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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警察卡通亮相 亲近市民保安康

来源:网人动漫频道 作者:刘肈秋 发布时间:2005-02-14 21:48:42 浏览次数: 【字体:

  四川新闻网2002年11月29日讯:28日,由成都警察自己设计的“成都警察卡通形象”在成都市正式推广和使用。这是继北京、深圳之后,全国第3个,也是西部警察中首家正式推广和使用的警察卡通形象。成都警方推出此套卡通形象,旨在树立热情、亲切、和蔼的服务型成都警察形象,宣传和展示公安民警的时代风貌,丰富和弘扬警察文化,融洽警民关系。

  据介绍,“成都警察卡通形象”由成都市公安局宣传处马光剑设计创作。马光剑在收集大量素材的基础上,融入了自己对公安事业的热爱之情和长期公安生活体验,精心设计完成。其中,马光剑将卡通夸张的艺术手法和人民警察严格、公正、热情、亲和的职业形象有机结合,在人物原型写实的基础上,融入卡通艺术元素,使成都卡通警察形象亲和而不失严谨,热情而不失严明,兼顾了艺术性和实用性。在人物造型上,强调了俊秀、乖巧、灵性的巴属地域色彩。卡通警察警服上所配备的警号001900,是成都警察警号起始号,具有标志性,象征了新时期成都警察的整体形象。

  “成都警察卡通形象”目前共有7个,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以男、女各一名警察卡通人物,作为成都警察的卡通主体形象,他们是全局广大民警的形象代表;第二层次是以服饰、装备等具有鲜明警种特点的警察卡通形象,分别作为刑警、巡警、交警、特警和消防警的形象代表。

  “成都警察卡通形象”主要用于公安机关的服务工作和宣传工作。主要渠道有三:一是在各级公安机关的窗口服务单位,可使用主体形象,如在纸杯上印制主体形象,有利于民警增强“问一声好、倒一杯水、让一个座、给一个满意的答复”的服务意识,同时,主体形象还可用于安全保卫、大型活动、餐饮娱乐、电话电报、社区等公共场所,并配以服务性、提示性或警示性语言,也可以根据各警种的特殊需要广泛运用。二是运用于公安杂志、宣传挂图、宣传手册、网站等传媒载体。三是用于制作小徽章、大胸章、书签、不干胶、礼品袋、钥匙扣等警察纪念品。

  另外,成都市公安局特别申明,成都市公安局拥有“成都警察卡通形象”的版权和使用权,有关服务用品和宣传品均由市公安局统一制作、发放,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仿制、变造、出售、发放,不得作任何性质的开发利用。

  (四川新闻网记者刘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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