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安机关在全国率先推行执法巡察制度
从2008年3月开始,湖北公安机关在全国率先推行执法巡察工作制度,组建独立的执法巡察组,通过巡视、明察暗访等方式监督检查全省执法行为和日常办案活动,发现并纠正了一大批突出的执法问题,破解了大量执法难题,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和执行力。
--深入办案一线 化解信访案件
据记者了解,执法巡察制度是由湖北省公安厅抽调17名法律素质较高的厅、处级干部,组成6个执法巡察组,其职责是指导、服务公安执法工作,监督、检查、纠正、处理违法和不当的执法行为,发现总结执法典型和经验教训等,其工作方式包括暗访巡察、现场巡察、专项巡察、蹲点调研等,直接听命于省公安厅主要领导,一年一换。对巡察中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造成严重执法问题的,还要追究巡察组的责任。
一年多来,巡察组先后深入98个市县,督办了中央政法委、公安部、省厅交办的120起重大疑难信访案件。他们深入办案一线,做到每个案件案情不清查不放过、诉求不查明不放过、措施不具体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上访人不停访息诉不放过,督促成功化解了115起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停访息诉率达95.8%,有效策应了奥运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的稳定。
2004年11月,荆州市荆州区张培忠因摩托车追尾撞坏范宏泽人力三轮车,强行将范带走,并向范家索要钱财。荆州区公安局依法对张培忠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刑事拘留。由于同案犯未到案,分局对张培忠取保候审,收取保证金5000元。后因传唤未到案没收了保证金,张对公安机关处理不服,几年来多次到省厅上访。2008年,在执法巡察组的重点督办下,这起几年缠访的信访案件终于依法处理到位,停访息访。
2002年8月,因民警强制执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宣恩县教师彭波丢失5万元现金,报案后,当地民警不立案,处理也不公正,彭波多年上访,却始终没有结果。接到吴永文等厅负责同志批示后,第五执法巡察组6次赴宣恩督办,查阅信访卷材料50余份,调查走访一批当事人,终于使相关责任民警受到处理,公安机关向彭波道歉并给予5万元经济补偿。
--实行分类督办 提高执法质量
执法巡察组对在专项执法检查和巡察中发现的问题逐个梳理、归类,集中督办突出执法问题,重点督办普遍性问题,现场督办个性问题。
从去年7月起,执法巡察组集中一段时间,检查和重点抽查了全省13个市州公安局和14个县级公安机关近两年办理的取保候审和行政拘留案件。针对检查发现的“保而不侦”、“保而不审”等60多个问题,认真进行了督促整改。据统计,截止到去年9月份,共查处违规保证金1089.3万元,退还当事人114.5万元,上交银行专用帐户501.82万元,重新补办法律手续及补报上级审批41.9万元,对235名应当送所执行人员投所执行。
第三执法巡察组通过检查,发现了荆门市公安局9起案件中存在办案为钱、以罚代法等问题。如2006年11月26日,荆门市大峪口公安局办理冯照兰涉嫌侵占罪案,对其刑拘并收缴货款8万元,并全部违法挪用,却要报案单位出具收到公安局发还此款的假证明,对冯照兰取保候审长达三年也不解除。去年4月15日,撤消了对此案的立案侦察,并责成大峪口公安局将挪用的8万元钱款退还报案单位。
在日常巡查中,第四执法巡查组发现鄂州市鄂城分局办理董剑经济案件中存在不如实告知以及超期羁押、不按规定安排律师会见等问题,立即责令分局整改到位。蕲春县公安局针对巡察组发现的被行政拘留人员提前出所等突出问题,开展执法作风大整顿,执法质量明显提高,2008年办案优秀率达到90%,比上年上升20%。
--完善执法制度 提高执法素质
除督促、查办、纠正执法不公案件外,执法巡察组还积极帮助基层解决执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完善执法制度,帮助基层民警提高执法素质。一年来,6个执法巡察组为基层答疑、参与案件研究等法律服务370多次,参与举办各种法制讲座130多次,受训民警达一万余人。
第六执法巡察组组长管小平介绍说,在奥运安保备战期间,潜江市公安局依法成功处置19起突发性非正常死亡事件,巡察组及时总结了该局“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逐级报告,第一时间调集警力,第一时间宣传报道,第一时间作出处理”五个快速反应处理原则和做法,经向全省推荐后,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在督办鲍友书夫妇信访案时,通过举行听证会让鲍友书夫妇停访息诉,效果良好,便向湖北省公安厅提出调解信访案件要多用听证会的工作建议,目前已向全省推广。
一年来,执法巡察组通过执法巡察,还围绕体制机制改革、执法突出问题整治等,向各级公安机关提出有参谋价值的建议120多条。一些县市基层公安局负责人反映说,执法巡察组是重大执法事项督导队、执法工作督察队、执法质量促进队、帮助基层执法服务队、法律知识宣传队。
目前,湖北省执法巡察制度已成常态化的工作机制。据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黄洪介绍,这个厅拿出130多万元,为每个执法巡察组配置了“七个一”,即:一台车、一部笔记本电脑、一部数码相机、一支录音笔、一笔3万元的预支差旅费、一本《人民警察常用法规选编》、一本《公安机关“三考”基本法律知识读本》,并制定出台《湖北省公安机关执法巡察工作试行办法》及实施意见,定期组织执法巡察工作培训和总结讲评,确保执法巡察公正严明。
湖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吴永文说,执法巡察是湖北公安机关为增强执行力、创新力和战斗力的又一重大举措,根本目的就是提升公安执法的质量和水平,减少执法随意性,集中整改公安队伍中存在的“冷硬横推”“贪赃枉法”等突出问题,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整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真正把工作做到老百姓的心坎上。
针对有的执法巡察组工作不够主动、缺乏权威性,明察方法多、暗访方式少,习惯听汇报的多、现场调研督办的少等不足之处,湖北省公安系统还将充实调整人员,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执法巡察工作效率,同时进一步规范执法巡察工作机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好经验、好做法,将执法巡察作为一项长期工作进行下去。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