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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探索

长沙交警在海口“铁腕”执法

来源:新华网 作者:卜云彤、冀琴伟 发布时间:2007-08-21 11:23:24 浏览次数: 【字体:

 

7种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拘留

    连日来,以“铁腕”执法闻名全国的长沙交警,与海口市交巡警支队联手执法劲吹“严风”,依法推出严管措施,对7种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拘留。

    记者获悉,8月16日,风尘仆仆的20名长沙交警即被编派到海口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所属的四个一线大队上岗执法。至19日下午,海口市区已有34名触碰“高压线”的交通违法者被查处,其中30名被依法拘留。

    “查处违法铁面无情,看似无情胜有情。”带队的长沙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队长徐波跃介绍,长沙市去年仅依法拘留严重违法者就达5000余人,超出往年的数倍。高力度的整治促进了长沙市交通秩序的有效改观。公安部向全国推广长沙交通的严管经验。

    借鉴长沙经验,海口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针对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推出了7条严管措施:一、醉酒驾驶机动车者,一律拘留;二、拒绝接受检查,强行冲关、冲卡者一律拘留;三、无号牌、无行驶证、套牌、假牌的机动车一律扣留,无证驾驶者一律拘留;四、醉酒驾驶或无证驾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无论事故责任大小,一律拘留;五、禁止电动摩托车上路行驶,违者一律扣留车辆,无驾驶资格的按无证驾驶予以拘留;六、三轮摩托车禁止在中心城区行驶,无号牌、无行驶证、套牌、假牌的一律扣留车辆,无证驾驶者一律拘留;七、行人、非机动车违反规定横穿马路、翻越交通护栏者,一律予以处罚,阻碍执法者一律拘留。

    按规定,交通违法者不得触碰“高压线”,值勤民警查处不力或粗暴执法者将同样受到严厉处罚。据悉,海口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警务督察队目前已兵分五路,全程监督执勤民警的执法行为,若发现执勤民警见违不纠或粗暴执法者,一律扣考勤分10分,情节严重者直至追究行政和刑事责任。

    据了解,驾驶摩托车超载、冲闯红灯、非法入市、不戴安全头盔等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是本次交通大整治的重中之重。对此,海口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特别提醒:违法摩托车必须接受查处,千万不要在一般的交通违法路上越走越远。如拒不接受检查、冲关、冲卡者一律拘留,发生严重后果者,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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