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警察厅增设技术对策科应对高科技犯罪
近年来,违反规定滥用电子计算机和电子通信技术进行高科技犯罪出现了急剧增加的倾向。日本政府最担心的科技失控危机现已呈现蔓延趋势。这种失控状态对日本健全的情报通信发展不仅是最大的障碍,也必定会动摇日本今后的治安根基。
面对这样的形势,今年4月依据日本警察法的部分修正案和警察厅的命令,决定在警察厅情报通信局设置技术对策科。本文就技术对策科的增设背景、管辖权限、今后应当解决的问题等内容作如下叙述。
一、增设技术对策科的背亘早
1、高科技犯罪的现状
1998年日本警察共破获高科技犯罪案件415起,比97年增加了58%,达到了93年破获此类案件数的门培。这其中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金融诈骗犯罪和旨在破坏计算程序或磁性记录等妨碍业务工作正常运行及损坏计算机的犯罪就有299起,比97年增加了67%。另外,运用技术手段侵害计算机网络,利用网络进行犯罪的达到116起,比97年增加了40%。
由此看来,在社会经济活动的各个领域,伴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高科技犯罪正呈现急剧增加的倾向。今后,随着电子货币和电子商务交易的普及,高科技犯罪将成为更严峻的社会问题。高科技犯罪最显著的特点是瞬时就可超越国境,世界各国都将成为受害者。因为防止高科技犯罪绝非依靠一个国家就能奏效的,所以必须尽早通过有权威的国际会议,制定遏制高科技犯罪的有效对策,建立健全同高科技犯罪进行斗争的体制,制定完善的相关法律,并迅速在主要的先进国家实施。只有这样,扼制高科技犯罪才能成为可能。
在日本,为了应对高科技犯罪,警察厅组建了防范体制,制定了高科技犯罪搜查支援方案,在必要时应派遣技术专家到都道府县的搜查现场进行技术性支援。除此之外,各搜查主管部门也要从扼制高科技犯罪的立场出发,侧重进行适度的技术指导。据预测,今后的高科技犯罪在犯罪手法和科技含量上会不断提高,犯罪数量和频度上也将大幅度增加,从而增加了应对的难度。因此,作为肩负社会治安和维护经济重担的日本警察厅今后应当谋求建立有组织的、经常性的、专门的技术支援体制。
2、制定高科技犯罪对策重点实施纲领
面对以上的高科技犯罪形势,警察厅于98年6月制定了《高科技犯罪对策重点实施纲领》,作为98年和99年度应对高科技犯罪的重点策略。在该纲领中,明确指出应在警察厅设置具有如下职能的国家电脑控制中心。
(1)对警察各部门实施有关高科技犯罪的技术性支援
a、依据犯罪现场的具体情况,支持各都道府县警察对高科技犯罪的搜查;
b、研究开发密码传输情报的破译技术;
c、研究超高速电子计算机传输情报的破译技术;
d、研究开发技术性侦查方法;
e、向直接打击高科技犯罪活动的各部道府县警察提供有关情报。
(2)警察厅对发生的国家性高科技犯罪应协助国际组织机构开展搜查并实施技术性支援
a、实施24小时联络指挥;
b、同国外警察行政机关进行情报交换。
(3)对高科技犯罪进行技术性调查和分析
a、对高科技犯罪进行技术性分析;
b、对计算机及其情报通信网络系统进行技术调查;
C、调查情报通信网络的现状。
技术对策科是依据上述构想和所肩负的国家电脑控制中心的职能而组建的。为完成如此重任,技术对策科要从警察厅及全国警察中选拔、调用具有精深专门知识的人才,要配备最新的仪器设备,并以能为警察各部门进行高科技犯罪搜查提供得力的技术支援为己任。
鉴于高科技犯罪,特别是计算机网络犯罪都是利用情报和通信一体化技术实现的。所以,把技术对策科设在掌管警察通信、实施情报管理、规划和技术性研究、应用电子计算机系统、拥有技术人才和先进技术装备的情报通信局是实际而有效的。
二、技术对策科所掌管的业务
根据修改后的警察厅组织令第刀条之规定,技术对策科所掌管的业务为:进行磁性记录分析和为防范高科技犯罪而管理情报通信技术。
磁性记录是指以电子方式、磁性方式和其它人的知觉无法认识的方式制作的记录,供电子计算机进行情报处理。它同刑法中所说的磁性记录意义相同。
磁性记录分析是技术人员将原来无法知觉的磁性记录通过技术手段和相应仪器设备变成可视化、可读性或让人感知其磁性记录具有实用价值的形态。详细分类大体如下:
(1)从被破坏的软盘(FD)中,调出损坏文件的磁性记录,通过磁性记录分析,还原成能够阅读的形式。
