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眼中的犯罪嫌疑人——评徐岩的《去康旗镇》
2005年5月《天涯》文学杂志上有公安作家徐岩的一个中篇《去康旗镇》。此小说讲述的是作为警察的我与同事第一次到康旗镇去找一个叫梁彬的人,因为他有放火后潜逃的嫌疑。当我们经过缜密的侦查之后,正要对梁彬实施抓捕的时候,王队打电话说让我们撤回。原来是吉林警方抓住了林胜利。林胜利供认说那火是他点电炉子下面条睡着了燃起来的,与梁彬无关。既然我们已经找到了梁彬的落脚点,就顺便跟他澄清这事,打消他违法犯罪的顾虑,省得让他东躲西藏。
不懂法的梁彬在那场失火案中本不该跑的。“当时梁彬正躺在条椅上睡呢,林胜利见那火越来越大,救不了啦,就踢醒梁彬叫上他快跑。梁彬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见满屋子火和烟也傻了,就撒腿跟着林胜利跑出工地……林胜利跟梁彬说,咱哥俩惹祸了,快跑吧,抓住要蹲巴篱子的。俩人就跑了。”梁彬跑到康旗镇来帮人淘金,跟着师傅老黄筛金沙。
警察对梁彬说:“火着起来后你跟林胜利跑了,我们不得不怀疑你们,那场火烧死了人,还烧掉了半幢楼座子……你是无辜的,那场火跟你没关系,你不用再躲了。”梁彬听了我的话之后,眼里充满泪水。我们问他是继续在这儿干,还是随我们一同回去。他说想跟我们一块回去,要求我们给他出个证明,要不他都没脸回村了,村里有很多人都知道他在工地上惹祸了。
文章就此打住,梁彬这个水货犯罪嫌疑人的形象也差不多了:木讷、质朴得像鲁迅笔下的闰土。得知了事情真相之后,他没有怨天尤人,也没有大骂林胜利连累了他。我们当警察的都认为他老实得有些过格了,让我们费了这么多事:为了追踪他,竟从城里寻到这个小镇,花了不少功夫。
作家徐岩的高明之处是接着说了一个名符其实的悲剧,为梁彬“这一个”人物形象增添了浓厚的悲壮色彩。何为悲剧呢?鲁迅先生曾提出过一个关于悲剧的著名命题:“悲剧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后来,梁彬这么个正直、重情义的小伙子却被老黄的外甥一刀给捅死了。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文本中的前面部分已交待过了,梁彬的师傅老黄待他不薄,譬如梁彬病了,“老黄给他灌了一海碗生姜枸杞根烧红糖水,帮他捂了床厚棉被发了一身汗,天亮时竟觉得浑身轻松了。”因此,“梁子(梁彬)想,师傅老黄对他不错,要是自己真的被警察抓住了,他什么要求都不会提但他肯定是要看看老黄,跟他道一声别的。”师徒情深,老黄午夜时分喊他起来帮忙干活时,他义不容辞。“老黄贴梁彬的耳根子说,呆会儿我们进去干点活,你别怕听我的就行,乔二他欠咱不少工钱,整点金子顶上,咱好回老家。”得知老黄要偷金把头(老板)乔二的金子后,“梁彬听了吓一激灵,小声说是不是干犯法的事啊?”“老黄说犯什么法?用自己的能力解决经济纠纷。你就跟着干吧,到时候分你钱好回老家。”
无知的梁彬真地帮老黄干起来了,将炸药及导火索接好并固定在保险柜的门锁上,准备炸保险柜取金子。响动声惊醒了乔二的老婆。她又叫醒了做饭的田嫂。乔二的老婆一叫一闹,老黄的外甥就将刀扎进了她的小腹,梁彬惊呆了。“与此同时,田嫂吓得扭头往回走,却被老黄拽住了胳膊,”“梁彬手里握着导火索连接绳说,放了田嫂,不然我不干了。”“梁彬稍不注意的时候,老黄的外甥在后面给了田嫂一棍。田嫂哼了一下歪倒在地上。这下梁彬急了,说师傅你说过不做犯法的事,却连着杀人,还杀手无寸铁的女人,你这不是骗人吗?他说着就将手中的炸药连绳拽了下来,再将炸药拔拉到地上,用脚踩了几下说,我让你们杀人,让你们杀人。”
老黄急红了眼,眼看到手的沙金没戏了,就与梁彬厮打起来。老黄的外甥则从后面给了梁彬一暗刀。“梁彬临死的时候跟他的伙伴、那些挖金汉子们说,我梁彬是个好人,你们信不?那些汉子们都掉了眼泪,抓着他的手说信,哪能不信呢?”我以为,文本中最感人的地方就在于此。梁彬这条汉子用自己的实际行动阐释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其健康的人性在人心浮躁的当下显得异常耀眼和炫目。
接下来的一些细节颇能凸现人文关怀。那就是作为警察的我与同事在梁彬出事的前一天约定一起回家乡的,等到到中午了,梁彬还没来。于是,打出租车去采金点找他,才知梁彬遇害的经过。听了梁彬的故事,我们两名警察都流泪了。“我就在心里说,梁子兄弟你走好了,我会抽空去跟你们村里的人说,你是个好人,是个老实巴交的好农民工,我会说的,一定会说。”
