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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管理

对我国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思考

来源:《第二界警察公共关系国际论坛文集》 作者:刘海中 发布时间:2005-02-20 11:45:48 浏览次数: 【字体:

 

  【摘要】随着社会发展和警务改革的深入,警察组织和个体的社会角色、职能、工作重心都发生了变化。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就是通过组织和个体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实际工作获取社会公众的信任支持,从而优化执法环境,实现其职能目的的动态的管理活动。通过有计划、全方位、不懈的公共关系活动,对各公关要素及其组合进行精心设计和规划,以提高警察组织的组织形象,服务于公安的中心工作。
  【关键词】公安机关;公共关系;警察形象;对策思路
  
  全国公安宣传处长会议在2003年1月18至19日在广州番禺召开,提出了公安宣传与现代警察公共关系相结合的新理念。公安部政治部主任孙明山提出:“各地公安宣传思想部门要加强警察公共关系理论的研究和探索,以深化警民关系为主题,创新形式,创新载体,推动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方针的贯彻落实,为完成各项公安保卫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这标志着我国公安机关的公共关系建设迈向了一个新里程。
  一、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重大现实意义
  随着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的关注,各种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网络对公安执法活动的报道迅速增多,警察行为成为媒体报道的焦点。这既是做好公安工作的有利条件,也是重大挑战。警察公共关系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有利于公安机关运用各种创新手段、形式,深化警民关系的主题,实现推动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方针贯彻落实的根本目的,有利于公安机关丰富思想政治工作、文化建设的内容,创新载体,创新形式,把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做得更加深入、扎实、持久。
  在2003年全国公安宣传处长会议上,公安部宣传局局长孙永波要求各地公安宣传思想部门树立警察公共关系理念,加强沟通,促进理解,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建立良好互助的警民关系。各级公安机关应该加强警察公共关系理论和实践的探索和研究,积极地向党委领导班子介绍警察公共关系的概念、功能、作用,引起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对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高度重视。从抓民警的规范化入手,使每个民警都要成为警察公共关系的实践者,成为展示警察形象的一面镜子。
  二、我国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现状
  近年来,我国各级公安机关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积极实践与探索开展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大力改善公安民警形象,取得了较大成效。但对如何加强公安机关公共关系建设,更好地发挥警察公共关系效能等问题并没有很清晰的思路,制约了公安工作的进一步发展。相当多的公安机关还缺乏公共关系建设的战略目标,没有组织机构及人员实施这项工作职能,只重视日常业务工作的开展,忽视公共关系的建设与维护,对媒体重视不够,对国外警察机构在处理公共关系方面的成功做法借鉴不足,在协调各种公众关系方面比较被动。许多基层公安机关长期按照老经验办事,吃老本、守老框框,许多一线民警不懂得如何协调好各类公众的关系,特别缺乏和大众传媒打交道的经验,导致在处理一些突发紧急事件上缺乏必要公关意识,造成工作被动,甚至给整个公安工作带来损害,教训非常深刻。
  三、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思路和对策
  (一)建立警察公共关系实践基地,发挥辐射引导作用
  警察公共关系在我国有很大发展空间和前途,受思想观念束缚与限制,我国警察公共关系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开展等方面进展不大。这次全国公安宣传处长会议提出公安宣传与现代警察公共关系相结合的新理念之后,广东公安机关将在地级市逐步建立一批警察公共关系实践基地,发挥其辐射引导的作用,使公安宣传工作和公共关系建设更加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
  笔者认为,省级公安机关应成立专职处理警察公共关系的业务部门,配备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从事公共关系工作,县区级公安机关应由业务相近的宣传部门开展此项工作,各级公安机关应把警察公共关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业务工作来抓,加强警察公共关系的理论和具体的可操作性研究,发挥其现实社会效用。
  