(2)将加密的数据,解除密锁,显现出原来的数据。
(3)对实施压缩变换、已无法看清图像原来面貌的磁性记录,实施逆变换的情报处理,变成可看见的、清晰的、有价值的形态。
为监管高科技犯罪,应运用互联网络系统这种有代表性的情报通信技术,将情报处理同通信技术融合到一起,即运用输及通信一体化的技术概念进行情报通信。比如说为了对付侵入到计算机网络系统,破坏标准数据的犯罪案件,警察就要完成如下必要的具体技术工作:
为确认被害系统的构成和入侵手法,应使用模拟系统进行模拟仿真试验;
(2)为了确认犯罪时使用的操作程序和指令,应该认定造成这种破坏所使用的工具并具体分析促成这种程序障碍的机理与方法手段。
技术对策科主要是作为国家对高科技犯罪所采取的恰当对策而设立的,它所掌管的上述事务不限于狭义的高科技犯罪,对于警察各部门来说,它起到了技术支撑作用。
鉴于高科技犯罪具有广泛性,为强化高科技犯罪的监管对策,技术对策科所掌管的事务除警察厅情报通信局全面负责外,各管区警察局的情报通信部门一情报通信运用科也应承担上述技术对策的管理。
三、技术对策科的今后课题
技术对策科是新设立的机构。在前面叙述的《高科技犯罪对策重点实施纲领》中明确规定了技术对策科在应对高科技犯罪中担负国家中心的职能,这是不言而喻的。以国民和警察的期待为前提,还有如下三个方面是技术对策科的今后课题:
l、保持和提高科技实力
为了对都道府县警察所承担的高科技犯罪搜查工作进行得力的技术性支援,技术对策科本身应当具有更强的技术实力和更先进的技术装备。技术对策科是日本警察同高科技犯罪进行斗争在技术领域最坚实的堡垒。在飞速发展、日新月异的科技领域,技术对策科一定要继续紧跟技术进步的足迹,不断向警察各部门提供最新的知识和技术。为此目的,首先,技术对策科的每个成员要不断地钻研本职业务,在实施中学习和应用最尖端的知识和科学技术,广泛同先进国家相关机构进行交流和情报交换。与此同时,还必须研究现实工作同调查研究之间的差异和动态变化。其次,就物质条件而言,只要有可能,就要配备最新、最高性能的设备,以多样性的案件为对象进行假定的训练和研究,充分考虑各种可能的环境,才能做到有备无患。
2、加强和提高都道府县警察的技术实力
现实直接接触高科技犯罪并执行搜查任务的是警察的各搜查主管部门,是都道府县警察。可是,技术对策科根本不可能对各都道府县警察进行经常性的、涉及每个搜查细节的技术性支援。所以,警察厅同都道府县的任务分担应有所区别。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是尽快提高都道府县警察的技术水平,加强都道府县间的协助与合作,使打击和防范高科技犯罪的能力始终保持在一定的水平之上。为此,技术对策科应对都道府县警察制定必要的技术水平可比目标,设定应该配备的人力物力基础指标,同时,为都道府县警察中从事技术对策的人员提供训练和研修的机会,对装备器材提供保证。
3、都道府县警察同通信部门密切合作,共同作战
当前,不是所有的都道府县警察部门都具备单独应对高科技犯罪的能力。但是,为了应对日益猖极的,离科技犯罪,郭道府县警察机关的情报管理部门同通信部门联合起来,编成了能够应对高科技犯罪的方案设计组。这也是技术对策科在其所掌管的任务规则中明确规定了的情报管理部门与通信部门必须通力协作的工作原则。对都道府县警察来说,情报管理和通信两部门合作得如何是能否成功对付高科技犯罪的关键,这样说一点也不过份。总之,情报管理和通信两部门组成一体,为高科技犯罪搜查打开通道是十分必要的。技术对策科应努力促进情报管理和通信双方加强相互理解和沟通,实现情报共享。另外,有必要调整都道府县警察在搜查支援上的组织编制,使其超越各种清规戒律,灵活地应用各通信部门的人力和物力。
鉴于日本乃至世界的社会化网络的急速发展和高科技犯罪的严重现状,技术对策科的仟务和责任今后将不断扩大。这次组建技术对策科应该说是针对高科技犯罪欠缺技术措施这一现实,由国家统一出台的综合性对策。高科技犯罪对策的出治必将促进警察各部门之间,尤其是警察厅同都道府县警察部门之间的紧密合作,现在已初见成效。实践证明,单纯以技术作为完善对策的对象并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应继续加强基层的基础建设,抓住机遇,用世界最先进的技术武装自己,继续贯彻和完善各项对策,大力推进打击高科技犯罪的各项工作,并求得相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方能扼制高科技犯罪继续增长的势头。
