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警察的妻子——评《风雨太平镇》
范东峰长篇小说《风雨太平镇》中出场的女性有好几个,本文重点提及是三名警察的妻子。公安文学是围绕警察做文章的,公安文学评论理所当然不能脱离警察及其家庭生活。
这三名警察的妻子分别是原太平派出所所长杜永强的妻子胡梅、派出所现任所长(原刑警队长)李金玉的妻子淑云和民警田超的妻子。田超的妻子在文本中只露过两次脸,着笔不多。第一次是所长“李金玉想着田超今天没来一定是家里有什么事。与其等他来了批评一顿,还不如主动到他家里去看看。”这样所长李金玉才得以见到田超病歪歪的妻子。因家里房子漏雨,她正在和田超一起补房。所长看到田超家里凄凉的景象心里就寒了。因为妻子的心脏病,一年光看病少说也得花几千块。生活艰难程度可以通过田超的话语来推测,他说:“我过的这日子连狗都不如。”他还想辞职不当警察,到省城一个朋友开的娱乐城里当保安,工资是现在的三倍多。田超的妻子没有发言,更没有向所长哭穷、抱怨,只是默默地干活、做饭。
第二次出场还是借田超的嘴巴间接地说出来的。田超服从组织安排,在开司酒店当卧底。老板开司怕田超说出酒店有色情卖淫的勾当,为了堵住他的嘴,便强行塞给他二千元人民币。田超将钱拿回家,“老婆说:‘老田,你能下着这么大的雨回来给我送这笔钱,我领情了,说明你心里有我,你还不是为了我的病……可是,你这会儿回来,又慌里慌张的我就觉得这钱来路不正。你说清了这钱的来路,我谢你。说不清你就把这钱拿走,我有病归有病,但用来路不明的钱治病,我怕下辈子变成猪狗!’”这几句朴实厚道的话语里面,包蕴着一个家庭农妇的操守,人穷志不短、知耻且明礼。从这一细节,可以明显地觉察到警察田超背后有一双眼睛在监督他。
原太平派出所所长杜永强的妻子胡梅其实也是非常明理贤慧的。譬如在农转非户口一事上,她主动找公安局长刘宝山表明自己的态度:自愿提出退出申请,不跟别人争,让给比她家更困难的。自己的丈夫因公牺牲后,她并没有数落丈夫的战友李金玉。“李金玉说:‘胡梅,这事怪我,我要晚走一步,也说不定没这事……’。胡梅擦着眼泪说:‘金玉,你别说这话,你晚走一步说不定老杜这事就轮到你了……你要是替了老杜,还不一样让人难受……’”
公安局长还担心胡梅不同意杜永强火化,胡梅说:“我们两家老人都走了,没人计较这个了,我听组织的……”。接着,刘宝山又说对杜永强的牺牲究竟按什么对待还得向市里汇报。刘局长的意思是想按烈士对待,可这是很困难的事情,最终由省民政厅定夺。胡梅说:“……前有车后有辙,永强是党员,他活着是党的人,死了也得按党的规矩办事……我就替他做主了……我还是听组织的……”。刘宝山说出了他最担心的事,对打死杜永强的凶手不能提出越外的要求。胡梅说:“这你不用说……是得依法办理,他也不是故意打死俺家永强的……就是故意打死的,俺也不能有越外的要求,要都依了自己,要法干啥?”
从以上一连串的对话中得知,杜永强所长的党性原则在宽厚大度的妻子身上得以传承发扬,这是非常令人欣慰的。传统的中华民族妇女美德集胡梅于一身:和蔼包容、善解人意、柔韧坚毅、默默承受生命中的痛苦。也许一些读者不以为然,认为作者把胡梅神化了,理想化了,说她仅是一个乌托邦。“乌托邦”是近现代世界文学中一个重要的母题,中国作家也不可避免地以各种各样或隐或显的方式对这个话题予以言说,范东峰笔下塑造的胡梅就是例子。
乌托邦用于比喻无法实现的理想或空想的美好社会。尽管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不如意之处,但我们人类活着,没有理想或没有理想化的东西是非常可怕的。否则,艾略特笔下的精神荒原就会泛滥于世。理想是一种信念支柱,是干事业的精神动力,对我们人民警察来说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乌托邦在公安文学中是不可或缺的。
同属女性,李金玉的妻子淑云和田超的妻子及胡梅就大大的不同。淑云不理解自己的丈夫,不支持丈夫的事业。例证如下:午夜两点多钟才回家的李金玉看见家里还亮着灯,妻子淑云在对毛巾进行分类,以便卖出好价钱。淑云对他说:“明天放下你这个刑警队长的架子,帮我卖毛巾去吧。就指望你那点工资,还不把我们娘儿俩给饿死?”由此可见,淑云分明是在拖丈夫李金玉的后腿,为后面自己婚姻解体留下了伏笔。
