议,“如果公安、检察院、法院3家一起能实行案件网上流转办案模式,同步共享,那就完美无缺了”。

  网上办案全省全面推行

  2009年12月28日,全省公安局长会议在南昌召开,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舒晓琴在会上提出,从2010年1月1日起,全省公安机关所有案件一律从网上流转,不从网上流转的案件法制部门不予审核,不出具法律文书,案件审批人不予审批,加强网上办案情况的巡查,及时掌握执法办案单位办理案件的网上运行情况,与统计部门数据进行核对,每月进行通报。

  2010年1月10日,舒晓琴与网友在线交流时,许多民警针对网上办案问题,以网友的身份与她进行了探讨。一位民警网友“连锁店”担心:“通过网上办案解决立案不实的问题还是很难的。”

  对此,舒晓琴鼓励“连锁店”,只要下决心就能解决好这个问题。舒晓琴表示,实行网上办案、网上监督不仅是为了解决立案不实的问题,而且是确保执法质量、完善警务机制的重要载体。立案不实的成因确实很复杂,但必须解决好,既要强力推行网上执法办案,还要完善相应工作机制、健全治安评价体系。

  舒晓琴还表示,省公安厅正在进一步完善网上办案的功能模块,今年培训的重点之一将是信息化应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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