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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警务用人机制改革 注“清水”盘活公安队伍

来源:人民网 作者:安洋 刘鑫焱 发布时间:2010-01-31 21:20:16 浏览次数: 【字体:

 

 ■新机制变过去的“鞭打快牛、好活懒牛”为“激励快牛、优待黄牛、鞭打慢牛、淘汰病牛”,最终达到“不须扬鞭自奋蹄”的目标

  ■以前升职是干得好、等机会,现在则是干得好、有机会

  太原警务用人机制改革

  当前,由于上下、进出机制不畅等原因,一些地方的公安机关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鞭打快牛、好活懒牛”的现象。针对这一机制性瓶颈,去年4月以来,拥有近8000名警察的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大刀阔斧地推进用人机制改革,着力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用人环境。

  考核评议相结合

  考评机制“有血有肉”,更加人性化了

  “以往,公安队伍的考核规定可操作性差,大家凭印象打钩,缺乏客观性。”这是太原市小店区营盘派出所民警武利军的看法。对此,不少民警都有同感。以往的考核结果也不与切身利益直接挂钩,你考你的、我干我的,正所谓:“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

  “现在的考评机制‘有血有肉’,更加人性化了。”武利军说。新机制在公开、公平、公正的条件下实行考、评结合。考,公安局在网上建立了绩效考核评议系统,执法办案、行政审批、监督检查等工作,都在网上进行,并与考核系统自动关联,生成考核结果;评,以评议为手段对难以量化的工作进行调节,网上评议,群众评议,上下级、平级单位横向等评议,建立起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质量评价体系。其中,业务考核占75% ,评议占25%。考核、评议结果相加,生成最终的考评成绩。通过考评结合,新考评机制全面反映每个单位、每名民警的工作和执法执纪情况。

  新的量化考核指标充分考虑不同警种、部门、地区差异,更加切合具体实际,可操作性强,有效避免了量化考核的“僵化”、“随意”。更为可贵的是增加了群众因素,使民警们为老百姓服务更为积极、主动、热情。

  每年年终,根据考评成绩,太原市公安系统所有警官、警员都被划分为“优等”“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谁是‘快牛’、‘懒牛’、‘病牛’一目了然,在用人机制上,不同类型的‘牛’享受不同待遇”。武利军打了一个巧妙的比方。

  严格推行聘用制

  破解“一纸任命到退休”、“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的难题

  “以前升职是干得好、等机会,现在是干得好、有机会。”太原市公安交警支队迎泽一大队中队长姚继平认为,现在的警员、警官,只要有能力、工作好,就有好前程。

  过去在机关单位,小错不断、大错不犯,照样一把“铁交椅”坐到退休,此类现象并不鲜见。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目前的公安队伍管理缺乏公平、合理、有序的退出机制。而太原市公安局把考评结果作为警官、警员“上下”、“进出”的重要标准,破解“一纸任命到退休”、“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的难题。

  太原市公安局实行聘任制,以一年为聘期,只有在年度考评中被评为“优等”的,才有提拔选聘的资格;达到“合格”以上等次,才可以在次年续聘;“基本合格”的,予以解聘,参加后进民警待岗培训,培训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后,竞聘下一级警官或同级警员职位;“不合格”的,解聘降职降级、待岗培训;连续两年“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警员只有考核达到“优等”的,才有资格转任同级警官。连续5年达到“优等”的,直接晋升上一级警员职务;连续6年达到“合格”以上,其中两年达到“优等”的,直接晋升;连续7年达到“合格”以上,其中一年达到“优等”的,直接晋升;连续8年达到“合格”的,直接晋升。“基本合格”的,保留原职级待遇,参加后进民警待岗培训,培训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后,竞聘其他空缺岗位;经培训不合格的,予以降低一个职务层级。“不合格”的警员,予以解聘并降低一个职务层级;经培训合格后,可竞聘其他空缺岗位,直到履行警员落聘手续。经培训仍不合格,不适合在公安机关工作或连续两年被评为“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太原市公安局局长苏浩说:“新机制引导民警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加压、自我驱动,变过去的‘鞭打快牛、好活懒牛’为‘激励快牛、优待黄牛、鞭打慢牛、淘汰病牛’,最终达到‘不须扬鞭自奋蹄’的目标。”

