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监狱警察文化建设相关问题的思考
随着我国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的飞速发展,监狱警察文化面临着深刻总结、创新和发展的问题。作为首都监狱系统,在新形势下,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探索首都监狱警察文化的内涵,研究监狱警察文化建设的新方法、新途径,推进监狱警察文化的开展,促进监狱警察队伍建设。
下面就首都监狱警察文化建设相关问题提出若干思考。
一、首都监狱警察文化的核心是监狱警察职业道德
我们认为,首都监狱警察文化的核心是职业道德。监狱警察文化建设要以职业道德为核心,以公正执法为目标,建立起首都监狱警察文化体系。具体讲,就是监狱法制建设与监狱警察职业道德建设相结合,可以从以下几点入手:
(一)塑造共同价值观
共同价值观是指被绝大多数监狱警察共同认可的价值观,是监狱事业发展过程中所推祟和信奉的基本行为准则,是监狱警察文化的基础、核心和实质。监狱警察的共同价值观一经概括和提炼,会形成一种相对稳定的思想框架和行为规范体系,它既是一种影响人们认知能力的因素,也是制约人们的一种内在的行为取舍标准。当前,我们要大张旗鼓地在监狱警察队伍中宣传和确立“严格守法、秉公执法、科学严谨、模范守德、忠诚可信、文明人道、无私奉献”的共同价值观。这种价值观是继承新中国几代监狱警察的精神成果,结合当前监狱工作的需要和监狱警察的思想状况,概括和提炼的具有中国监狱特色的社会主义价值观。这种价值观的核心是崇法尚德。在具体的塑造过程中,要讲究方法技巧。如要发挥先进入物的榜样示范作用。先进模范人物将共同价值观具体化了,这样,共同价值观就容易被广大监狱警察理解、接受和认同。又如要注意将监狱警察的具体工作与共同价值观联系起来,使监狱警察看到个人工作与组织目标的关系,体会到自己工作的重要意义,从而焕发更大的积极性和热情,使共同价值观转化为每名监狱警察的内心信念。
(二)创造祟尚“法治”和“德育”的文化环境
监狱要下大力气创造一种崇尚依法治警和以德育警的文化环境,发挥文化环境对身处其中的监狱警察所具有的潜移默化的熏陶、感染、约束作用。在具体方法上:
第一,要发挥监狱领导者的倡导和带头作用。依法治警和以德育警首先是对监狱领导者的要求,他们应该是依法治警与以德育警相结合的倡导者和推动者。领导者要有明确的文化创建者的意识,每一个决策,每一个讲话、谈话,都要自觉地有目的地体现一种文化价值,这对于调动广大监狱警察积极创造崇尚依法治警与以德育警相结合的文化环境将会产生极强的示范作用。
第二,监狱应建立起一整套传播依法治警与以德育警相结合的宣传网络,发挥舆论宣传在创建监狱警察文化环境方面的作用,这样有利于对监狱警察发生潜移默化的作用。
第三,要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主要通过具体化的一系列的工作规范、制度、标准等,对切实贯彻落实依法治警与以德育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鼓励,对懈怠者给予警示。
第四,配合依法治警与以德育警,通过广大监狱警察喜闻乐见的多种文化传播形式,比如文体娱乐活动、思想性活动、福利性活动等,密切干群关系,加深监狱警察对监狱环境的依恋感和对共同价值观的认同感,调动广大监狱警察创建依法治警与以德育警相结合的文化环境的主动性。
(三)制订反映依法治警和以德育警相结合思想的典章制度
典章制度是监狱警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硬性的或有形的各种仪式、各类管理制度、组织结构、规章制度,也包括监狱警察在实际工作岗位上所形成的思想准则、习俗方式、道德规范等软性的或固定化的行为模式。当前,我们有以《人民警察法》、《监狱法》、《公务员暂行条例》、《警衔条例》等具有代表性的较完善的典章制度,随着依法治警和以德育警相结合的治警思想的提出,监狱机关应认真分析现有典章制度,进一步搞好调研,充实和完善新的典章制度。要通过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使广大监狱警察真正领会其精神,内化为自己的行为准则,由他律转化为自律。
二、思想政治工作是首都监狱警察文化建设的前提
完善首都监狱警察文化体系,首先是思想认识问题,其次是创建一整套运行机制问题。在这两个问题当中,对广大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
