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题材小说的情节艺术
小说是叙述的艺术。但叙述的贫困却是当代中国小说的痛疾,公安小说尤为严重。由于题材上的限定,误导许多作家把小说写成了案例报道,叙述方式单一,情节结构雷同,人物形象千人一面,结果导致公安小说文学品格的蜕变,创新精神的沦丧。因此公安小说要走出困境,就应该更加重视小说叙述艺术的探索和实践。
“故事是按时间顺序排列的事件的叙述”,“情节也是事件的叙述,但重点却放在因果关系上”,情节是对这些素材的艺术处理或形式上的加工。情节不仅是按照因果逻辑组织起来的一系列事件,而且要求在事件的发展中表现出人物行为的矛盾冲突,由此而揭示人物命运的变化过程。“如果说情节是对人类叙事行动中深层的心智思维的模仿,那么叙事方式则是对人类叙事行动中交流与表达方式的摹仿”。因为情节是叙事方式所传达的全部信息中最具稳定性的一种信息,而叙事方式使情节得到实现和传达,而且是美的、艺术的、小说的传达。所以叙事方式是小说文本中有意味的形式,是高度形式化了的小说审美特征。作为公安小说重要方面军的侦探小说最能体现叙述与情节艺术的魅力,以杨保华、钟源为代表侦探小说作家在情节建构中形成了独特的美学追求。
“侦探小说是一种主要运用逻辑推理及其他科技手段,逐步解开有关犯罪的秘密,在破案过程的描写中塑造人物形象,反映社会生活的散文体叙述性文学样式。”从1841年美国人爱伦·坡发表《毛格街血案》开始,侦探小说以它独特的文本模式和审美品格吸引着世界各国各阶层的人们,显示出其长盛不衰的独特艺术魅力。
福斯特有一个著名的比喻:“国王死了,王后也死了,这是故事;国王死了,王后因为悲伤过度也死了,这是情节。”借用这个比喻,我们可以说案子发生了,这是故事;案子发了,由于侦探的作用案子破了,这就是情节。一般认为,侦探小说的情节三要素是:“谁”,指罪犯;“如何”,指罪犯怎样作案,侦探如何破案;“为什么”,指犯罪动机。如何找到为什么而作案的罪犯井绳之以法,就是侦探小说最常见的清节模式,作用以设谜与解谜为要义,在解谜与设谜中,把情节设计得扑朔迷离,混饨一团;在设谜中向读者发出召唤,挑起读者的好奇心与探求欲,最后展示犯罪的社会与人性根源。在这个过程中塑造警察与罪犯形象,揭示社会与人生的本质与底蕴。
汤宝华的《蓝十字》中,“神羊洞之谜”留下一具尸体,以及尸体上的蓝十字,而死者汪秋云又是一个待人和气友好的音乐家,他身上怎么会有这样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印记?他到底是
什么人,又是谁杀了他?案情混饨一团。警察司徒川和杜鹏来解谜,但结果却使本来混饨一团的谜越来越复杂。汪秋云的母亲本该对儿子身上的蓝十案作出解释,作者又让她失去记忆,而她失忆本身又是一个谜。作者再将这个谜扔下,让司徒川从汪秋云恋人这条线索去解谜,可能会引出情杀,但这种解法很快受阻,司徒川意识到必须先解开汪母失忆之谜,从外围展开解谜,同时又是设谜,因为谁都可以说出一二,但都说不清楚,在游十字上拐了许多奇之后最终是从坟墓中挖出汪母的日记本才揭开了谜底。不是为了很,而是为了得到爱,导致了这场极为简单,而又极为复杂的谋杀。从内容上,作者在动机背后隐含着较深刻的社会内涵和历史反思;从情节上,动机的埋藏与解谜的岔道使其曲折异常。
由此我们可以归纳出侦探小说的美学特征。一是神秘的悬疑性,这是侦探小说最主要魅力源泉。神秘的悬念是作家营构情节的枢纽,启动读者心灵的钥匙,是吸引读者对人物的命运、情节的发展、事件的结果的一种牵肠挂肚惦念的重要手段。二是惊险的刺激性,充满怀疑和恐惧的情节氛围强烈刺激着人们的感情和良知,从推理过程中获得心理的惊险体验,并使种种心理期待在恐怖与娱乐交织的状态中得到快感。三是心智的启迪性。侦探小说是理性最强的一种文体,是一块“智力魔方”,是警察与罪犯间的“智力竞赛”。读者在探秘心理的驱使下启动心智,发现解谜的蛛丝马迹,最终在作家无形之手的引导下揭出谜底,从而获得审美愉悦和心理满足。
