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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探索

济南公安推出便民“28条”报案实行首接责任制

来源:济南时报 作者:殷玉国 侯长峰 葛福庆 李冰峰 发布时间:2009-04-16 06:23:54 浏览次数: 【字体:
济南公安推出便民“28条”
济南公安推出便民“28条”
                               公安民警在大型活动中执行警戒任务 张勇摄(资料照片)

  ■取消专科毕业生落户“满3年”限制■报案实行首接责任制,案件回告、回访制■开通公民赴港澳再次签注自助受理■网上能审办车管业务

  缩短经济犯罪办案周期,报案实行首接责任制,案件回告、回访制,取消专科毕业生落户“满3年”限制,开通公民赴港澳再次签注自助受理,网上将能审办车管业务,消防审批时间更短了……昨天,济南市公安机关推出利民便民举措共八项28条,这些措施的推行,将进一步提升济南公安机关的服务品质,使政策更加透明,手续更加简化,效率进一步提高,切实做到“能在家中办理的不让群众跑,一次能办好的决不让群众跑第二趟”,让老百姓少跑腿,少磨嘴,少求人,快办事。

  治安管理篇:住在济南会更安全

  便民亮点:缩短经济犯罪办案周期,报案实行首接责任制,案件回告、回访制,建立“全时流动警务”街面巡逻防控打击机制,开辟互联网群众报警求助渠道。缩短经济犯罪办案周期

  今后,警方将缩短经济犯罪办案周期,案件受理后,一般案件线索在7个工作日内、重大案件线索在30个工作日内、特别疑难案件线索在60个工作日内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的决定。为广大群众和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全天候法律服务,设立经济犯罪举报电话:0531—85083213(白天),0531—85083200(节假日和夜间)。

  报案实行首接责任制

  各级公安机关第一个接待群众报警、求助、咨询、投诉的民警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应按照规定权限、时限和程序,及时办理、解释、答复。对于申请办理有关事项的,应一次性告知所办事项需要的材料、程序和时限等内容,对于手续不全或不具备办理条件的,应耐心向办事人解释,并给予指导和帮助。对于不属于管辖范围的,应说明原因,并详细告知具体承办单位或有关咨询单位的联系方式。对报警、求助、扭送犯罪嫌疑人等紧急情况,一律先受理或先处警,再移交。公安机关对每项业务均明确“A、B角”两名责任人,“A、B角”互相补位,确保不空岗。认真落实公开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严禁“冷硬横推拖”等现象的发生。

  实行案件回告、回访制

  在热情接待、及时受理群众报案的基础上,应如实立案。对群众报案,应该立案而未立案的,一经查实,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予以通报、处罚。举报人查询立案情况的,公安机关随时回告。对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可以公开的犯罪案件,自立案之日起,应受害单位或受害人要求,适时反馈案件侦办进展情况。实行对已办结案件回访制,主动了解报案人或受害人的意见建议,确保公安机关公正、文明执法。

  建立“全时流动警务”机制

  按照“一级处警,就近处警,先期处置”和“巡警和派出所同时出警”原则,对需要巡警出警先期处置的警情,由市公安局指挥调度室直接通过350兆无线电台指令距现场最近的巡逻警车出警处置,同时指派辖区派出所和相关警种出警。建立“全时流动警务”街面巡逻防控打击机制,使每一辆警车都成为一个流动的派出所、流动报警点和流动服务站。

  开辟互联网

  群众报警求助渠道

  在完善现有报警求助渠道的基础上,依托我市主要互联网网站和互联网论坛,分别设立800余个“报警岗亭”和500余个“虚拟警察”图标,及时受理和处置对网上违法信息和违法犯罪案件的报警求助,增加网上“见警率”和“管事率”,增强网民安全感。

  定期向社会发布警情通报

  根据治安形势及刑事犯罪、经济犯罪的发案规律和特点,通过新闻媒体、公安服务在线、社区民警入户等渠道,及时或定期向社会发布警情通报,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增强群众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和自防能力,预防和减少案件发生。

  建立、健全危险爆炸物品收缴、销毁机制,公布24小时报警电话(0531—85979424),随时处置、及时收缴公众发现或上交的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加大对全市行业场所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法律、业务知识、安全常识、突发事件处置培训,全年组织培训不少于2次,降低场所内部安全事故发生几率。在全市各大商场、超市、公共娱乐场所、人员聚集场所设置警民联系箱,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按照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之规定,将审批时限由原来的7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

  依托“济南公安服务在线”,在互联网设立“失物招领服务系统”,明确失物告知、领取等环节,方便群众查询;扩大服务范围,拟在全市各大公园、商场、出租公司、汽车站等公共场所新增设30处拣拾物品招领站,固定管理人员,方便失主领取。

  消防工作人员在对重点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张勇摄(资料照片)

  今后,交管服务将更加人性化。 张源源摄(资料照片)

  消防管理篇:消防审批时间更短了

  便民亮点:缩短消防审批时限;重点工程消防审核建审绿色通道;推行消防审批便民服务制

  缩短消防审批时限

  对单位申办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出具审核意见书的,自受理之日起,一般工程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国家、省级重点建筑工程及设有自动消防系统的工程,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的消防工程,由原来的3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对单位申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的,自受理之日起,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缩短为4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验收意见书的出具由原来的7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

