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天津市西青区分局“规范用语”受群众好评
为进一步规范民警基本执勤执法及服务行为,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全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天津市西青区分局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制定了《警务规范用语及工作忌语》(以下简称《规范》,已于9月1日正式施行。施行2个月以来,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
《规范》分别从值班值勤接待、接处警、受立案、调查取证、送达执行、值勤上岗、盘问检查、现场处置等11个方面的规范用语做出了详细规定。在接处警过程中,针对报警人可能存在的精神紧张、情绪激动等情况,要求民警应尽量缓解当事人的情绪,语气要婉转,用“请不要着急,我们尽快赶赴现场”、“请您慢慢讲,我会认真记录”等规范语言,禁止有不耐烦、生硬、呵斥报警人的语言。在执勤上岗中接受群众求助,要认真倾听当事人的陈述,并根据不同情况用规范用语进行解答:对需要采取紧急措施或马上能解决的,用“我们马上处理(或请您带我们过去)”;对需要调查或能解决但不能当场解决,用“请放心,我们会尽快处理的,请您留下姓名、地址,我们会主动和您联系”;对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或解决不了的,用“对不起,您反映的情况属于某某单位管辖,请您与某某单位联系,请他们帮助解决”。规定中,公安西青分局还对接处警工作、调解纠纷、盘查盘问等3个面,规定了民警需要忌讳的语言,如“你懂不懂法律?不懂不要瞎讲”、“急什么,没看我正忙着”、“都不是省油的灯,一个巴掌拍不响”,避免因民警的用语不当造成当事人的反感,伤害人民群众的感情。
《规范》紧贴公安机关执法工作特点和执法对象的感受,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了公安机关的关爱与温暖。工作中,广大民警深入学习《规范》,端正执法态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切实解决好警务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断提高群众对公安执法工作的满意率,增进同群众的感情,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不断提高公安机关的公信力、亲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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