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实践与发展思路
近年来,随着公共关系理论在内地的逐步成熟,警察公共关系的理念也逐渐渗入广东警务活动的各个方面。
所谓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是指警察组织及其个体通过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实际工作,获取社会公众的信任与支持,从而优化执法环境,实现其组织目标的一种动态的管理活动。
在利益主体多元化、社会关系复杂化的新时期,警察公共关系理论的引入,无疑为警察组织如何树立良好形象,建立与社会各界的和谐关系进而搞好社会治安工作提供了一条新思路。事实上,从警察组织产生的那天起,出于树立良好形象与预防犯罪的目的,警察组织及其个体即或多或少的从事着公共关系的实践。近年来,随着社会治安形势的发展和执法为民观念的不断提升,广东警方各警种、各部门特别是公安宣传部门在工作当中,逐步树立警察公共关系的理念并积极进行了广泛的探索与实践。省公安厅和珠海、梅州等市公安局公共关系机构的建立,就是广东警察公共关系建设不断加强的一个标志。
近年来广东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主要实践
规范警务,奠定基础。2000年初,广东警方在全国首先推行了警务公开,按照“依法、便民、廉洁、高效”的要求,凡是能公开的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结果一律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在此基础上,从2001年8月起又在全国率先推行警务规范化建设,逐步规范民警的岗位职责、工作程序、职业操守和内务管理,形成权力分解、互相监督的有效监督机制。警务规范化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公正文明执法工作,改进了警务运作机制,提高了警队的战斗力,也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奠定了基础。
从严治警,提高素质。其一加强培训,比如去年在全体民警中开展了执法专题大讨论和执法资格培训,培训不合格者一律停止执行职务。其二严明纪律,从1996年以来,省公安厅先后发布了7个公安厅长令,对公务用枪、警车使用、民警着装以及行为操守等做出了严格规定。其三强化监督,近几年来,广东警方建立了警务廉政监督员制度,开通了110警务投诉电话,设立了港澳台同胞警务投诉窗口等。其四严格招警,从2000年起,广东在全国首先实行了全省统一招警制度,从而保证每个从警人员的基本素质符合规范、严格的招警标准。
以人为本,服务公众。近年来,广东警方除了一如继往地在侦破罪案、维护治安方面锐意进取之外,在出入境、治安、交通、消防、边防、户政管理等公安行政管理工作中,不断增强为公众服务的公关意识,通过大刀阔斧的改革,先后推出了一系列服务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方便群众的新规定、新举措。比如出入境管理部门实行凭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按需申领护照、开通个人港澳游;交警部门对轻微交通事故实行简易程序处理;派出所、巡警队、社区警务室对群众报警实行首接责任制等。这些以人为本的行政管理加上人性化的服务,使公安机关和民警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得到很大的提升。
广泛宣传,树立形象。其一,通过宣传推进警方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近年来,我省各级公安宣传部门先后对两年为期的严打整治行动,抗击“非典”,禁毒“03工程”,警务规范化建设,执法“大轮训”,23条便民措施,开办个人港澳游等公安工作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仅去年中央和省市新闻媒体刊播有关广东警方的稿件就有4300多篇次。其二,通过宣传民警中的先进典型,树立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其三,通过警察文化建设,展示警察精神世界。近年来我省公安机关陆续出版了《岁月长虹》、《磐石之安》等一系列文学作品和专著。省公安厅组织协助拍摄了电影《铁血柔情》、电视连续剧《英雄无悔》、《惊天铁案——张子强犯罪团伙伏法纪实》等影视作品。部分市公安局成立了警察艺术团、警察俱乐部等团体,广泛开展文娱活动。
借助传媒,引导舆论。其一,与大众传媒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大众传媒在信息时代对于公众的影响具有其它传播方式无可比拟的优势。借助大众传媒开展公关活动无疑事半功倍。一方面,我们经常主动邀请新闻媒体深入公安机关就警务工作和警营文化进行采访报道。另一方面,与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强势媒体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其中,中央电视台“法治在线”栏目在我厅建立了报道工作点,使广东警方在该台的报道量大大增加。其二,完善警方新闻发布制度,主动与公众沟通。省公安厅及各市公安机关相应制定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和《社会治安公共信息定期播报制度》,成立了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将当前的社会治安状况及时告知公众。其三,建设警方自己的宣传阵地。去年,省公安厅在原有的《广东公安》报、《人间》杂志、《南粤警视》电视栏目的基础上,拓展网络媒体,建立了“南粤警察”网站。网络平台的服务性与互动性使警察与公众的沟通更为有效,目前该网站的访问量已超过110万人次。
