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现状分析及对策
今年是基层基础建设年,为落实“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三基”工作,基层派出所做了大量的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但由于种种原因,在维护社会治安方面仍然普遍存在“重打击轻防范”、“重中心轻基础”的倾向。作为基层,如何结合自身实际将基层基础工作抓牢、抓实、抓出成效,使之建设成为集打、防、治、控、管为一体的综合性战斗实体,在“三基”建设中显得尤为重要。
一、 当前基层派出所基本状况及存在问题
一是派出所建设上不平衡。我县目前有14个分局、派出所(含森林),通过调查,在少数基层派出所工作措施不落实,对下达的指令处于空转状态,没有很好地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工作。由于受经费的制约,面貌依旧。一些派出所畏难情绪严重,片面强调客观困难,思路不清,办法不多,工作进展缓慢,甚至还停留在等、靠、要,行动迟缓,效果不明显。
二是大部分派出所重点人口、暂住人口管理不到位。一些基层派出所重点人口只有一个卡片,无档案、无照片、无指纹,重点人员的去向则一问三不知。暂住人口更是廖廖无几,甚至没有一个,更不要说特种行业管理及出租屋管理,这些基础工作没有实际落实。而重点人口的审定工作又不能按时进行,该列管的没有及列管,该撤管的没有撤管。对法院判处管制、缓刑、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监视居住等重点人口的底数不清,真正落实监管改造措施的没有多少。
三是部分派出所治安“关系”建设不到位。求量不求质、求成不求用的现象较为普遍。建设的治安“关系”多数不起作用,其原因:一是这些人政治觉悟低,怕得罪人,不愿为我服务;二是报酬问题难以解决,影响其积极性;三是多数积极分子受本身条件限制,无法发挥作用;四是警力不足,平时也很少有人对其管理教育。在布局上存在不合理,有“关系”的地方许多不需要,需要的又未建立。很多旅店、宾馆、废旧业没有“关系”,形成“有兵不上阵,阵上无有兵”的现象。
四是部分派出所工作不规范,业务指导滞后。一是一些基层民警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不强,缺乏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和发动群众工作的能力不强,缺乏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和发动群众的工作经验,而基层公安工作又任务繁重,下到基层后不知道自己到底该做些什么、怎么去做。二是各基导设立社区警务室的工作机制、工作制度、工作内容、基础台帐和考核办法不尽一致,也不够规范,不是切合实际的设立,而是应付了事,影响了社区警务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基层中心工作过多过滥。既有上级公安机关的,也有地方党政组织的,基层工作处在疲于应付状态。
五是基层派出所工作压力过大。“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公安工作几乎包含所有关系,而在公安工作的指挥决策上,一味地追求任务和指标的统一,全然不考虑民警的工作承受能力。据统计,仅今年我县就开展了六次整风肃纪活动,而每次活动要汇报三次,还有很多绩效量化考评、“打黑除恶”,“巡逻备勤”等等都与绩效考核有关,每项都要签定责任状,基层民警难堪重负。
由于警力不足,社区民警除了要种好“责任田”外,还要应付繁重的日常警务活动,如接处警、治安保卫等。因此,下社区工作的时间有限,没有真正实现警力沉到最基层,工作缺乏适应和主动性;有的基层民警没有真正认识到群众、发动群众,有的基层民警素质较低,接待群从不热情,态度冷漠,甚至执法不严、不公,消极情绪严重,导致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和信任度下降。
二、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对策
一是继续大力加强基层派出所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基层基础工作中的龙头作用。第一,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经常进行考核,采取上下交流等办法,把那些政治坚定、业务熟练、纪律严明、作风扎实、年纪较轻、身体素质好的民警选拔到基层派出所岗位上。第二,充实警力。在警力不足的情况下,要合理调整警力,挖掘内部潜力。同时,注意向培训要素质,向素质要警力。第三,加强基层公安队伍建设。通过开展“战训合一”,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激发和调动队伍中的积极因素。
二是要解决思想认识与实际状况不适应的矛盾。近几年来的刑事案件一直呈上升趋势,其原因主要是对社会综合治理的内涵缺乏全面的理解,没有把严厉打击犯罪活动与基层基础工作齐头并进,出现了“重打击、轻防范”、“重中心轻基础”的倾向。给派出所下达指标,只有打击处理的指标,却没有基层基础工作具体指标;在总结表彰时,只有破案专项奖励,却没有工作的倾向突出。实践证明,光有打战役的眼光,没有搞基层基础工作的战略头脑是不行的。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是实现公安工作良性循环的根本出路,是公安工作的根基。无论打击、防范、教育都离不开基层基础工作。基层基础工作搞不好,综合治理的措施就难以落实,尤其是我县提出“争创全国综治先进县”更是如此。
三是坚持以考评衡量民警的工作绩效,奖优罚劣,调动工作积极性。从以往实践看,没有实行化考评,往往容易造成忙闲不均、苦乐不均、干多干少一个样的现象;在评价基层民警、评先评优时,缺乏客观的评判标准,往往凭领导印象,干多的出问题多,干少的不出问题,而不出问题则受领导欣赏,基层领导感到队伍积极性难以调动,正气难以树立。
四是坚持“打、防、治、控、管”一体化,构筑基层治安防控新体系,第一要把基层警务工作作为一个整体去建设,把公安基层建设成为集“打、防、治、控、管”于一身的基层警务工作的综合实战部门。第二要针对客观情况,实事求是地确定警务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计划,建立科学高效的基层警务工作运行机制。第三要科学安排、合理使用警力,针对辖区内突出的社会治安问题和特点,积极主动地开展“打、防、治、控、管”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基层民警的综合能力。第四基层民警要经常研究辖区治安情况和犯罪规律特点,坚持“什么犯罪突出就打击什么犯罪,哪方面治安问题突出就治哪方面”的原则,对各类犯罪坚持露头就打,决不能使其形成气候。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区域治理和重点治理活动,及时有效地突出的治安问题。
五是加强基层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完善基层社会化防控网络。一是要突出抓好保会建设。要根据罗干同志最近指示,把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把解决治保会不健全、不起作用的问题作为重点,在落实组织、人员、报酬和政治待遇上下功夫。首先,要解决好认识不到位的问题,把治保会建设作为公安机关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结合点来抓。今年我县提出“争创全国综治先进县”,对全县的治保、调解主任进行了一次全面培训,取得明显效果。其次要选择一批政治素质高、办事公道、热爱治保工作的积极分子充实到治保会,特别要配强配好治保主任。切实解决好待遇和报酬问题,帮助治保会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任务。再次切实加强三支队伍建设。实践证明,三支队伍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仍将是我们维护治安不可缺少的一支重要辅助力量。工作中要加强领导,统一指挥,严格管理,不断加强教育培训。同时要积极探索社会化、群众化治安防范工作的新路子。结合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小区和安全文明乡村活动,全面落实专业防范、义务治安联防措施。
(供稿:江西省新干县公安局邹梅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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