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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探索

哈市呼兰区公安民警周年才的“四为”警务工作法

来源:中国企业新闻网 作者:张有申 裴桐 发布时间:2009-07-02 15:54:59 浏览次数: 【字体:

哈尔滨市呼兰区公安分局原野派出所外勤民警——周年才

    周年才,1968年出生,现为哈尔滨市呼兰区公安分局原野派出所外勤民警。1987年10月,周年才光荣参军,曾在部队担任过连长等职,并多次立功受奖。2001年9月,周年才转业加入公安队伍。在其所从事的外勤工作中,任劳任怨,每日深入辖区调查走访,帮百姓办事,为百姓排忧解难,被社区百姓亲切地称为“社区的好管家”、“百姓的贴心人”。为此,2003年,他被评为呼兰区拥政爱民先进个人;2007年,被呼兰区公安分局评为先进个人;2008年,被评为呼兰区先进个人、基层工作标兵。 

    周年才在长期的基层工作中,经过探索发掘,总结出了自己的一套警务工作法,既“四为”警务工作法。取得显著成效,呈现出案件减少、群众满意率提高、警民关系进一步融合的良好态势。百姓对辖区民警工作的满意率达98%。 

    “一为”:为百姓办事 

    有人说,百姓的事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繁琐复杂。可在周年才看来,百姓的小事,就是他心中的大事,小事如果做不好、做不到位,就容易酿成大事,如果不拿百姓的小事当大事办,就一定会出事。他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刚参加工作,周年才就迅速进入角色,他为熟悉辖区住户情况,天天到基层走访,将住户基本情况登记造册。如赶上家里没人,他会再来,有一次,明明是家里有人,就是不给开门,他多次前往这位居民家中,经耐心做工作讲明来意,最后终于取得居民理解,配合了他的工作。能取得百姓的理解和支持,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周年才凭借耐心和细心,辖区百姓不但支持他的工作,有什么大事小情都愿找他办,找他倾诉。 

    在一次下基层走访中,正赶上下雨,周年才发现一居民家中屋漏水了,他二话不说,急忙帮助淘水,皮鞋湿了,脚泡浮肿了,他毫无怨言。走时,竟连水也没喝一口。事后,被感动的居民为周年才送来了一面锦旗答谢。 

    换二代身份证时,周年才得知,辖区有一个残疾居民行走不便,为此很焦急。他就开车去接,将居民背下楼,背进派出所照相,然后又送回家。有一个老太太,多次想要分户口,但都没分成,她就找到周年才想得到他的帮助。周年才向户籍人员咨询后,发现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只是老人提供的材料有问题,在他的协调下,很快就把这件事办了。实现愿望的老人为能说上一句感谢的话,多次到派出所守候周年才,可是每次都赶上他在基层走访,老人亲切地说:“你真是我们社区百姓的好管家呀。” 

    “二为”:为社会贡献 

    百姓的事处理好了,百姓们乐了;在和百姓打交道的过程中,和百姓处熟了,也就取得了百姓的信任。这是一个呈良性发展的规律,所以再处理起百 姓的纠纷也就变得非常容易。百姓的事处理得当,关系社会的和谐和繁荣稳定。也只有家庭和睦了百姓和谐了,社会才能和谐,国家才能和谐。周年才的工作到位与否,在这一点上体现最为深刻也最具体。 

    当然,取得百姓的理解和信任,需要你的真心诚意,和一次次辛苦的付出。周年才的辖区属繁华地带,不仅有普通居民还有100多家商业场所,管理难度很大。问题多,办法也多。周年才靠的就是一颗为社会贡献的心,一一将这些难题化解。 

    辖区内有一家旅店,周年才登门走访时,旅店老板很是不理解:“我开旅店这么多年了,没来过一个警察,他唱的这是哪一出呢?”第一天,周年才只是和老板简单地聊天,并未对所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第二天周年才又来找老板聊天,自知存在问题的老板,主动向他承认错误,周年才见时机成熟提出整改要求,一切尽在掌握,以不变应万变、以静观动,再棘手的问题,处理起来也就简单化了。旅店笑纳天下客,什么人都有,该老板发现可疑人员后,及时向周年才报告,为此还破获了几起案件。他多次谢绝该老板的宴请。 

    特业行业确实难管,不管就要和老板同流合污,若管就有可能得罪实权人物。周年才本着为社会贡献的出发点,不参杂一点私心私情,不仅很好地解决了问题,还能为我所用,可谓一举两得。 

    “三为”:为政府分忧 

    周年才自己能处理的事,绝不麻烦所里的其他警力,所里能处理的,绝不向上级机关推诿,将矛盾消化在基层解决在基层,避免不满百姓上访告状,即为政府分忧,也就有效地利用了国家职能资源。为政府分忧的具体体现为,从我做起,认真细致、合情合理地用法律法规处理好百姓矛盾和纠纷,能一次性解决的,绝不两次,能一天解决的,绝不两天,处理事情不仅要速度,更要百分百的合理准确,这样就避免重复处理,和处理不当的事情发生,从而也有效地控制了上访。 

    周年才的辖区的流动人口多,尤其是辖区内的医院,打仗斗殴事件频发,基本都是重复发生,既因为打仗入院,入院后又发生争执。有一次午夜时分,周年才接到医院报告有人打架,他急忙前往处理。由于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各不相让,纷纷声称如果处理不好就向上级机关反映甚至上访。为了慎重起见,周年才赶往事发地取证,走访出租车司机,找附近饭店老板打听事发经过,当他拿着一份份充实有力的证据出现在医院时,先前还振振有辞的一方当事人,低下了头,表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如果你不拿到第一手强有力的证据,仅凭两方当事人陈述,纠纷处理起来很难服众,也就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上访事件。 

    “四为”:为警徽增光 

    你心中有百姓,百姓心中不一定有你,但你心中若没有百姓,百姓一定不会拥护你。作为一名普通的外勤民警,周年才认清了这个道理,不管百姓心中有没有他,但他始终把百姓放在心中,因为他是一名人民警察,为他头顶那闪光的警徽,他要用百倍的努力,执着的精神,和可以征服一切的人格魅力,去维护警察的神圣,为警徽增光。这是一种精神,一种信仰,一种战无不胜的真理。这一切,都来源于他所热爱的岗位。 

    社区居民给他打电话,说邻居搬走,又新住进来一户居民。周年才处理完手中工作,马上来到居民家中走访,在掌握了所诉情况后,回到所里将向其原住地派出所发出信函,打探是否有前科劣迹等。这是周年才最基本的工作,可就是这样的工作,如果不重视,疏忽了,就有可能为社区和社会带来重大的后患。 

    市局推广的839信息输入系统,被周年才利用得得心应手,画社区草图、输入照片,没有照片的就用随身的警务通拍,然后登记。这样的平台,利用好了可以发挥效果,如果不加以利用,仅仅是摆设而已。 

    所有这一切,都因周年才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他说:“我是警察,做了是应该的,不做就有过。” 

    说与做有一定距离,想与做还有一定的差距,但周年才说得到也做得到,想得到也能做得到。这绝不是一句口号,因为他曾是军人,受到过部队的洗礼和熏陶,更因为他是警察,有着一般人有不具备的素质,和一颗爱岗敬业、勤政爱民、勇于奉献的心。 

    “四为”警务工作法是周年才根据多年来基层工作经验总结的方法,在实际工作中,他靠着这种方法,为其工作发挥了巨大的效应和作用。相信,它的影响会遍布整个警界,为其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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