“李金玉一回家,淑云从不正眼看他,也不搭理他,你爱干啥干啥。时间长了,李金玉一走到回家的路上,心里就发憷。儿子咪咪做作业李金玉纠正错别字,淑云在一边也嘟囔:‘咪咪要是你,也当刑警队长去了!’世上就有这种女人,好像她天生就是专门跟丈夫作对的。连淑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有时想起来,她自言自语地说:还不是穷日子烦的。说到底她是嫌李金玉拿不回更多的钱来。”
当淑云正在为儿子咪咪一百元的校服钱发愁的时候,厂里的采购员老万找上门来了,要求与她合伙开歌舞厅。经不住金钱的诱惑,淑云没有跟李金玉商量,也没有让李金玉知道,就利用民警的家属之便到治安科办了许可证。淑云靠经营歌舞厅赚的钱比她以前摆地摊挣的钱来得又快又多。没用多久,淑云就用赚来的钱将自己打扮得珠光宝气,让家里的家具、摆设焕然一新。
“淑云开歌舞厅的事后来也传到了太平镇,当然也传到了李金玉的耳朵里……最终李金玉对淑云说,你要办歌舞厅咱就离婚,要不想离就马上回来还卖你的毛巾……”。李金玉不愧是警察,在是非原则问题上能保持清醒的头脑,在妻子经营歌舞厅之事上,并没有默许同意,更没有暗中支持,而是坚决反对。
淑云最终选择了离婚,因为她舍不得这来之不易的富裕日子,她不愿甘守清贫。“她也曾经想过,李金玉把他用来破案的本事用来做生意早就发了,偏偏李金玉不肯脱掉那身警服。”
追求名利是人的本能,想过富裕的日子也在情理之中。但是创造财富的手段应正当,还要在法律的许可范围内。如何理性地把握好这个尺度是一门大学问。这不,由于淑云做的是见不得人的生意,终于被清查、被集中在公安局大院里。李金玉不经意地发现前妻淑云与被民警们抓获的嫖客与妓女混在一起。耐人寻味的是李金玉与淑云在他们离婚后第一次见面的场合竟是这样的特殊。
淑云开办歌舞厅来钱真快,短短四个月,除了买房,还有二十多万现金。“她从事歌舞厅的生意,可以理直气壮面对李金玉,因为她太穷,连给咪咪买校服的钱都交不起。然而,她无颜面对咪咪。如果咪咪知道了她是以容留妇女卖淫被关了起来,在咪咪的心里她将是一个什么样的妈妈啊……现在,淑云似乎明白了什么。现在她想到,平平淡淡也是一种日子……”
古语云:“朝闻道,夕死可矣。”甚幸!淑云终于领悟到了甘守清贫的真谛。她也明白前夫李金玉所从事的是他自己所钟爱的公安工作,尽管收入不高,连给儿子咪咪买钢琴的钱都没有,但是这个职业是光明磊落的,这也就是李金玉不愿脱警服的理由。
再回头看看胡梅走过的路:胡梅说:“老杜死了我和孩子还要活下去,但我也不能白活着,我要和孩子们一起,把孤独化解在与孩子们的欢乐之中……这些天我反复想过,人还是要做些事情的,整天沉溺在悲痛里毁了自己也对不起老杜和孩子……”。胡梅的这一席话好像出自当前抗震救灾中的警嫂之口。是的,虚构的小说中的胡梅和现实生活中的警嫂们都是女性中的楷模,面对灾难,她们选择了坚强。
文末中的情景是李金玉向太平小学走去,半路上突然听到咪咪叫他爸爸。咪咪的身后是向他微笑着走来的胡梅。“心有灵犀一点通”,不用挑明,李金玉和胡梅团圆了。笔者在为这对新人深深地祝福的时候,我不由自主地想到了鲁迅先生批判的团圆主义。因为公安作家范东峰把话说得太透了,以上的情节早在我的意料之中。如果作家能宕开一笔,或不写出来,留下许多空白或未定点,让读者自己去想像,我想阅读的效果会更好些。
当然,这部长篇是写得非常真实,言说的路径有很多,笔者正在努力尝试。
公安文学的性质决定了其教化功能必须摆在首位,审美还是其次。在社会的转型期,尽管传统的价值观遭到颠覆或拆解,但是,真善美的标准依然存在国人们心目中。不用说,我们绝大多数读者会对胡梅和田超的妻子投以钦佩的目光,投向淑云的是鄙视的眼神。从淑云可耻的结局中,读者要学会反思,才算读有所获。布尔迪厄所倡导的反思性方法尽管属西方话语,我们不必拒绝,完全可以采取“拿来主义”的态度。因为,反思有利于人性的健康发展,有利于构建和谐,有利于社会的发展进步。
(注:范东峰的长篇小说《风雨太平镇》于2006年9月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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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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