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安机关打造督察品牌 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
全国警务督察制度建立九年来,广东的督察工作以作风优良、警务规范、保障有力为努力方向,贯穿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理念,紧紧抓住深入开展警务规范化建设这一发展契机,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服务和保障。
当好警队的保健医生
广东地处改革开放前沿,毗邻港澳,经济、资讯、交通发达,流动人口众多,执法内容丰富,执法量大,公安工作面临的任务更为严峻和艰巨。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梁国聚提出:“督察要做警队的保健医生”。督察工作必须主动适应维护稳定工作的需要,紧贴公安中心工作,狠抓重大警务部署措施的落实,及时发现纠正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内部监督重要作用,确保警令畅通。督察的触角要逐渐延伸到执法执勤活动的每个角落、每个环节,努力实现由被动督察向主动、倡导性督察转变,由单纯的查纠监督向服务保障转变,由治标向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转变。”
几年来,广东公安机关已形成运用督察抓监督、抓落实,注重建立决策、执行、监督、落实相协调的工作格局。凡重大警务部署后,特别是严打整治、打黑除恶、命案侦破、打击“两抢一盗”等专项斗争,各级督察部门狠抓落实,保障了政令警令畅通。
针对执法执勤活动中容易发生问题的部位和环节,广东各级督察力量通过开展现场督察,明察暗访,较好地减少了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抓住接处警、立案、使用强制措施、扣押财物、伤情鉴定等容易出问题的执法环节,从根源上防止超期羁押、刑讯逼供、滥用职权、乱扣滥罚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加大对民警贪赃枉法、索贿受贿、充当违法犯罪保护伞等违法行为的督察力度,严防公安机关内部发生恶性案件。
各级督察力量还经常深入基层所队和服务“窗口”、枪弹库等重要部位,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发现、纠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抓住执法中工作推诿扯皮、协调配合不力、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积极主动会同业务部门建立日常执法督察制度,充分发挥事前事中的监督提示作用,确保各项制度真正落实到位。每逢节假日,采取手机信息提醒、贴警示条、暗访检查等多种方式,督促检查遵守“五条禁令”和加强内务管理。
据统计,五年来,该省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共组织开展现场督察行动18万次,及时发现查纠不落实、不作为、执法不公等各类问题1.8万件,提出督察建议1.3万条,发出督察文书2100份,受理、查处群众投诉举报1.63万件,对850名违纪民警采取停职、禁闭等措施,移送其他部门处理310名。
2006年8月3日,在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会议上,公安部督察长祝春林说,实践证明,广东的公安队伍是一支特别能战斗的队伍,为全国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起到了某种先导和示范作用。广东省的警务督察工作也一直处于全国先进行列,广东省厅督察处是全国省级公安督察部门中为数不多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的单位。
切实维护民警的执法权益
新形势下,民警在执法执勤过程中受到不法分子或个别不明真相群众诬告、陷害、辱骂、威胁、围攻甚至殴打等事件不断增多,侵犯民警执法权益案件,甚至袭警的情况也比较突出。据统计,去年民警执行职务中受阻挠和事后受到恶意投诉、诬告的高达1200多起,民警因被侵权而受伤、名誉受损的达770多人。几年来,民警因被侵权造成不良后果的有422人,其中死亡2人、重伤2人、轻伤7人、轻微伤161人。今年上半年,广东全省督察部门受理举报控申2000件,目前已办结1267件,其中查证属实或基本属实的181件,不实的1086件。
广东各级公安督察部门高度重视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工作,抓紧维权机构的建设,认真履行维权职责,努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切实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和合法权益。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健全维护民警执法权益保障机制,包括建立健全受案、办理和处置工作制度,执勤风险评估制度,民警求助制度,澄清不实投诉正名制度,重大案(事)件及时介入核查、通报和新闻发布等制度。
各级公安督察部门推行人性化督察方法,充分体谅基层单位和一线民警的难处,客观公正地对待有过错的民警,做到情系民警、关爱民警,使广大民警能主动地配合、支持督察工作。坚持以教育为基础、用真情感化民警、用真心维护工作,把督促、提示、服务、维权有机地结合起来,弱化民警逆反心理,自觉解决问题。
