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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探索

闽建成警务室4410个 警务室民警可兼任村干部

来源:福州日报 作者:程仁山 发布时间:2009-11-29 09:12:09 浏览次数: 【字体:

 

闽建成警务室4410个,配备社区民警2182名、驻村民警3454名

    记者26日从福建省公安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福建省目前已建成外观标识统一的警务室4410个,包括社区警务室1758个、农村警务室2652个,近距离接受群众报警求助、受理简易户口变动事项、调处矛盾纠纷。

    据介绍,全省各地公安机关采取精简机关,新增警力优先满足基层等措施加大对派出所的警力投入。

    截至目前,全省4410个警务室配备社区民警2182名、驻村民警3454名,从事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的民警占公安派出所总警力四成以上。其中,福州市共有594个警务室,配备社区民警368名、驻村民警226名。

    据统计,仅2009年5至11月,全省公安派出所和警务室协助破获打击拐卖儿童妇女案件8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2名,解救被拐妇女40名、儿童43名。从今年开始,省公安厅还将每年评选全省“群众满意的警务室”50个、“群众满意的社区(驻村)民警”50名,开展“开门评警”,警务工作好不好由群众说了算。

    另外,省综治委日前还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加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的意见》,对改革和加强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作出新部署,要求加强警务室组织建设,实行警务区民警兼任村(居)干部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警务区民警,属党员的可兼任村(居)党支部副书记,非党员的可兼任村(居)委会副主任或主任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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