(一)要教育广大监狱警察牢固树立职业道德观
由于职业道德的作用有极大的伸缩性,在估量职业道德的效用时,有人随意缩小,宣扬“职业道德作用有限论”,认为现阶段,在市场经济和依法治监的大环境下,监狱提依法治警就够了。对此,我们要教育广大监狱警察,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认识到,总结世界市场经济发展的历史,那是一个充满欺诈和贪婪的历史,也是一个道德沦丧和道德重建的曲折发展史。规范的市场经济既是法制经济,更是道德经济。人们对诚实守信、廉洁奉公在社会经济生活和政治生活中的重要性的认识越来越深刻。在监狱系统,有的人由于道德沦丧,思想扭曲,损人利己,损公肥私,成为人们街谈巷议的鄙视对象;有的人以身试法,走上了犯罪道路,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损失,教训深刻。我们必须发挥社会主义国家特有的思想道德建设方面的优势,及时地把职业道德纳入治警方针,以少走弯路。也有些人把职业道德的作用夸大,或是把依法治警和职业道德建设对立起来,这些观点都值得注意。我们要通过思想政治工作,教育监狱警察认识到,这里讲的职业道德建设是监狱警察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同时也是依法治警的重要方面。
(二)建章立制,加强宣传,大力营造监狱警察文化的环境氛围
监狱各级机关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时,要使人们真正认识到监狱警察文化建设对当前监狱工作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要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在日常思想政治工作中,加强对监狱警察的公正执法意识教育和职业道德修养教育。必须充分发挥现有政工部门的作用,选拔一批政治理论水平高、法律意识强、个人道德修养好、相关知识精的政工干部。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将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成效作为衡量各项工作的一个重要指标。应结合监狱的基本条件和监狱警察的一般水平、一般心理,在工作方法上既要继承,又要创新。监狱的思想政治工作者必须懂得如何发挥政工干部的非权力影响力,善于发现和敢于树立典型,抓点带面;要及时表彰和奖励法律意识强、道德素质高的先进,批评和鞭策落后者;要注意用正确的理论、生动灵活的语言、真实可信的事例说服和教育广大警察,用健康有益的活动去陶冶、感化人们的心灵;要注意理论学习、团体座谈、个人谈心、专项教育、舆论宣传等多种形式相结合;要特别善于用正确的理论、健康的思想占领舆论宣传阵地。
(三)加强职业道德规范的制订,广泛宣传,起到约束和激励行为的作用
公正执法、充分发挥监狱职能是建立在广大监狱警察强烈的法律意识和较高的道德修养基础上的。要使公正执法与职业道德二者有机结合,就必须改变监狱警察法律意识和道德修养相对薄弱的境况。当前,首先要将监狱工作常用的、与监狱警察工作休戚相关的法律知识、道德规范归纳整理,作为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内容明确下来。要对广大监狱警察进行系统的法制教育,不断增强法治观念和公正执法意识;要运用监狱内的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各种法律法规,警示人们遵守法律规范;要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构建监狱警察的精神支柱;要广泛宣传科学理论和科学思想,增强人们辨别是非的观念和选择行为的能力;要制订一些必要的监狱警察道德规范,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专有内容,以约束和激励广大监狱警察努力工作。
三、监狱警察职业道德建设要与依法治警相结合
既然监狱警察文化是以警察职业道德为核心的,在监狱警察职业道德养成上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要体现治警观念的全面性