  重点工程消防审核

  建审绿色通道

  对国家、省、市重点建设工程以及学校、医院、再就业劳动力市场、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招商引资项目等工程消防审核,实行绿色通道制度:消防部门优先受理,指定专人负责;优先安排现场勘察、图纸审核、图纸会审;相关法律文书安排专人上门送达。

  推行消防审批

  便民服务制度

  实行“365”消防服务代办制度,由消防支队、大队办理的业务可由大队、公安派出所代为受理,送达审批机构办理手续,再由代办单位将审批意见送达当事人;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申报手续资料不全的,由受理人员填写《申报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性书面告知申报人;实行提前介入制度,对规划新城区内大型开发项目、东部产业带重点工程、西区高校新校区工程、外商投资项目及民营企业项目等重点工程,在审核阶段验收提前介入,在验收阶段开业检查提前介入;实行面对面服务反馈制度,在发放消防审批意见时,审批机构有关负责人、承办人集体向申报单位有关负责人、承办人反馈审批意见,确保申报单位能够真正理解和落实审批意见。

  户政管理篇:市区落户“门槛”更低了

  便民亮点:放宽县域内户口迁移条件,取消专科毕业生落户“满 年”限制放宽县域内户口迁移条件

  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生活来源为基本条件,放开县域内户口迁移限制。对因企业破产、兼并等原因导致原城镇集体户登记地址消失,所涉及的职工尚不具备户口迁移条件的,允许将户口迁至其当地亲属家庭户上或人才服务中心、劳动力资源市场集体户。

  降低市区落户“门槛”

  取消专科毕业生落户“满3年”限制和专科学历职工调动落户“满3年”限制;放宽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落户条件和中专学历职工调动落户年限,由原来的“满5年”调整为“满3年”。

  缩短高考学生“二代证”

  办理时限

  对高考学生办理的“二代证”信息加注特殊标识,开辟“绿色通道”,办证时限由40个工作日缩短至20个工作日。

  出入境管理篇:办理护照更便捷了

  便民亮点:省内跨户籍地办理出入境证件;开通公民赴港澳再次签注自助受理工作,签注时间由 个工作日缩短至 个工作日

  省内跨户籍地

  办理出入境证件

  对有省内常住户口并且在我市工作、学习、生活等人员(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严格按照公安部和省厅部署要求,按需办理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确保咨询、受理、审批等各个环节畅通无阻。

  开通公民赴港澳

  再次签注自助受理

  在市局出入境接待办证大厅开设专门窗口,负责对团队出国、出境旅游推行预约申请受理、延时受理服务措施;在开通历城、槐荫公安分局出入境受理点的基础上,今年6月底前再开通历下、12月底前开通天桥公安分局受理点,方便广大群众办理出入境业务。

  5月底之前开通公民赴港澳再次签注自助受理工作(个人操作仅需 3至 5分钟),并将签注时间由10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

  交通管理篇:交管服务更加人性化了

  便民亮点:在网上办理驾驶证审验、车驾管信息、驾驶人信息变更和机动车所有人信息备案等业务,减少群众办事成本;再建两个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快速理赔服务中心大厅扩大轻微交通违法行为

  口头警告后

  教育放行适时范围

  在原11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实行口头警告后教育放行的基础上,对非现场执法过程中抓拍的机动车超速在限速值10%以内的(含10%)和在没有施划禁停标志标线的市区道路停车,未造成道路拥堵、影响交通安全等危害后果的,交警可通过温馨提示、警告、教育后予以放行。

  规范交通违法告知程序

  对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在13个工作日内通过互联网济南公安服务在线,各区大队、车管所、事故处理中队触摸屏,168信息台等向社会公布,方便群众查询。

  完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

  在目前适用快速处理的机动车财产损失由每车2000元已提高到5000元和“互碰自赔”的基础上,逐步在5000元的基础上再提高到一定数额;6月底前,在我市市区南部、北部再建两个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快速理赔服务中心大厅,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保险理赔业务。

  车管服务篇:审办车管业务更便利了

  便民亮点:车驾管审批权限下放,增加更多的车管服务站,建设群众“家门口的车管所”开通互联网审办车管事项

  在互联网济南公安服务在线,开通临时通行证、特种车辆通行证、班车证、教练车证、长途客运车证等申办业务,并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在网上办理驾驶证审验、车驾管信息、驾驶人信息变更和机动车所有人信息备案等业务,减少群众办事成本。

  下放车驾管审批权限

  将四类原由市车管所管辖权限下放至各县(市、区)车管所:1.“三小车辆”(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驾驶人预约、考试、发证;2.科目一受理、预约、考试、打印技能证明;3.延期申请(有效期满换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申请)、驾驶人信息变化换证、外地驾驶证转入换证等业务;4.小型汽车补(换)号牌、行驶证,变更备案,委托、受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等业务。

  在具备条件的交警中队、机动车检测线及全市10个交通违法处理办公室,新增三项车驾管业务,方便群众就近办理:1.“三小车辆”的注册登记业务,摩托车安全技术检验、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办理临时行驶车号牌;2.机动车补(换)号牌、行驶证,变更备案;3.驾驶证的补证、换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

  大型社区设立车管服务站

  在部分大型封闭社区、企事业单位、二手车市场、汽车销售4S店等建立车管服务站,先期开展试点,条件成熟后承担三项车驾管业务:1.国产小型机动车注册登记;2.机动车补(换)号牌、行驶证,变更备案,委托、受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核发临时号牌等;3.驾驶证补证、换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建设群众“身边的交警队”和“家门口的车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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