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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探索

关于开展辖区内重大案件警务协作的思考

来源:江苏法制报 作者:张 春 发布时间:2009-06-15 11:00:57 浏览次数: 【字体:

 

     当前,随着全党全社会致力于和谐社会建设,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大要案的任务更加繁重而艰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检察院司法警察作为检察机关唯一的武装力量,在办理辖区内重大复杂案件中,如何强化上级院对基层院警务工作的统一指挥和协调,形成统一调配力量,集中使用,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以下简称辖区内警务协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全新课题。对此,笔者试结合警务实践谈点认识和看法,以达到共同探讨之目的。
    完善辖区内警务协作的方式。根据实际用警任务的需要,一般情况下,申请警务协作的一方,要提前通过信函或电话,发出警务协作的申请,及时告知案件的基本情况和要求以及协作的内容和方法。主要内容包括:请求协作的时间、地点以及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联系方式、所需要的警力和装备等。要加强信息沟通,使协作方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好准备,调整警力和装备适时进入工作状态,完成好协作任务。
    建立高效、畅通的协作指挥机制。从检察院办理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看,建立高效、畅通的协作指挥机制,是加强辖区内警务协作的关键环节,是落实法警队伍实行编队管理体制的基本要求,也是这支队伍更好地适应检察工作需要的保证。要构建这一机制,并充分发挥其作用需做到:(1)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加强值班、保证信息的沟通和反馈十分重要,特别是大队和支队一级法警机构要建立健全值班制度,要将值班联系方式、值班人员在位情况作为建立健全值班制度的主要内容来抓,时刻保证遇有情况联系得上,不贻误报告和处置工作的进行。为达到这一目的,辖区内各个法警队的领导要互通联系方式,时刻保持联络畅通,同时要加强交流,增强相互信任和责任感。(2)建立严格有序的备勤制度。联络畅通是前提,备勤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是关键,警力充足,装备完善是保证,发挥效能是主要环节。为此,各级法警队,平时要保证一定数量的备勤警力和性能良好的交通工具,以提高机动能力,确保一有情况,就能够调得动、拉得出。(3)建立信息交流平台。当今信息技术高速发展,做好辖区内警务协作工作,必须加强信息交流,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法警队伍建设和警务工作座谈会、研讨会、经验交流会等,是搞好辖区内警务协作,推动法警工作全面开展的有效措施。
    加强警务协作人员的素质和意识教育。作为检察机关的一支重要司法力量,在完成协作任务时,每个法警一定要有大局观念、全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要把别人的工作当成自己的工作,把别人的困难当作自己的困难,要培养和树立“全国法警是一家”的觉悟和感情。在协作警务任务时,思想要统一,精力要集中,全力以赴,不讲条件,不讲价钱,共同克服困难,不能被动应付,出工不出力,也不能一推了之,在这一点上一定要形成共识。在警务协作过程中,要以被协助方为主,协助方要积极出主意,想办法,正确处理、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越权,不越位,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共同完成警务保障任务。
(作者单位:扬中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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