这一全面性表现在法治建设和职业道德的互补上。法治建设与职业道德建设都是规范监狱警察行为的重要手段,各有长处,但又都有不足,应成为互补关系。法治建设是通过法律规范来约束监狱警察行为,制裁违法、惩治犯罪,是对侵犯罪犯利益行为强制其承担责任。这种强制作用,可以避免监狱警察在执法过程中的随意性、任意性,避免以人代法、以言代法,保证整个执法活动有秩序地进行。但是,单靠法治也有不足,因为,法的适用范围是有限度的,它不能涉及监狱警察思想和行为的方方面面,必然有些领域会出现空白,法主要解决监狱警察的违法甚至犯罪行为和行为后果问题,法难以触及监狱警察的灵魂,法只能解决“不敢”和“不准”的问题,很难解决“不想”和“不愿”的问题,同时,有限的法律条文不可能完全调整和处理监狱与监狱警察、警察与警察、警察与罪犯之间的无限关系。比如目前正在实施的《监狱法》,虽然它对监狱和监狱警察行为作了规定,但在操作上还有许多问题需要细化和补充,还有些领域是不适于或不完全适于用法律来调整的,如情感、态度等问题、人生观和价值观等问题。也有些领域,虽应由法律来调整,但立法滞后,在此领域处理问题时,就可能无法可依,这就不可避免地受主观性影响,随意性大,在这些方面,就需要道德观念、职业道德规范来加以约束并加以补充。
职业道德是通过提高监狱警察自身修养以增强责任意识和内省意识,使其自觉依法行为,依规范行事。职业道德的功能在于启迪监狱警察的思想觉悟,使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从而在监狱警察内心深处形成一道抵制错误思想的防线,规范其日常的各种行为。在塑造监狱警察的灵魂与人格上,职业道德是最有效的措施。但职业道德也有弱点,主要表现为不明确性、易解释性和非强制性,缺乏威慑作用。因此,在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实施过程中,需要得到依法治警的支持,只有二者综合起来,才能取长补短,相得益彰,形成一个完整而又全面的治警育警思想体系。
(二)要体现治警方式的层次性
依法治警是通过外在的强制力这种“硬”手段所体现,是通过法治的威慑力,使监狱警察产生的警惧心理起作用,是一种外在的“他律”。这种外在的“他律”是属于人人皆知的表层的东西,具体表现为用法律条文和制度规范等形式约束监狱警察按规范行事,其作用力主要体现为“要我如何做”。而职业道德依靠的是监狱警察内在的信念、良心责任感和自觉性,靠的是思想认识这种“软”手段来起作用,是一种内在的道德“自律”,这种内在的道德“自律”是属于深层次的东西,它能增强监狱警察履行其职责和自觉规范行为的主体意识,其作用力体现在“我要做”。法治和职业道德一个治标,一个治本,一个强调外在的“他律”,一个强调内在的“自律”,而治本是更重要的。
(三)要体现治警目的的统一性
从法的产生看,德是法的基础,法是德的突出体现和深化、升华。法律、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需要一定的道德观念作支撑,而职业道德的践行又需要法律、制度为依托和保障。监狱警察的道德尤其是职业道德所确定的基本价值(原则),是监狱警察管理法规的立法导向,二者在内容上是一致的,比如,《人民警察法》、《监狱法》对监狱警察的有些规定内容,是法律的规定,也是监狱警察的职业道德的规范要求。事实上,许多法律规范就是道德规范的提升。一个人如果没有对道德问题的深入了解,他就永远不可能做到深入了解法律,更不能做到自觉地执行法律。监狱警察在其执法的整个过程中,道德问题始终渗透其中,并随时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一个职业道德水准不高的监狱警察,即使法律知识再多,也不可能准确地执行法律。意大利著名犯罪学家菲利说过:“就像好的法官执行一部不完善的法典比愚蠢的法官执行一部不朽的法典要好一样。”“一种有创见性而且协调的监狱制度如果没有相应的管理人员来执行也没有价值。”
总之,监狱警察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它以监狱警察职业道德为核心,树立起监狱警察队伍共同的价值理念和行为规范,营造出监狱警察队伍奉公守法、昂扬向上、勇于进取的积极氛围,从而达到公正文明执法、充分发挥监狱职能的目的。这是一项长期的、不断发展和值得各级领导和各广大干警重视的事业,同时也需要依法治警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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