侦探小说的情节建构具有鲜明的特征,从某种意义上讲,侦探小说是情节的艺术,情节决定着侦探小说诸多艺术功能的显示和发挥,也决定着小说的成败,决定着侦探小说的艺术生命。从80年代钟源创作的以陈庭为主人公的一系列“强情节”小说,蓝玛的“侦探桑楚系列”,到90年代汤保华的“大侦探司徒川系列”。尹曙生的“系列侦探小说”,作家们在广泛吸取中外侦探小说艺术精华的前提下,通过大量的艺术实践,突破了固定的情节模式,摆脱了他人的案自,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侦探小说的情节建构。
首先,公安小说作家的人物塑造服从于情节发展,但并不漠视人物形象塑造对小说深层意蕴的积极作用。对一般小说来说,情节是“某种性格、典型的成长和构成的历史”,人物形象是艺术创造的中心。而侦探小说的人物塑造更依赖情节,没有新颖、奇特、紧张、惊险的情节,人物形象难以立起来,因为其情节具有较大的审美独特性。其情节的完整性和集中性是首要的,只能在“完整”与“集中”的情节框架中展示人物性格;而不能因为刻画人物,损害情节的“完整”和“集中”。但是,作家在组织故事层面的浅层结构情节时,更加注重人物形象包蕴着的历史、文化、哲学、人生等因素的深层结构情节的建构,使之成为小说艺术形象与情节的有机部分,增加了作品的内涵、韵味、厚度,揭示出社会的本质与人性底蕴,实现侦探小说的认识与审美价值。而相当一部分作品只醉心于讲故事,而不顾及人物灵魂的力度,这种捉襟见肘,最终让人回忆起只有故事,而不是情节,更不是情节中的人物。所以侦探小说总被归入通俗文学的行列,原因之一就是过于注重解谜,而不去注意解谜人的性格、心理、情感、观念。塑造侦探的形象无疑应该是贯穿侦探小说情节的关键一着。场保华笔下的司徒川之所以让人难忘,得力于作者对他的智慧力量与人性蕴藉在一个更高的艺术水准上的融合并展示出来,作者的《红色庄园》并非不醉心于讲故事,但作者始终没有忘记是司徒川是个人在解谜。因此场保华叙述的是情节,而不单纯是故事。也正是如此,他的作品具有了一定的艺术品位。但是,侦探小说的审美特性不可避免地给塑造人物带了困扰和局限。而这种困扰和局限也并非不能够克服,汤保华这部作品提供了可借鉴的成功例子。从小说的情节来看,凶杀案只是故事的表面形态,而花庄的历史是这个故事的中心,在花庄的历史这一不易解开的“谜”里,作者让人物性格介入情节,介入花在的历史,介入对花在的探秘过程,并大胆地去揭示他的丰富复杂的精神世界,从而影响情节的进程,没有使人物性格游离于情节之外,成为情节的“花边”。在小说中司徒川的智慧风貌、人格情怀、道德操守等在情节演进中得到精心描绘,而没有影响到作为侦探小说的审美特质。所以,我们可以说:有人物的故事是情节,没有人物的故事只能是故事。
其次,公安小说作家遵循情节艺术的内在规律,强化情节而拒绝淡化情节,使情节具有丰富性和多变性,奇特而不荒唐,曲折而不造作,惊险而不失真。无论是建立在人物性格冲突基础上的必然情节,还是不期而遇不谋而发的偶然情节;也无论是打破情节发展定势而突然转向的突转情节;还是将行动过程隐藏于结果之下,或折照出某种行为影响的隐蔽情节;在钟源的《欲望的火焰》、场保华的恤字》、蓝玛的《网络惊魂》等几位专功侦探小说的作家的作品中得到充分展示,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情节艺术,使他们的作品具有强烈的诱惑力和审美感染力。钟源认为:“一般文学将情节看成是人物性格的历史,那么公安文学将情节看成是塑造的载体。在这里,情节不再只是人物性格的历史,它还表现为人物突发心理和瞬间意识的结果,乃至成为事件发生超常演变的轨迹”。“首先把事件打开,将情节提到前面;在错综复杂的情节中写好人物,这向前的一提,便构成了情节的强化,使情节真正地、直露地成为整个作品的脊柱。正因为这样,惊险曲折和出奇制胜才能得以发挥,构成强烈的可读之作,产生引人与奇异的艺术勉力”。钟源在创作中还特别注重情节的凝炼与生动,用电影手法去写侦探小说,通过蒙太奇去连接和结构故事,断然拒绝无法以视觉和动作表示的空泛的形容和描写;努力开拓人物的心理情节的复杂微妙性,实现情节的弹性与张力,在奇特而不荒唐,曲折而不造作,惊险而不失真的情节建构中充分展示新时期侦探小说独具的艺术魅力。
