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安机关开展物证管理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特别是县级公安机关物证管理工作,杜绝物证丢失、损毁等情况的发生,确保各类刑事案件的诉讼质量,河南省公安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公安机关物证管理专项整治工作。
河南各县级公安机关力争在11月初将本单位物证保管室建设整改到位,对照现场勘验检查工作记录,把历年来通过现场勘验提取到的痕迹物证存放到物证保管室,今后所有的痕迹物证必须统一存放到物证保管室,不得个人存放。要保证物证摆放整齐有序,并完善物证保管台账,强化物证检验工作。特别是被评为“一级示范技术室”的县级公安机关,要对照有关要求,认真加以整改,确保本单位刑事技术室的榜样和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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