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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康杯”第二届全国公安系统摄影大展征稿细则

来源:中国摄影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07-06-17 18:21:54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丰富全国公安民警的文化生活,促进公安民警的整体摄影水平,由人民公安报社、《中国摄影》杂志社、尼康映像仪器销售(中国)有限公司共同组织策划此次活动。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杂志社、人民公安报社、尼康映像仪器销售(中国)有限公司   

一、征集时间:
    
2007年5月15日 至8月15日

二、启动仪式:
    2007年5月21日,在人民公安报社举办第11届全国公安新闻摄影研讨会上正式宣布活动的启动,与会者提交的图片,将自动参加评选,其中优秀作品直接进入终选。

三、参展资格:
    参展人员限定为全国公安民警(含消防 边防)及武警部队的正式人员。

四、征稿主题:
    公安新闻纪实类:公共安全、法制、警察类、消防、边防等内容。
    艺术类:题材体裁不限,但鼓励风格独特、个性鲜明、富有创新感的作品。

五、奖项设置:
    公安新闻纪实类
    1、尼康大奖1名:尼康D40X 数字单反相机1台
    2、二等奖2名: 尼康COOLPIX 系列数字相机各1台
    3、三等奖3名: 尼康COOLPIX系列数字相机各1台
    4、优秀奖20名:
    艺术类
    1、尼康大奖1名:尼康D40X 数字单反相机1台
    2、二等奖2名: 尼康COOLPIX 系列数字相机各1台
    3、三等奖3名: 尼康COOLPIX 系列数字相机各1台
    4、优秀奖20名:

六、参展细则:
    1、 送展的作品体裁不限,但鼓励涉及公共安全、法制、警察类,现场第一线等内容。艺术类图片题材体裁不限。但鼓励风格独特、个性鲜明、富有时代感的作品;
    2、 新闻类限定为2006年以后拍摄的作品,在全国性摄影大赛中的获奖作品、后期经过合成处理,改变原始图像内容的作品谢绝参展。
    3、 每位作者送选作品数量不限,参展作品可以照片及电子文件两种形式送选。
    4、 照片放大至10英寸,方片要求为8x8英寸,作品请勿装裱。每幅作品背后须粘贴“参展表”,并认真填写相关内容;此表可在《中国摄影》网站下载,复制有效;电子文件要求不小于2M ,不大于6M,以方便人民公安报随时选用,电子文件也同时需提供“参展表”信息内容。作品入选后,作者需提供高精度大图。
    5、本大展不收参展费,所有征集作品均不退稿。
    6、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杂志、网站、展览时使用,不再另付稿酬;对于作品中可能出现的肖像权、著作权等问题,由作者自己负责。

七、颁发证书:
    所有入选者都将获得由主办方颁发的获奖证书。

八、作品发表:
    1、入展优秀作品将在《中国摄影》杂志选登。
    2、入展优秀作品将在人民公安报刊登。
    3、活动启动后,人民公安报将不定期陆续刊发优秀作品。刊登的作品作为初选入围作品自动进入最终评选。

九、截止日期:
    2007年8月15日(以寄达日期为准)

十、评选日期:
    2007年9月初,由《中国摄影》杂志社、人民公安报社、尼康映像仪器销售(中国)有限公司及知名摄影家共同组成的专家评委组对作品进行评选。

投稿地址:
1、照片投稿地址:100005北京东单红星胡同61号《中国摄影》杂志社 公安大展组收
2、电子文件投稿信箱:syb001@cpd.com.cn

联系方式:《人民公安报社》 (010) 67695344 52173253 郝帆
           《中国摄影》杂志社 (010) 85114601 65252044 文汇 齐沛然

表格下载 :“尼康杯”全国公安系统摄影大展参展表

“尼康杯”第二届全国公安系统摄影大展征稿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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