“故事是按时间顺序排列的事件的叙述”,“情节也是事件的叙述,但重点却放在因果关系上”,情节是对这些素材的艺术处理或形式上的加工。情节不仅是按照因果逻辑组织起来的一系列事件,而且要求在事件的发展中表现出人物行为的矛盾冲突,由此而揭示人物命运的变化过程。“如果说情节是对人类叙事行动中深层的心智思维的模仿,那么叙事方式则是对人类叙事行动中交流与表达方式的摹仿”。因为情节是叙事方式所传达的全部信息中最具稳定性的一种信息,而叙事方式使情节得到实现和传达,而且是美的、艺术的、小说的传达。所以叙事方式是小说文本中有意味的形式,是高度形式化了的小说审美特征。作为公安小说重要方面军的侦探小说最能体现叙述与情节艺术的魅力,以杨保华、钟源为代表侦探小说作家在情节建构中形成了独特的美学追求。
“侦探小说是一种主要运用逻辑推理及其他科技手段,逐步解开有关犯罪的秘密,在破案过程的描写中塑造人物形象,反映社会生活的散文体叙述性文学样式。”从1841年美国人爱伦·坡发表《毛格街血案》开始,侦探小说以它独特的文本模式和审美品格吸引着世界各国各阶层的人们,显示出其长盛不衰的独特艺术魅力。
福斯特有一个著名的比喻:“国王死了,王后也死了,这是故事;国王死了,王后因为悲伤过度也死了,这是情节。”借用这个比喻,我们可以说案子发生了,这是故事;案子发了,由于侦探的作用案子破了,这就是情节。一般认为,侦探小说的情节三要素是:“谁”,指罪犯;“如何”,指罪犯怎样作案,侦探如何破案;“为什么”,指犯罪动机。如何找到为什么而作案的罪犯井绳之以法,就是侦探小说最常见的清节模式,作用以设谜与解谜为要义,在解谜与设谜中,把情节设计得扑朔迷离,混饨一团;在设谜中向读者发出召唤,挑起读者的好奇心与探求欲,最后展示犯罪的社会与人性根源。在这个过程中塑造警察与罪犯形象,揭示社会与人生的本质与底蕴。
汤宝华的《蓝十字》中,“神羊洞之谜”留下一具尸体,以及尸体上的蓝十字,而死者汪秋云又是一个待人和气友好的音乐家,他身上怎么会有这样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印记?他到底是
什么人,又是谁杀了他?案情混饨一团。警察司徒川和杜鹏来解谜,但结果却使本来混饨一团的谜越来越复杂。汪秋云的母亲本该对儿子身上的蓝十案作出解释,作者又让她失去记忆,而她失忆本身又是一个谜。作者再将这个谜扔下,让司徒川从汪秋云恋人这条线索去解谜,可能会引出情杀,但这种解法很快受阻,司徒川意识到必须先解开汪母失忆之谜,从外围展开解谜,同时又是设谜,因为谁都可以说出一二,但都说不清楚,在游十字上拐了许多奇之后最终是从坟墓中挖出汪母的日记本才揭开了谜底。不是为了很,而是为了得到爱,导致了这场极为简单,而又极为复杂的谋杀。从内容上,作者在动机背后隐含着较深刻的社会内涵和历史反思;从情节上,动机的埋藏与解谜的岔道使其曲折异常。
由此我们可以归纳出侦探小说的美学特征。一是神秘的悬疑性,这是侦探小说最主要魅力源泉。神秘的悬念是作家营构情节的枢纽,启动读者心灵的钥匙,是吸引读者对人物的命运、情节的发展、事件的结果的一种牵肠挂肚惦念的重要手段。二是惊险的刺激性,充满怀疑和恐惧的情节氛围强烈刺激着人们的感情和良知,从推理过程中获得心理的惊险体验,并使种种心理期待在恐怖与娱乐交织的状态中得到快感。三是心智的启迪性。侦探小说是理性最强的一种文体,是一块“智力魔方”,是警察与罪犯间的“智力竞赛”。读者在探秘心理的驱使下启动心智,发现解谜的蛛丝马迹,最终在作家无形之手的引导下揭出谜底,从而获得审美愉悦和心理满足。
侦探小说的情节建构具有鲜明的特征,从某种意义上讲,侦探小说是情节的艺术,情节决定着侦探小说诸多艺术功能的显示和发挥,也决定着小说的成败,决定着侦探小说的艺术生命。从80年代钟源创作的以陈庭为主人公的一系列“强情节”小说,蓝玛的“侦探桑楚系列”,到90年代汤保华的“大侦探司徒川系列”。尹曙生的“系列侦探小说”,作家们在广泛吸取中外侦探小说艺术精华的前提下,通过大量的艺术实践,突破了固定的情节模式,摆脱了他人的案自,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侦探小说的情节建构。