面对这样的形势,今年4月依据日本警察法的部分修正案和警察厅的命令,决定在警察厅情报通信局设置技术对策科。本文就技术对策科的增设背景、管辖权限、今后应当解决的问题等内容作如下叙述。
一、增设技术对策科的背亘早
1、高科技犯罪的现状
1998年日本警察共破获高科技犯罪案件415起,比97年增加了58%,达到了93年破获此类案件数的门培。这其中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金融诈骗犯罪和旨在破坏计算程序或磁性记录等妨碍业务工作正常运行及损坏计算机的犯罪就有299起,比97年增加了67%。另外,运用技术手段侵害计算机网络,利用网络进行犯罪的达到116起,比97年增加了40%。
由此看来,在社会经济活动的各个领域,伴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高科技犯罪正呈现急剧增加的倾向。今后,随着电子货币和电子商务交易的普及,高科技犯罪将成为更严峻的社会问题。高科技犯罪最显著的特点是瞬时就可超越国境,世界各国都将成为受害者。因为防止高科技犯罪绝非依靠一个国家就能奏效的,所以必须尽早通过有权威的国际会议,制定遏制高科技犯罪的有效对策,建立健全同高科技犯罪进行斗争的体制,制定完善的相关法律,并迅速在主要的先进国家实施。只有这样,扼制高科技犯罪才能成为可能。
在日本,为了应对高科技犯罪,警察厅组建了防范体制,制定了高科技犯罪搜查支援方案,在必要时应派遣技术专家到都道府县的搜查现场进行技术性支援。除此之外,各搜查主管部门也要从扼制高科技犯罪的立场出发,侧重进行适度的技术指导。据预测,今后的高科技犯罪在犯罪手法和科技含量上会不断提高,犯罪数量和频度上也将大幅度增加,从而增加了应对的难度。因此,作为肩负社会治安和维护经济重担的日本警察厅今后应当谋求建立有组织的、经常性的、专门的技术支援体制。
2、制定高科技犯罪对策重点实施纲领
面对以上的高科技犯罪形势,警察厅于98年6月制定了《高科技犯罪对策重点实施纲领》,作为98年和99年度应对高科技犯罪的重点策略。在该纲领中,明确指出应在警察厅设置具有如下职能的国家电脑控制中心。
(1)对警察各部门实施有关高科技犯罪的技术性支援
a、依据犯罪现场的具体情况,支持各都道府县警察对高科技犯罪的搜查;
b、研究开发密码传输情报的破译技术;
c、研究超高速电子计算机传输情报的破译技术;
d、研究开发技术性侦查方法;
e、向直接打击高科技犯罪活动的各部道府县警察提供有关情报。
(2)警察厅对发生的国家性高科技犯罪应协助国际组织机构开展搜查并实施技术性支援
a、实施24小时联络指挥;
b、同国外警察行政机关进行情报交换。
(3)对高科技犯罪进行技术性调查和分析
a、对高科技犯罪进行技术性分析;
b、对计算机及其情报通信网络系统进行技术调查;
C、调查情报通信网络的现状。
技术对策科是依据上述构想和所肩负的国家电脑控制中心的职能而组建的。为完成如此重任,技术对策科要从警察厅及全国警察中选拔、调用具有精深专门知识的人才,要配备最新的仪器设备,并以能为警察各部门进行高科技犯罪搜查提供得力的技术支援为己任。
鉴于高科技犯罪,特别是计算机网络犯罪都是利用情报和通信一体化技术实现的。所以,把技术对策科设在掌管警察通信、实施情报管理、规划和技术性研究、应用电子计算机系统、拥有技术人才和先进技术装备的情报通信局是实际而有效的。
二、技术对策科所掌管的业务
根据修改后的警察厅组织令第刀条之规定,技术对策科所掌管的业务为:进行磁性记录分析和为防范高科技犯罪而管理情报通信技术。
磁性记录是指以电子方式、磁性方式和其它人的知觉无法认识的方式制作的记录,供电子计算机进行情报处理。它同刑法中所说的磁性记录意义相同。
磁性记录分析是技术人员将原来无法知觉的磁性记录通过技术手段和相应仪器设备变成可视化、可读性或让人感知其磁性记录具有实用价值的形态。详细分类大体如下:
(1)从被破坏的软盘(FD)中,调出损坏文件的磁性记录,通过磁性记录分析,还原成能够阅读的形式。
(2)将加密的数据,解除密锁,显现出原来的数据。
(3)对实施压缩变换、已无法看清图像原来面貌的磁性记录,实施逆变换的情报处理,变成可看见的、清晰的、有价值的形态。
