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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提出刑事科技工作要有三个“必须”

来源:新华网 作者:田雨 发布时间:2006-09-27 15:02:40 浏览次数: 【字体:

 

到2010年,实现“现场必须勘查、质量必须保证、鉴定必须准确”。这是公安部提出的全国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工作近期奋斗目标。

    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27日在全国公安刑事科学技术工作会议上说:“这‘三个必须’相辅相成,既各有侧重,又构成一个完整的要求,核心就是不能因为现场勘查、检验鉴定工作不到位、质量低导致案件破不了、诉不出、判不了甚至出错案。”

    他强调,“三个必须”既是依法履行职责,也是尽快提高刑事科学技术工作能力和水平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各级公安机关要紧紧围绕这一目标,像抓侦破命案工作那样抓好“三个必须”的落实,推动刑事科学技术工作跨越式发展。

    为此,公安部提出,各地公安机关要把刑事科学技术的“能力建设”作为切实加强刑事科学技术工作,努力实现“三个必须”的核心任务抓紧抓好。要切实做好现场勘查和检验鉴定工作,建立责任制,依法规范地开展工作。

    公安部强调,要严格落实物证保管制度,各地都要建立规范的物证室,对物证进行分类保管,使物证件件有登记、个个有着落,特别是命案物证要长期妥善保存。

    公安部还要求切实加强刑事科学技术室和专业实验室建设,加强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和刑事科学研究中心建设,加快推进刑事科学技术工作信息化进程,加快新技术新方法的研发和应用。

    “要进一步增强刑事科学技术队伍的实力和战斗力。”张新枫说,“广大刑事科学技术人员要始终坚持执法为民,不断强化证据意识、诉讼意识、时效意识、法律意识,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工作,做好每一个现场勘查工作,做好每一次检验鉴定工作,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公安部要求,部、省两级刑事科学技术部门要建立刑事科学技术专家库,形成专家集群优势。公安部特邀刑事科学技术专家要逐步增加。全国刑事科学技术青年人才5年内要达到3000名。公安部和省、地市公安机关将分别组织开展高级、中级、初级刑事科学技术人员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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