首先,公安小说作家的人物塑造服从于情节发展,但并不漠视人物形象塑造对小说深层意蕴的积极作用。对一般小说来说,情节是“某种性格、典型的成长和构成的历史”,人物形象是艺术创造的中心。而侦探小说的人物塑造更依赖情节,没有新颖、奇特、紧张、惊险的情节,人物形象难以立起来,因为其情节具有较大的审美独特性。其情节的完整性和集中性是首要的,只能在“完整”与“集中”的情节框架中展示人物性格;而不能因为刻画人物,损害情节的“完整”和“集中”。但是,作家在组织故事层面的浅层结构情节时,更加注重人物形象包蕴着的历史、文化、哲学、人生等因素的深层结构情节的建构,使之成为小说艺术形象与情节的有机部分,增加了作品的内涵、韵味、厚度,揭示出社会的本质与人性底蕴,实现侦探小说的认识与审美价值。而相当一部分作品只醉心于讲故事,而不顾及人物灵魂的力度,这种捉襟见肘,最终让人回忆起只有故事,而不是情节,更不是情节中的人物。所以侦探小说总被归入通俗文学的行列,原因之一就是过于注重解谜,而不去注意解谜人的性格、心理、情感、观念。塑造侦探的形象无疑应该是贯穿侦探小说情节的关键一着。场保华笔下的司徒川之所以让人难忘,得力于作者对他的智慧力量与人性蕴藉在一个更高的艺术水准上的融合并展示出来,作者的《红色庄园》并非不醉心于讲故事,但作者始终没有忘记是司徒川是个人在解谜。因此场保华叙述的是情节,而不单纯是故事。也正是如此,他的作品具有了一定的艺术品位。但是,侦探小说的审美特性不可避免地给塑造人物带了困扰和局限。而这种困扰和局限也并非不能够克服,汤保华这部作品提供了可借鉴的成功例子。从小说的情节来看,凶杀案只是故事的表面形态,而花庄的历史是这个故事的中心,在花庄的历史这一不易解开的“谜”里,作者让人物性格介入情节,介入花在的历史,介入对花在的探秘过程,并大胆地去揭示他的丰富复杂的精神世界,从而影响情节的进程,没有使人物性格游离于情节之外,成为情节的“花边”。在小说中司徒川的智慧风貌、人格情怀、道德操守等在情节演进中得到精心描绘,而没有影响到作为侦探小说的审美特质。所以,我们可以说:有人物的故事是情节,没有人物的故事只能是故事。
其次,公安小说作家遵循情节艺术的内在规律,强化情节而拒绝淡化情节,使情节具有丰富性和多变性,奇特而不荒唐,曲折而不造作,惊险而不失真。无论是建立在人物性格冲突基础上的必然情节,还是不期而遇不谋而发的偶然情节;也无论是打破情节发展定势而突然转向的突转情节;还是将行动过程隐藏于结果之下,或折照出某种行为影响的隐蔽情节;在钟源的《欲望的火焰》、场保华的恤字》、蓝玛的《网络惊魂》等几位专功侦探小说的作家的作品中得到充分展示,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情节艺术,使他们的作品具有强烈的诱惑力和审美感染力。钟源认为:“一般文学将情节看成是人物性格的历史,那么公安文学将情节看成是塑造的载体。在这里,情节不再只是人物性格的历史,它还表现为人物突发心理和瞬间意识的结果,乃至成为事件发生超常演变的轨迹”。“首先把事件打开,将情节提到前面;在错综复杂的情节中写好人物,这向前的一提,便构成了情节的强化,使情节真正地、直露地成为整个作品的脊柱。正因为这样,惊险曲折和出奇制胜才能得以发挥,构成强烈的可读之作,产生引人与奇异的艺术勉力”。钟源在创作中还特别注重情节的凝炼与生动,用电影手法去写侦探小说,通过蒙太奇去连接和结构故事,断然拒绝无法以视觉和动作表示的空泛的形容和描写;努力开拓人物的心理情节的复杂微妙性,实现情节的弹性与张力,在奇特而不荒唐,曲折而不造作,惊险而不失真的情节建构中充分展示新时期侦探小说独具的艺术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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