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安局“有奖举报”机制方面的有益探索
荩荩荩新闻观点
“有奖举报”奖金越发越多
重奖举报人为公安工作注入全新活力
2004年5月18日,重庆市万盛区某村发生一起恶性命案。犯罪嫌疑人林某因恋爱不成,将前女友阮某及阮某的儿子、男友和亲戚共计四人杀死后,潜逃至重庆与贵州交界的大山中藏匿。万盛公安分局随即以案发地为中心,展开了搜捕围堵工作。然而,在茫茫山区,要找一个存心躲藏的人谈何容易。就在专案组一筹莫展之际,一位群众前来举报,在贵州某地曾目击一名男子与林某体貌特征非常相像,且形迹十分可疑。专案组民警迅速出击,果然一举将林某抓获。这起涉及四条人命的恶性命案案发仅四天便宣告破获。随后,万盛公安分局和重庆市公安局根据通报悬赏金额,向举报人发放了重酬———奖金四万元。
向提供有效破案或缉捕线索的举报人发放重奖,是重庆市公安局于2002年10月推出的“有奖举报”工作机制的主要内容。经过两年多的探索实践,这项举措已经在重庆市生根开花,并结出了累累硕果:全市通过“有奖举报”受理案件线索破获的案件数和追捕归案的在逃人员数连续几年大幅度递增。据统计,2002年,全市共接到群众举报线索344条,破获案件16起,抓获在逃人员四人,发放奖金5100元;2003年,接群众举报线索9102条,破获案件1110件,抓获在逃人员278人,发放奖金12.247万元;2004年,接到举报线索1.3455万条,破获案件3270件,抓获在逃人员281人,发放奖金3.34万元。重庆市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因此而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生机和活力。
纳无穷民力于侦查工作之中
作为地处我国西部、农村人口占总人口75.9%%的新兴直辖市和老工业基地,重庆市公安机关一直面临着警力不足、经费紧张、装备落后等实际困难。相对于所承担的繁重而艰巨的工作任务,警力不足的矛盾尤为突出。而以重庆市现有的财力,大批量地增加警力很难实现。出路在哪里?重庆市公安局党委一班人根据本市实际情况作出了明智的选择:走群众路线,最大限度地将“无穷民力”利用到公安工作中来。“有奖举报”工作机制便是这一思路的产物。
2002年10月,在反复调研和多方考察论证的基础上,重庆市公安局正式向全市颁布施行《公民提供和举报案件及在逃人员线索奖励办法》。《办法》在总结重庆市公安机关多年群众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本着“依靠社会、发动群众、鼓励举报、破案有奖、大案重奖”的原则,对“有奖举报”工作的机构设置、举报渠道、信息发布,案件线索的受理、查证、反馈、统计程序,奖金的使用及受理举报民警的工作纪律等均作了具体规定。由此,重庆市的“有奖举报”工作开始从以前的无序走向有序,举报渠道逐步走向畅通、多元和规范,举报线索的利用也由以前的分散、片面、被动走向集中、系统和主动。
有奖举报,奖是基础,也是公安机关向人民群众作出的庄严承诺。重庆市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地方财政十分紧张,各地公安机关的办案经费一直十分窘迫。如何确保奖金来源?在重庆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2002年9月,通过市财政拨一点、公安局办公经费划出一点的方式,重庆市“有奖举报”奖励基金1000万元足额到位。市公安局要求各地公安机关按此思路,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争取财政支持和节省办公经费,设立本地的“有奖举报”奖励基金,保证举报奖金的足额、按时发放。
要使“有奖举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做到健康有序发展,需要一个自上而下的工作体制作为保障,予以支撑。为此,重庆市公安局和全市各地公安机关陆续成立了犯罪举报中心,配备了相应的工作人员和设备,专门负责公民提供、举报线索的受理、登记、转办、督办、反馈、奖励和统计等相关工作。
