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侧记
去年以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的决定》,紧紧抓住组织领导、警力下沉、警务前移、规范职责、完善机制、科学管理六大环节,积极构建科学、规范和长效的警务运行机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立章建制,实现规范化管理。省公安厅制定了《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规范》,将公安部确定的五项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和量化,详细提出工作任务、工作时间、工作标准,为社区和驻村民警开展基础工作提供了参考和依据。
实施“两定一增一减”办法,强力推进警力下沉。一是定指标。要求派出所警力原则上要达到县(市)公安机关总警力的40%以上,在实行队组制的派出所,社区民警队应占派出所总警力的60%以上。同时要求社区(驻村)民警应保持相对稳定,一般要在社区和农村工作不少于5年,确需调动的,要按照先进后出、先补充后调出的原则。二是定政策。结合规范县(市)公安机关机构设置工作,规定公安机关新录用民警和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民警都要到派出所、特别是社区和农村警务室工作,同时加大表彰奖励力度。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每年要对社区和驻村民警的30%进行评先选优,省公安厅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十佳社区民警”和“十佳驻村民警”评选活动,由省公安厅给予表彰奖励。三是增加辅助力量建设。各地进一步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进一步壮大了专职治安员队伍。四是减轻民警负担。省公安厅规定,严禁给社区(驻村)民警下达破案、打处、罚款指标。
针对社区和驻村民警对基础工作不懂不熟的实际情况,省公安厅出台了《吉林省公安机关社区(驻村)民警工作法》,围绕怎样下社区、下社区做什么、怎么做等问题逐一进行解答。今年8月,省公安厅将省内外12名优秀社区(驻村)民警工作方法汇编成册,连同省厅出台的“工作法”发到每名社区和驻村民警手中,开办“书本课堂”进行学习借鉴。社区和驻村民警的主要勤务方式是走访调查、宣传发动、巡逻守护、实地检查、警情通报等,民警每周在警务区工作不少于3个工作日,定期在警务室接待群众时间每周不少于半天。基层各单位还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实行弹性工作制、错时工作制、主副班工作制,把有限的警力部署到案件高发、防范薄弱、群众需要的时段和部位,改变了坐等报案、坐等出警的被动反应型勤务方式,受到群众欢迎。
在派出所内部,加强各个警务区之间的协作联动,互相支援。对发案少、地域小、治安好的城市社区,实行相邻的社区警务室联勤工作模式。对于城镇和农村,按照“重点村驻警,周边村联勤”的模式,加强邻近村屯的协作配合;在派出所外部,加强与辖区巡警、交警、刑警、治安警的协作配合,实现了现有警力资源的效益最大化。目前,全省472个城区派出所中,有169个实行队组制,派出所综合战斗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截至今年8月,全省社区和驻村民警数量达到了5979人,比去年底增加了1462人,其中社区民警3372人,农村驻村民警2607人,城区基本达到一社区两警以上,农村“三村一警”的标准。社区和乡镇专职治安员队伍扩大到2.3万人,比去年底增加1000余人。
警务室是派出所警务延伸的“前沿阵地”,也是服务群众的平台。社区(驻村)民警抓治安稳定大事,更多的是要处理一些家庭矛盾、邻里纠纷等琐事。记者到吉林市丰满区采访驻村民警王洪海,在水曲村一个村民家找到了他,满身泥土的他正在帮村民盖房子,脸晒得黑黑的,如果不是经人指认,根本看不出他是位人民警察。难怪群众称赞说:“民警和百姓是一家人。”
全省各地公安机关纷纷出台倾斜政策,不仅在工作上对社区(驻村)民警提出标准,从生活上也给予关心照顾。目前,全省已建成警务室2160个,其中自建111个,依托建1790个,居家式警务室46个,驻企业警务室187个,驻学校警务室255个,为社区和驻村民警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搭建了良好的工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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