  双向选择定岗位

  扩大候选范围,最大限度下放用人自主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以往的警官提拔任用,往往是“少数人用人、用少数人”或“简单以票取人”。苏浩认为,说白了,提拔任用一般是主要领导认可,考核考察往往是流于形式,民警只能是“眼睛向上看”,甚至向领导“跑官”、“要官”;而“简单以票取人”的做法,又会让一些民警把心思放在“拉票”上,结果是整天吃吃喝喝、拉帮结派、投机取巧的人占便宜,踏实肯干的“老实人”和敢抓敢管的“硬干部”吃亏。

  在严格遵循组织程序的前提下,太原市公安局实行了双向选择。

  在警官首次聘任中,第一步,以空缺岗位为基数,按1∶3的比例,全员差额推荐。只有得票率达到1/3以上的才能入围;第二步,入围民警根据自身条件、任职资格、业务特长,写出竞聘申请,向拟竞聘单位一把手自我推荐,参加竞聘。各单位一把手在竞聘申请人中,按1∶2的比例差额提名,并提交主管领导审核。主管领导同意的,需加注意见;不同意的也不能简单否定,可以在申请人中另外提出候选名单,由政治部门汇总梳理后提交党委会审定。

  这种做法扩大了候选范围,最大限度地下放用人自主权,使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做到尊重民意与不简单以票取人的有机结合,民主与集中的有机结合。

  单位一把手“任人唯亲”怎么办?单位的考评成绩就是一把手的考评结果。选不好人,整体工作上不去,考评结果自然好不了,一把手的位置就坐不稳。各级一把手必须选聘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人。那些整日调皮捣蛋、游手好闲的“病牛”,就会聘不到岗位;即便聘到岗位,不思悔改,也会随时被解聘,参加“后进民警”待岗培训,直至辞退。这样一来,对“问题民警”的处理由过去的从上往下推,为现在的从下往上交。

  取消年龄“一刀切”

  年度考评连续为优,才可以在警官岗位上一直干到退休

  过去,由于警官能上不能下,只能用“一刀切”的办法来推进干部队伍年轻化。一批工作经验丰富、工作能力强的警官退居“二线”后占编不到岗,造成了警力资源的浪费。在太原市警务用人新机制下,再没有退“二线”的说法,每个警官职级都有转聘警员的年龄限制。只有在年度考评中连续被评定为“优等”等次的警官,才可以在警官岗位上一直干到法定退休年龄。如果其中有一年被评为“合格”等次,就必须转任同级警员。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副主任马和平已到退“二线”年龄,正在积极准备竞聘同级警员职位。马和平说:“我干了这么多年警察,精力还很充沛,希望能到一线去发挥‘热量’。”

  同时,太原市公安局为破解 “大机关、小基层”的难题,还采取了“拆庙赶和尚”的措施。按照现代信息警务的要求,对职能交叉、职责相近的机构进行撤并,建立起职能、机构、序列和称谓规范统一,职责、权限相一致的公安机关组织机构;按照因事设岗的原则,科学配置警力,推动警力下沉。市局机关原有的41个内设一级机构整合为21个,精简了49%;原有的338个二级机构精简到125个,精简了63%。从市局机关3770名民警中精简出的1269名,全部充实到派出所等一线实战单位,精简幅度达到33.7%,解决了机关、基层警力倒挂问题。

  “我们的考核压力也很大,那些吊儿郎当、不思进步的警员真是不敢用。”太原市柳巷派出所所长王晓光说,“改革之后,用人环境更好了,就像注入了一汪清水,盘活了整个公安队伍。”

原警务用人机制 公安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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