“有奖举报”是一项群众性很强的工作,要想使工作开展起来,离不开群众的积极参与和热情支持。为此,重庆市公安局以本市新闻媒体为依托,大张旗鼓地展开了宣传活动。在推出“有奖举报”举措的同时,重庆市公安局先后两次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市公安机关在“有奖举报”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同时,将相关规定和各级犯罪举报中心开设的举报电话、电子邮箱、邮政信箱等在媒体上予以公布,并精心制作了专题宣传片在重庆电视台黄金时段滚动播出,将“有奖举报”的现实意义、涵盖范围、线索种类、举报途径、受理程序及奖励额度等一遍遍予以宣传,使全市群众家喻户晓。为防止举报线索资源枯竭,重庆市公安局犯罪举报中心及时将“有奖举报”在侦查破案、追捕在逃人员等工作中取得的辉煌战绩及公安机关信守承诺、及时兑现奖金的情况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大大鼓舞了全市群众参与举报犯罪线索的积极性,确保了举报线索在数量上的持续增长、质量上的不断提高。各级犯罪举报中心还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展示宣传画板、散发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等方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向群众答疑解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有奖举报”在重庆市逐渐深入人心,并体现出了强大的战斗力。
在“有奖举报”工作逐步展开并取得初步成绩之际,重庆市公安局根据实践情况先后对这项工作的覆盖面和工作机制进行了五次调整扩展,先后将公民举报重特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线索,公民通过110报警和局长公开电话、来信来访等途径提供举报的刑事案件或在逃人员线索以及监所深挖工作等也先后纳入“有奖举报”工作范围,并将“有奖举报”工作机制延伸至基层派出所和窗口单位,在重庆全市真正织成了不留疏漏的恢恢天网。
有效配置警力资源和民众潜力
西南政法大学刑侦学院院长管光承教授认为:“有奖举报”本身并不是什么新事物,古今中外都有“悬赏”侦破刑事案件和追捕刑事在逃人员的做法。但是,这种“悬赏”针对的往往是特别的案件或特殊的在逃人员,它只是中外各国对于刑事案件侦办工作中的一种非常规的、带有相当随意性的补充手段。并且,在我国,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我们曾耻于谈钱论奖。于是,“悬赏”这种带有物质奖励色彩的侦破手段在实际上已被废止。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人财物的大流动,各种利益结构的调整,刑事案件在客观上进入了高发期。这样,警力有限与刑事案件高发的矛盾就逐渐突出。警力的补充必然受到国家和地方财力的制约,刑事案件的高发又不以我们的主观愿望为转移。在这样的背景下,重庆市公安局作为掌控一方社会治安大局的职能部门不等不靠,主动添措施、想办法。他们旗帜鲜明地提出“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工作思路,作出了实施“有奖举报”工作机制的重大决策,将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公安工作,全力维护社会治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有奖举报”工作机制的主线,作为支撑警民高效互动的合作平台和探索打击刑事犯罪的又一增长点的新举措。这实在是一件有益于地方、有益于百姓的好事,值得称道。
纵观重庆市公安局率先在全国省级公安机关建立“有奖举报”工作机制两年多以来的实践,我以为至少可以给我们以下三个方面的启示:一是实施“有奖举报”工作机制,使此前被泛化了的“群众路线”得到了具体的落实,使广辟侦查破案情报线索来源的愿望得到了实在的贯彻,使遏制社会不和谐因素的奋斗目标真正落到了实处。二是通过“有奖举报”工作机制,合理引进市场经济理念。对一切提供有益于侦查破案情报、线索的人给予一定精神、物质的奖励,是“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通过“有奖举报”获取的情报线索,精确性高,既快捷又节省了破案经费,是“成本理念”的客观表现;通过“有奖举报”,将有限的警力资源和无限的民众潜力进行合理有效的配置,以追求尽可能少的资源投入来实现最大化的刑侦价值目标,确保社会治安的稳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实现“1+1>2”的组合,是“互利双赢”的大好事;通过警方快速破案、举报群众得奖和老百姓得到平安的“互利双赢”,使“有奖举报”工作在更大的范围取得社会诸方面的理解、支持,进一步拓宽其发展空间,是“品牌理念”的运用。三是“有奖举报”工作机制中以人为本、尊重人权的做法,是对举报人举报功绩的认同和肯定,在客观上促进了全社会共同控制、打击犯罪良好局面的形成。