对诬告陷害公安民警,无端围攻阻挠公安机关和民警正常执法,构成违法犯罪的,督察部门及时调查取证,固定证据,协助有关职能部门依法予以严肃处理,维护公安机关和民警执法的严肃性。
对个别群众因不懂法律法规或对公安工作程序产生误解而引发纠纷甚至与民警发生矛盾的,督察部门及时对当事群众进行宣传教育,讲明法律政策,理清利害关系,及时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对举报民警违法违纪的案件,督察部门高度重视,细心核查,对经调查属失实或诬告的,将结果以书面的形式告知被投诉民警,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宣布给予民警“正名”,为被投诉民警及时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
仅2005年,全省督察民警共澄清不实投诉3131件,会同有关部门查处了侵犯民警执法权益的行为1282起,追究处理1130人。
今年初,省公安厅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委员会成立,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朱穗生,厅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督察长林伟伦,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白先河分别担任主任和副主任,厅相关业务部门的一把手为委员。维权委下设办公室和维权诉讼委员会和维权法律咨询委员会,分析研究了当前广东省公安机关民警执法的现状和维权工作的开展情况。目前,《广东省公安厅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委员会工作职责》《广东省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工作规定》和《省公安厅相关职能部门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益工作职责分工》等有关维护民警执法权益的规章制度即将出台。
目前,广州、深圳、揭阳、河源、梅州、湛江、肇庆等市局都已成立了全市公安民警合法权益保护委员会和相应日常工作机构。其中深圳市公安局“维权办”副处级建制,下设“权益诉讼科”和“法律援助科”。今年1月,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聘请政法委、检察、法院、司法及律师等行业协会专家、媒体和社会各界人员组成维护警察执法权益委员会,并在南海公职律师所内设立维护警察执法权益事务所。2006年底前,全省公安机关都要建立“维权委”和“维权办”。
据统计,今年1至6月,全省各级督察部门调查处置侵犯公安民警执法权益案(事)件共有320起,其中暴力抗法袭警189起、打击报复2起,事后恶意投诉诬告47起、侮辱诽谤威胁13起,其他侵权案(事)件69起。查处妨碍民警依法履行职务、侵害民警合法权益的案件66起,依法惩处和教育违法人员74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7人,行政处罚41人,责成向民警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15人。对侵犯民警权益人员处理共413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151人,行政处罚160人,赔礼道歉32人,经济赔偿7人,作其他处理63人。
深圳市公安局督察部门2001年以来,查处了民警执法活动受到不法侵害和恶意诬告967件,维护民警的正当权益172次,责成有关部门对83名不法分子予以治安拘留以上的处罚。
探索创新执法督察方法
自2001年以来,广东省公安厅督察处连续四年在开展并深化全省督察警务规范化建设上下功夫,加强了督察制度建设、组织建设,建立健全了督察机构。在岗位职责、内部管理、督察程序、执法文书、督察行为、装备配备、教育培训、考核考评、监督管理等方面,初步建立健全了与新形势相适应的督察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现场督察、维权工作和基础业务工作三大督察工作运行机制,为督察工作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目前,省、市、县三级89个督察机构100%列编定员,还有45个城区分局以及消防、边防、缉私等警种也组建了警务督察队。目前,全省督察队伍现有900人,配备专职督察民警727名,配备督察车辆170辆、电脑259台,配备总量和人均占有量均居全国前列。今年7月1日起,全省督察系统上传下达开始应用督察信息管理系统,努力实现科技强警。
为了使督察工作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提供有力的服务和保障,广东省公安厅要求各级警务督察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不断深化警务督察规范化建设,坚持以人为本、规范督察、和谐发展的方针,不断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丰富广东督察文化的内涵,积极探索和不断完善警务督察工作模式,积极探索符合时代精神的督察工作体制和运行体制。各级督察部门坚持创新督察思维,更新督察理念,改进督察方式,在实践中健全和完善现场督察工作机制,善于把发现的问题与查找工作中易出问题的部位、环节相结合,把查纠违法违纪行为与教育帮助民警强化法纪观念、责任意识和督促有关单位完善管理制度相结合,注重督察成果转化,努力在寻求治本之策上求突破,为党委抓工作、带队伍提供全面、客观的决策依据,增强督察工作的建设性和保障性作用。