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交警推出交通管理预告制度
“21日19时至21时,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夜勤行动,重点管理酒后驾车、闯红灯、越线行驶、驾驶机动车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21日,吉林省长春市各媒体纷纷在显要位置发出了这样一则新闻,这标志着长春市交通管理预告制度正式开始实行。
据了解,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从3月21日开始,在执行大规模的交通治理整顿行动前,都会提一天至两天通过广播、电视、报纸进行预告,驾驶员可以自己在出门前、驾车前及时自检。预告后,如驾驶员仍因违法行为被交警查扣,民警将当场要求驾驶员接受处罚。
长春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支队支队长王卫东说:“以前交警出夜勤,朋友之间相告或者酒店保安告诉客人不要酒后驾驶,为的是不让交警抓到,其实这也是一种宣传。我们交通管理者受这种口传相告方式的启发,主动推出这种大规模交通管理行动前向社会广泛告知的新做法,就是希望通过这种人性化的特殊管理手段,提示大家注意自己的交通行为,良好的交通习惯也许就在一次次刻意的遵守中逐渐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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