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公安推出十举措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4月2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省公安厅结合实际,推出我省公安机关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10项措施。
优化社会治安环境
省公安厅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继续深入组织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盘踞在娱乐、运输、建筑、矿产等行业场所的黑恶势力;组织开展“三电”、扫黄打非、打击“黑车”、打击假币假发票及农资打假等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加大对企业、重点工程、大型市场及周边地区治安问题的整治力度,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实行就地落户措施
凡在我省城市、城镇范围内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落户手续;在我省就业的全国优秀农民工和获得省级以上表彰的农民工中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高级技工、技师以及其他有特殊贡献者,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在其经常居住地办理落户手续;高校毕业生被非公有制单位聘用,可凭相关证件到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简化户口申办手续
各地公安机关取消省内户口迁移中,需迁出地出具户籍证明的规定,在同一城市及所属县内迁移户口的,实行网络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即在拟迁入地派出所直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改进出入境、居留措施对在大陆投资的或在大陆企事业单位任职、就业的台湾居民,出入境管理部门可以签发最长有效期为5年的居留签注。对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投资者申请F签证的,可以签发有效期2年以上、5年以内的多次入境有效签证,签发次数不限;对申请居留许可的,可以签发2年以上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签发次数不限。对于申请港澳商务、出国商务等事由急需出境的,制证时间缩短为1天,申请人持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介绍信可以直接到省公安厅取证。
推行车驾管工作社会化
各地会逐步把机动车牌证补发业务、国产汽车登记业务、汽车类驾驶证补换领以及汽车类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业务权限下放到县级公安车管部门,并积极推行“网上轻松办”、社区(企业)服务站等多种形式的车驾管服务措施,努力将车驾管服务“窗口”延伸到群众身边,形成社会化服务网络,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
风险预警通报
各地将加强对经济犯罪情况的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各类经济犯罪规律特点,编制《风险预警通报》发送相关经济主管部门及企业,提醒、督促及时整改、堵塞管理漏洞;对涉及政策、法规上的缺陷,在给预警对象发出通报的同时,迅速报告党委、政府,并通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互联网公安门户网站开辟“经济犯罪预警”栏目,充实“每周治安播报”的内容,及时发布相关预警信息。
跟踪服务重点工程
对大型工程、重点工程、外商投资企业和重点工业项目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部门要做到提前介入,上门服务,为建设单位提供消防设计的建议和意见;对国家、省重点工程,从设计审核、施工检查、竣工验收各阶段实行一案到底、专人专办的跟踪服务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建设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从源头上控制火灾隐患的产生。
开启边检“绿色通道”
对往来投资、考察、参加重要商贸活动等客商或团组,边检部门应开启“招商引资绿色通道”,提供出入境礼遇服务。针对沿江造船厂码头出口船舶边检手续复杂、交付时限严格、延误航期会给船厂带来经济损失的情况,应开启“出口船舶绿色通道”,提前派人到造船厂了解情况,及时办理边检手续,确保出口船舶如期开航。实行码头通关24小时服务,在码头设置公安边检24小时全天候服务窗口,对出入境手续和证件随到随办、随需随办,资料齐全的一次办妥;资料不全的提供回执,二次办结。
取消相关收费项目
各地取消办理《暂住证》、船舶户牌、《船舶户口簿》和《船民证》、《临时船民证》工本费,取消办理《登轮证》、《停留许可证》、《搭靠外轮许可证》和《登陆证》等边防检查证件工本费。
建立群众评价长效机制
全省各地公安机关要全面推行派出所所长每半年一次,社区和驻村民警每季度一次向辖区群众通报工作制度,宣传防范知识,集中受理群众求助事项,征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在窗口单位设立服务群众满意电子评价器或意见簿(箱);建立警民关系状况定期分析评估机制,每年委托民间调查机构对各地警民关系状况进行一次调查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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