广州市公安局督察部门在2001年6月就开始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调研活动,提出“加强警务保障、维护执法权威”的十条意见,为局党委作出加强维权工作的重大决策提供了客观依据和建议,随后形成《局长工作会议纪要》,正式建立了维权工作机制。现在该局每年都要开展专项督察,并由法制部门出台维权法律指引。他们还率先推出“公开见面会”制度,调查核实的情况向当事人双方或单位领导通报,对公安机关的负面影响因此大大降低。去年1月,某报内参反映广州市一民警打伤农民朱某,市公安局督察处调查实属诬告,朱某被治安拘留15天,督察处领导还亲自到报社通报调查情况,该报社领导对记者严重失实的报道表示致歉。当事民警被还清白后流着泪说:“感谢督察为我澄清事实,今后我会加倍努力工作。”
督察部门力戒“一张包公脸、一口生硬话、一通大道理、一张冰冷纸”的面孔,不断摸索一套便于操作、民警乐于接受的督察体系。特别是对强化基层督察的工作方式不断创新。
实行“三员合一督导制”,加强基层的自我督察。把基层执法监督员、警务督导员和纪检监察联络员三员合一,在值班备勤、接处警、执法办案、内务管理等各个环节上,就地贴近本单位民警,及时督导政令、警令的执行情况,真正落实制度管人。
开展“零投诉”单位创建活动,加强基层的事前督察。把容易引起群众投诉的问题细分为46项,每月逐项对应基层单位的投诉情况通报投诉查实结果。零投诉的,年终绩效考核予以加分颁发奖牌,通报表扬并奖励单位主要领导。
推行“办案办信点评制”,强化基层督察的效果。对屡督屡犯,难以根治的问题,查证属实或基本属实、带有普遍性的违纪违规问题,由分局领导带队,到发案单位召集单位领导、民警和投诉群众一起开会点评,面对面地进行交流,让民警清楚地知道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从而达到查纠一事、教育一片、自觉整改的效果。
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督察队就是靠这一套方法让民警感到“督察无处不在”,工作不负责、出勤不出力的民警大为减少。分局督察队为被诬告的9个所队、13名民警正了名鼓了气,2005年开展“零投诉”单位创建活动,全分局参加创建的53个基层单位中,有44个实现了零投诉;民警违纪率下降到2.6‰,低于全市平均违纪率1个千分点。
创新使警务督察队伍充满活力
督察的地位和权威在服务全局的抓落实过程中不断得到巩固和加强,督察队员在各项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务部署中得到锻炼。五年来,全省督察部门集体立功受奖216个次,个人立功受奖1028人次。
广东省公安机关建立了督察部门参加重要警务工作会议、行政首长定期听取督察工作汇报和公安机关领导带队督察的工作制度,落实了督察机构对上一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和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负责的规定。同时,十分重视加强督察队伍自身建设。
各级公安机关建立严格的督察民警工作规范和行为规范,建立完善警务督察年度工作考评制度,探索实行警务督察等级化管理和量化考核制度,加强上一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对下一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的考核考察。做好督察民警岗位交流,并探索实行拟提拔干部到督察部门锻炼制度。
广州、汕头等地把督察岗位建设成为培养锻炼干部的“试验田”。广州从2002年开始,全局竞争考核的新任处、科级副职,都要到督察部门锻炼半年后才能上岗,先后锻炼了5批共43人。汕头市公安局全面启动督察人员轮岗交流机制,每年从市局机关选调一批干部到市局督察队锻炼,对表现优秀的督察民警优先晋级重用。其中,广州市公安局五年来共有56名督察队员被提拔使用,6个集体荣立三等功,16个集体受到嘉奖,16个集体荣获各种先进称号,14名民警荣立个人三等功,50名民警荣获各种先进荣誉称号,143人次获市局嘉奖。
全省各级督察部门以“三基”工作为载体,努力构建督察文化品牌,在督察人员的内涵培养上下功夫。省厅组织100名督察队长挂点联系100个基层执法单位(主要是“三所三队”)共建和谐警队活动,加强对基层执法单位的执法办案、服务管理情况进行动态监督,积极探索建立对基层执法工作的长效督察机制。厅督察处举办了督察论文写作辅导班,请来广东警官学院的教授为全省120名督察民警进行集中辅导,并实行量化指标的方法,组织100篇调研文章参加第五届全国督察理论研讨征文活动。今年5月,在全省14万民警中,组织开展了广东公安督察文化口号征集活动,收集督察口号660条,进一步丰富了以人为本、规范督察、和谐发展的广东督察文化内涵。
为了以信息化带动整个督察工作的发展,省公安厅和各市督察部门重视运用督察信息化提升基层战斗力,今年5月至6月,相继组织了信息系统应用培训,积极探索利用现代化科学技术加强执法监督,提高督察效能。从7月1日起,全省分三步走,开设网上督察岗,对各警种、各部门的执法办案、服务管理情况进行动态监督。同时,对在互联网上侮辱诽谤公安机关和民警的现象及时开展网上维权。广东省今年内要在省厅督察处和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和江门7个市进行试点,争取到2008年在全省督察部门全面推广实施网上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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