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公安局制定《全市公安机关内务设置规范》全面加强公安机关内务管理工作
为全面加强全市公安机关内务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推动队伍正规建设的内力作用,市公安局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和《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过不断总结和实践,研究制定了《全市公安机关内务设置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并于9月9日正式下发。
《规范》分为:总则、设置标准、附则三部分,共计30条,内容包括房屋建筑、附属设施和场地等涉及内务管理的方方面面。从全市公安机关外观形象标识入手,由外而内,对公安机关硬件建设、队伍建设、基础业务、便民服务等方面进行了统一规范标准,提出了详细要求。
《规范》指出:内务设置要坚持“经济实用、办公简朴、有利工作和方便群众”的原则,要达到统一规范、环境整洁、秩序井然的内务要求,并严格落实武器、警械管理等规定。规范下发后,将在市局主页专题栏目中设置演示视频,便于全市民警直观学习。
《规范》的制定下发,进一步明确了全市公安机关“以规范促管理,以管理强建设”的工作思路,为深入推动全市公安机关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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