新形势下群众路线的合理运用
重庆市警官职业学院侦查系副教授贾硕果、胡长海、李中林认为:依靠群众同刑事犯罪作斗争,是我国刑侦工作的一大特色。公安机关对刑事犯罪分子进行打击,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必定会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依靠群众就可以少走弯路,达到迅速破案的目的。侦查工作以前依靠群众主要靠人民群众的觉悟和无偿劳动,而市场经济主要以经济指标(利益)衡量人们行为的价值,在这种新形势下,“有奖举报”无疑是刑侦工作依靠群众的又一行之有效的新途径。
当前,刑事犯罪的暴力性、智能性不断升级,有组织犯罪增多且势力增强,特别是利用现代交通工具跨地区连续作案、跳跃作案的犯罪大量增加。面对新的刑事犯罪形势,刑侦部门各自为政、单兵作战的破案方式已不能应对,必须树立大刑侦观,加强侦查协作,在基础工作、情报信息、安全防范、追缉堵截、打击现行等方面发挥强大职能作用的同时,取得最广泛的人民群众的支持。“有奖举报”制度的设立极大地提高了人民群众与刑事犯罪作斗争的积极性,有利于更加广泛、充分地发动群众提供线索,使得犯罪情报线索来源更为广阔、快捷,有利于联合社会各方面的强大力量,打一场声势浩大的、全方位的刑事犯罪歼灭战,从根本上遏制住刑事犯罪迅猛增长的势头。
“有奖举报”也是刑侦谋略思想的体现及战略型侦查谋略的具体运用。“唯察敌之先方可立于不败”,无论犯罪嫌疑人如何狡猾、隐蔽,案发之前、之后,终有各种征兆及蛛丝马迹可循。“有奖举报”机制有助于形成全民皆兵之势,织成恢恢天网,让犯罪分子无处遁形,做到明察秋毫,事有备治,敌动我知,歼敌于股掌之中。这样,我们就能抓住先机,占据主动,把握全局,使刑侦工作立于不败之地。
侦查缉捕工作就像“一锹铲出了金矿”
2004年9月2日,重庆市秀山县公安局根据一名务工回家的群众的举报,派出追捕小组辗转浙江各地,成功地将杀人后改名换姓潜逃达十年之久的网上在逃人员邓某抓获。9月24日,綦江县公安局根据一名外地打工群众的举报,将多次组织抓捕未果、潜逃七年的杀人在逃嫌疑人员简某抓获。上述这类身负血债的重要在逃人员在潜逃多年后的落网,是“有奖举报”机制为重庆市公安工作带来的一大收获。
重庆市区别于其它省市的一个治安特点是各类在逃人员数量较多。重庆山区地域广阔,贫困人口众多,加上地处三峡库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各类社会矛盾比较突出。重庆山区基层公安机关普遍存在着警力不足、分布较散,装备也十分落后的问题,一旦发案,往往很难及时赶赴偏远的案发现场,这在客观上造成了一定比例的犯罪嫌疑人在逃。在经济相对较为发达的重庆城区,由于邻近省市大量富余劳动力的涌入,一些隐藏其中的不法之徒频频利用便捷的城市交通临时纠集,流窜作案,形成了一些成员众多关系松散的犯罪团伙。在受到公安机关打击之后,其中的“漏网之鱼”可以很方便地逃窜到农村山区藏匿。公安机关受种种客观条件限制很难发现这类在逃人员的信息资源,其藏匿地附近的群众却很容易掌握。“有奖举报”机制的推出,很好地适应了这一特殊情况,使得公安机关的侦查缉捕工作就像“一锹铲出了金矿”。
重庆市“有奖举报”工作机制全面铺开之际,恰逢全国公安机关网上追逃战役蓬勃开展之时。“有奖举报”这一创举很快便在“追逃”战斗中显示出了巨大的威力。全市各地“追逃”工作捷报频传,通过公民举报,一批逃跑时间长、流窜区域广、藏匿深、案情影响重大的在逃人员相继在各地落网。据统计,2002年至2004年底,重庆市通过“有奖举报”机制共计抓获在逃人员473人,其中命案嫌疑人员91人。在被抓获的在逃人员中,潜逃多年的人员占了相当大的比重;不少外省市和公安部的网上督捕在逃人员也在“有奖举报”的狂飙下纷纷落网。
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分局刑侦支队犯罪举报中心副主任蒲剑对记者说,“有奖举报”机制给侦查工作带来的成效十分明显也十分直接。对于刑警来说,一起案件发生后,一般有三大难点,首先是定性必须准确,以确保侦查工作有一个正确的方向;其次是排查并准确定位犯罪嫌疑人;最后是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有奖举报”对于解决后两个问题作用非常明显,有时候刑警呕心沥血数载都难以攻下的案子,群众一个电话,嫌疑人很快被抓获归案,案子立马了结。“有奖举报”大大缩短了侦查过程,也大大节约了侦查成本,大量警力从繁琐的排查工作中解放出来,侦查工作效率显著提高,不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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