此文本的高妙在于后面抖包袱。刚开始进入阅读状态时,以为梁子是个死有余辜的家伙,因为失火案还烧死了人,他却逃了,说明他不敢承担责任。随着叙述的跟进,我们才知梁子与失火案无关,他是吓得逃离家乡的。在关键的时刻,在生死关头,梁子的人格魅力才得以展现,在底层的挣扎中显现人性最耀目的光辉,表现出悲剧最震撼人心的力量。讴歌阳光的人性是我们当下的底层文学创作中很少能看到了。现在风头正健的底层文学文本中大都是人性的裂变与丧失:打工者们在金钱的诱惑下,有些农民丢掉了最起码的良心和伦理尺度,将物质利益(金钱)的追求放在第一位。如2002年第3期刘庆邦的《神木》向读者展示了一幅触目惊心的画面:外出打工的赵上河和李西民为了快速致富,他们使出了以活人性命换钱的毒招——物色外出打工的单身农民入伙下井挖煤,伺机将其打死,并制造塌方假象,然后以死者亲人的身份向窑主索赔。关于两性关系的描述中,女性常以身体和青春作为资本进行交换,传统的道义、亲情和梦想在她们身上荡然无存。正如尤凤伟的《泥鳅》中发廊女小齐所说:“这活儿贱,人也贱。”
《去康旗镇》的美学价值在于给我们读者以温馨。文学是对人的精神和心灵的抚慰与引领,是为了让人活得真诚、美好、温情、朴素、自尊和富有诗意,是为了让人获得向上、向善、向美的力量。无论时势如何变幻莫测,不管后情感主义、后现代主义如何日益成为时尚或潮流,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是不会变的,人类还是需要爱心、良知、理性、真情与道德的。作家曹征路对职责有着深入独到的见解,他认为:“作家首先是真理的追求者,是人类合理生存方式的叩问者,是现存价值的怀疑者、批判者。”①在不少知名作家已经丧失了真诚、良知、责任感与艺术创造力的时候,徐岩通过作品显示了其良知、追求与创作实力,体现了对现实的理性反思。
著名评论家孟繁华说:“对现实的关注,是百年中国文学的一大传统。特别是在经济崛起、文化纷乱的时代,作家将目光投向最为艰难的所在,不仅是良知使然,同时也是文学寻找新的可能性的有效途径。”②当今文学读者群中,之所以尚有一部分读者愿意阅读关注底层生活的现实主义小说,是因为他们对当下社会的走向有着更多的关注、体认与思考,对历史进程中社会和人性的残缺怀有深深的忧虑。③《去康旗镇》处处都散发出人性之光。除了主角“犯罪嫌疑人”梁斌之外,小红旅馆的老板小红则是一位美丽可人、大方端庄、热情好客的女性。从她身上绽放的是东方女性的优点:坚韧、善良、勤劳等。
我们住在王队曾经住过的小红旅馆。小红的丈夫巴音勒尔生前是林业治安队的警察,几年前被山贼杀害。听说我们是警察,小红免费给我们提供食宿,给我们端来的一盆水饺,“竟是大肚子花摺的肉馅饺子。小红说吃吧,不收钱,都在宿费里呢。”尽管小红的丈夫不是警察(从她丈夫生前所穿的制服可以推测出其男人只是林业保安人员),但是,在她的心目中就是一名警察,“一名大山和百姓的保护神,你想想能为国家财产而献身的人,他难道不该受到亲人和百姓的尊敬吗?”她还希望自己的孩子将来上警校当警察。由此可见,徐岩笔下的小红是对生活充满热望的,不像前面的发廊女小齐消极厌世。
就是金把头(老板)乔二也保持着中华民族传统的仁义美德。如梁斌正准备脱鞋下水的时候,乔二对他说:“你感冒刚好就别下水了,进伙房帮兰嫂揉馒头吧……”。就是这样一句漫不经心的话语,我的眼睛都潮了,因为老板把打工者当人看,真正关心他们。
绝大部分文本中的老板都是黑心烂肝、为富不仁的,而《去康旗镇》中的金把头却很大方,发工资那天,他还会吩咐伙房多买些猪肉回来,弄几桌酒席吃喜的。无怪乎,鬼鬼祟祟的、人性偏执的老黄在作案时,三十几个挖金汉子将正在逃窜的老黄和他外甥堵在了门口并痛打一顿。如果乔二是个昧良心的家伙,经常虐待这些挖金汉子,他们正好与老黄里应外合、“揭竿而起”,将复仇的火焰推向极致。
回望文本,心潮澎湃。《去康旗镇》不属后现代范畴,不会让读者失望和绝望,保留着传统写实的特点,情感真挚,处处是令人感动的细节与场景。小说中人与人之间是相互帮扶的,相互关心的,与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相一致。除了代表邪恶一方的老黄与外甥是为了起到陪衬梁斌的作用之外,其他出场的人物都有或多或少的闪光点。
作为警察的我用自己的眼光打量这个康旗小镇,发现这里民风淳朴,“我觉得这个世界还是好人多,尽管我们能时常地碰到那些十恶不赦的罪犯,尽管要不停地把他们绳之以法,但好人毕竟还是有的,像小红(前面提及)……;像梁斌,一个普通的民工,他无意间惹事上身了,他不明原委地逃匿了,最终躲到偏远的地方帮人挖金子下苦力依旧老实地做人,甚至最终得知自己无辜之后……”
注释:
①曹征路:《期待现实重新“主义”》,《文艺理论与批评》,2005年第3期。
②孟繁华:《在“守成”和边缘洞穿世事——评2006年的中篇小说》,《当代文坛》,2007年第1期。
③单元《文学之用与作家的情感立场》,《底层文学论集》,人民日报出版社,2008年7月,第2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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