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取"6.5"事故教训 成都将建公交地铁公安分局
为汲取“6·5”公交车燃烧事故的沉痛教训,昨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交营运安全管理加快公交事业发展的通知》,从进一步强化公交安全管理、安全措施和加快公交事业发展等三方面提出了20条措施。除了对现有公交车进行改造,增配安全锤、增加活动侧窗、强化车门应急开启功能等外,成都市还将组建公交地铁公安分局,并针对重点线路和高峰时段,在公交车上配备随车安全协管员。
月底前组建公交地铁公安分局
“成都市将组建公交地铁公安分局,切实加强对全市公交系统的安全保障。”《通知》要求,这项工作将于6月底前完成,由成都市公安局具体负责,市人事局配合。同时,各公交企业应在重点线路和高峰时段配备随车安全协管员,协助司乘人员进行安全监督、秩序维护、文明劝导等工作,6月底前将完成该项工作,成都市公交集团配备的安全协管员应不低于1000名。
公交企业应急培训成制度化
司乘人员的安全应急培训则要制度化、经常化、具体化,并将其纳入安全行车考核内容。各公交企业要于2009年7月底前完成首期轮训,并广泛开展文明、安全乘车宣传教育。6月底前,还要在公交车内和公交站台明显位置设置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乘车的宣传警示标志、设置车内语音安全提示系统、在车载移动电视设备上宣传安全乘车知识及车内危险情况处理方法。
举报携带易燃易爆物行为有奖
针对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乘车的行为,成都市将在6月底前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为110。公安局、交委、安监局等有关部门将建立针对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乘车行为和其他危及公共安全行为的快速处置联动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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