为监管高科技犯罪,应运用互联网络系统这种有代表性的情报通信技术,将情报处理同通信技术融合到一起,即运用输及通信一体化的技术概念进行情报通信。比如说为了对付侵入到计算机网络系统,破坏标准数据的犯罪案件,警察就要完成如下必要的具体技术工作:
为确认被害系统的构成和入侵手法,应使用模拟系统进行模拟仿真试验;
(2)为了确认犯罪时使用的操作程序和指令,应该认定造成这种破坏所使用的工具并具体分析促成这种程序障碍的机理与方法手段。
技术对策科主要是作为国家对高科技犯罪所采取的恰当对策而设立的,它所掌管的上述事务不限于狭义的高科技犯罪,对于警察各部门来说,它起到了技术支撑作用。
鉴于高科技犯罪具有广泛性,为强化高科技犯罪的监管对策,技术对策科所掌管的事务除警察厅情报通信局全面负责外,各管区警察局的情报通信部门一情报通信运用科也应承担上述技术对策的管理。
三、技术对策科的今后课题
技术对策科是新设立的机构。在前面叙述的《高科技犯罪对策重点实施纲领》中明确规定了技术对策科在应对高科技犯罪中担负国家中心的职能,这是不言而喻的。以国民和警察的期待为前提,还有如下三个方面是技术对策科的今后课题:
l、保持和提高科技实力
为了对都道府县警察所承担的高科技犯罪搜查工作进行得力的技术性支援,技术对策科本身应当具有更强的技术实力和更先进的技术装备。技术对策科是日本警察同高科技犯罪进行斗争在技术领域最坚实的堡垒。在飞速发展、日新月异的科技领域,技术对策科一定要继续紧跟技术进步的足迹,不断向警察各部门提供最新的知识和技术。为此目的,首先,技术对策科的每个成员要不断地钻研本职业务,在实施中学习和应用最尖端的知识和科学技术,广泛同先进国家相关机构进行交流和情报交换。与此同时,还必须研究现实工作同调查研究之间的差异和动态变化。其次,就物质条件而言,只要有可能,就要配备最新、最高性能的设备,以多样性的案件为对象进行假定的训练和研究,充分考虑各种可能的环境,才能做到有备无患。
2、加强和提高都道府县警察的技术实力
现实直接接触高科技犯罪并执行搜查任务的是警察的各搜查主管部门,是都道府县警察。可是,技术对策科根本不可能对各都道府县警察进行经常性的、涉及每个搜查细节的技术性支援。所以,警察厅同都道府县的任务分担应有所区别。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是尽快提高都道府县警察的技术水平,加强都道府县间的协助与合作,使打击和防范高科技犯罪的能力始终保持在一定的水平之上。为此,技术对策科应对都道府县警察制定必要的技术水平可比目标,设定应该配备的人力物力基础指标,同时,为都道府县警察中从事技术对策的人员提供训练和研修的机会,对装备器材提供保证。
3、都道府县警察同通信部门密切合作,共同作战
当前,不是所有的都道府县警察部门都具备单独应对高科技犯罪的能力。但是,为了应对日益猖极的,离科技犯罪,郭道府县警察机关的情报管理部门同通信部门联合起来,编成了能够应对高科技犯罪的方案设计组。这也是技术对策科在其所掌管的任务规则中明确规定了的情报管理部门与通信部门必须通力协作的工作原则。对都道府县警察来说,情报管理和通信两部门合作得如何是能否成功对付高科技犯罪的关键,这样说一点也不过份。总之,情报管理和通信两部门组成一体,为高科技犯罪搜查打开通道是十分必要的。技术对策科应努力促进情报管理和通信双方加强相互理解和沟通,实现情报共享。另外,有必要调整都道府县警察在搜查支援上的组织编制,使其超越各种清规戒律,灵活地应用各通信部门的人力和物力。
鉴于日本乃至世界的社会化网络的急速发展和高科技犯罪的严重现状,技术对策科的仟务和责任今后将不断扩大。这次组建技术对策科应该说是针对高科技犯罪欠缺技术措施这一现实,由国家统一出台的综合性对策。高科技犯罪对策的出治必将促进警察各部门之间,尤其是警察厅同都道府县警察部门之间的紧密合作,现在已初见成效。实践证明,单纯以技术作为完善对策的对象并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应继续加强基层的基础建设,抓住机遇,用世界最先进的技术武装自己,继续贯彻和完善各项对策,大力推进打击高科技犯罪的各项工作,并求得相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方能扼制高科技犯罪继续增长的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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