专题公关,良性互动。为了扩大与公众的交流,广东警方近年来策划和组织了“警察开放日”、“警察文化节”、“一日义务警察”、“警民心连心”等一系列卓有成效的专题公关活动,设计的警察卡通形象也日益被广大群众所接受。2001年,广州警方首次举办了以“让市民了解警察,让民警服务市民”为主题的“警察开放日”活动,市民第一次零距离接触警用装备,与警察面对面交流。目前,这一做法已经在广东各级公安机关得到广泛推广。去年10月18日至22日全省公安机关首次集中开展的“警民心连心,携手保平安”大型活动周,是广东警方全方位实践警察公共关系理念的一个成功范例。
以上实践,一方面从组织内部的建设入手,侧重于内部公关建设,另一方面从与组织外部的沟通入手,侧重于外部公关建设,两者互相结合,协调发展。尽管这些探索和实践有许多成功之处,但由于其大多只是基于组织自身发展的需要,所以与系统理论指导下的自觉的警察公共关系实践相比,还只是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一般性工作。
广东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发展思路
充分认识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重大现实意义,逐步培养警察组织及其个体的警察公共关系意识。由于建立和协调良好的警察公共关系是整个警队共同的使命,需要每个警察的参与,所以必须首先从思想认识上培养警察个体特别是各级领导者的警察公共关系观念和意识。其一,强化理论研究。围绕长远的战略目标广泛开展和大力推进警察公共关系理论的探讨与研究,用正确的理论引导全体民警认真做好警察公共关系工作。其二,加强教育培训。一方面可以将公共关系理论以及有关知识纳入民警在职培训的教学大纲和警察院校学生的必修课程,普及警察公共关系的教育;另一方面还可以采取定期举办专题讲座、培训班、研讨会等方式,重点加强对直接从事警察公共关系工作人员的培训。
通过改进警察组织内部工作和提高警务人员素质,奠定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基础。任何性质的公共关系,都是先从内部做起的。其一,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不断改进警察组织的管理方法,使其更加符合最大多数公众的利益。警察组织在侦破罪案、维护治安、服务公众方面的工作,对于公众的需要具有更为本质的意义。警察组织工作质量的提高和工作方式的改进,无疑能够增进公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从而获得公众的支持。其二,不断提高警务人员的素质。警务人员是警察组织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公关活动实施的主体。警务人员思想修养、文化水平、警务技能、纪律作风、身体状况等方面的良好素质,是开展公关活动的必备条件,同时,亦具体生动地反映了警队的精神状态和警察组织的形象。因此,必须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不断提高警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其三,争取组织内部全体成员的真诚合作,这既是内部公关的目标,也是外部公关的条件。
统筹规划,逐步建立科学、系统、有效的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机制。其一,建立公众评价机制。警察形象的本质是公众对警察组织的整体评价,而使组织的行为得到公众的认可并在与公众的良好关系中求得组织的发展是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目标。因此,必须建立公众评价机制,由接受警察服务的公众对警察组织及其行为做出评价,并通过公众评价所反聩的信息调整警察组织的行为,进而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公关活动。其二,建立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战略目标机制。如何树立为公众所接受的良好形象是一种具有全局性和长远性的系统构想,在做好短期和日常公关工作的同时,必须通过战略目标机制对警察组织中远期的公共关系目标做出规划,使各项公关活动具有连续性。其三,建立社区警务运作机制。社区是警察组织与公众沟通最基层和最直接的场所,民警在社区开展预防犯罪、宣传法制、提供公众服务、构筑治安防控体系等方面的工作,既能增加警务工作的透明度,又能促进警民关系,并赢得公众对警务工作的支持。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必须把社区作为工作重点,通过完善的社区警务运作机制加以实现。其四,建立行之有效的日常工作机制。在设立警察公共关系机构和人员的基础上,通过明确管理目标和职责分工,建立起日常性的工作运行机制,比如考核机制、激励机制、监督机制、新闻发布机制、形象危机处理机制等,切实有效地开展公关活动。
创新思路,加强策划,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公关活动实现与社会公众的互动沟通。其一,保持与其它社会组织的密切联系。比如与政府其它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意机关、社区居民团体等保持联系,通过参观、座谈、联谊等形式,向他们通报情况、征询意见、展示成果。其二,发挥宣传工作的积极作用。充分利用宣传工作对外部公众的感召力和对内部警察的鼓动力,展示警察组织的精神世界和整体形象。其三,建立与大众传媒的良好关系。大众传媒既是警察组织的公关对象,又是警察组织与公众沟通的中介,由于其受众多,影响大,所以必须在充分利用其采访报道的同时,完善新闻发布和信息通报制度,通过与大众传媒的良好合作实现与公众的有效沟通。其四,建设富于时代性的警察文化。警察文化对于警察形象的塑造具有潜移默化的作用,要通过创作富于感染力的集中反映警察生活的文学作品、影视剧、音乐等形式,实现与公众的精神交流。其五,继续策划组织形式多样的专题公关活动。创新载体,创新形式,通过“警察开放日”、“警察文化节”、“警民共建活动”、咨询活动等专题公关,实现与公众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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