  (二)通过规范执法行为赢得公众的信任和支持。作为与公众接触最密切的执法者,公安队伍的法律意识和规范执法直接关乎公众权益。2003年6月至8月,一场执法资格培训和考核在广东各级公安机关展开,先后有1300多名公安局长、分局长和2300多名派出所长参加了培训。考试成绩不达80分的要被停止执法。执法资格大轮训和考核,就是要端正公安队伍的执法观念、强化法制意识、提高法律素质、规范执法活动。通过培训促进执法观念的大转变,使参加培训的各级领导意识到执法者的素质必须适应法制社会的发展需要,只有这样才能获得社会公众的信任和支持。
  (三)加强警察文化建设,塑造公安队伍的整体形象
  任何行业、团体都有自己独特的文化,公安的文化建设又怎样获得体现呢?公安文化建设又如何才能更好地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服务,更好地为法制建设和公安中心工作服务。我们可以从新闻宣传、公安影视文学制作、警察形象设计和院校教育等方面入手,加强警察文化建设,打造新时期人民公安的良好公众形象。
  1、发挥公安宣传阵地的作用,树立民警的正面形象
  在国外,警方非常善于利用新闻媒介来提升自己的形象,加强与民众的沟通。我国目前对这方面的研究和实践尚处于起步阶段。公安宣传是展示公安队伍建设和警察良好风貌的窗口,是公安文化建设的主阵地,对于公安机关密切联系群众、塑造良好形象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1)掌握公安宣传的主动权。根据当前社会发展和警务改革的现状看,公安宣传已不能照搬传统做法,简单宣传自己,还应当担负起调整警民公共关系的重任。针对当前传媒中存在着警察负面报道增多的倾向,可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反映警察的英勇行为和高尚品德,让公众了解警察为维护社会稳定与服务大众所做的不懈努力,赢得公众信任和好感,消除对立情绪。
  (2)建立与传媒的良好合作关系。大众传媒有众多的受众,影响很大,公安机关要积极与之合作,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借助传媒力量来树立警察的正面形象,使之成为公安机关与公众之间沟通的桥梁,引导公众对警方工作的理解和认同,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3)重视发挥公安网站的作用。网络作为第五媒体,冲击着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许多与警察有关的重大事件(如孙志刚事件)都是在网络上迅速传播的。目前,公安机关的网站建设已初具规模,像中国警察网、中国警务报道、广州金盾网等都取得相当成功,除了作为警务人员信息交流的平台外,也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关注。谁能利用好网络,谁就能占得先机,要充分发挥好公安网站的窗口作用。
  2、重视公安影视创作对警察正面形象的塑造
  改革开放以来,公安文学自得到了空前的发展,许多著名作家先后创作出不少成功的作品,如《便衣警察》、《永不瞑目》、《大雪无痕》、《黑冰》等优秀作品被拍成影视剧,警察故事为公众所喜闻乐见,公安文学和影视作品可以在公安机关与社会公众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使警察的正面形象深入人心,征服公众。
  3、发挥公安院校在提高警察公关素质的基础作用
  “向教育要素质,向素质要警力”既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科教强警的必由之路。如何提高警察的综合素质,使公安队伍更加适应新形势的挑战,离不开警察的公安院校的教育培训。长期以来,警察的教育偏重于学历教育,注重传授理论知识,忽视职业训练,影响了警察执法水平的提高。随着警察职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变革,公安机关的服务职能不断得到加强,使得每位民警的公关素质的提高变得更为迫切。这就要求通过院校教育普遍开设警察公共关系课程,加强对民警进行语言沟通、交际礼仪、关系协调等公关素质的培训,培养能适应现代公安工作需要、担当时代重任的民警,打造警察的崭新形象。
  (四)组织警察公关专题活动,实现与公众的良性互动
  警察公共关系的开展,离不开形式多样的专题活动,通过活动加强与公众的沟通,树立警察的亲民形象。对此,各地的公安机关做了大量有益的尝试,取得很好的效果。如开展警察开放日、爱民月、警民共建、我为警徽添光彩等灵活多样的公关专题活动,增强对公众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为使警察形象可亲可爱、生动活泼和具有时代风貌,北京、南京、深圳、广州、成都先后推出卡通警察形象。“卡通版”警察一般分两类,一类是男警和女警,第二类是包括刑警、户籍警、特警、交警、消防警、武警在内的各大警种卡通形象,将卡通夸张的艺术手法和警察严格、公正、热情、亲和的职业形象有机结合,将“卡通警察形象”制成广告牌、张贴画,配以服务性、提示性、警示性语言,广泛用于各级公安机关的窗口单位、公共场所和社区、警务公开栏、警民联系卡等方面,以树立热情、亲切、和蔼的警察形象,融洽警民关系。
  广州市公安局在2003年1月推出主题为“2003年,我们努力做得更好”的电视形象广告。电视短片除在广东地区的电视台播出外,还将在广州市邮政商函局30个营业网点的大屏幕上滚动播出,平面形象广告刊登在邮政商函局的4开小报上,发往广州市150多万个邮政信箱,收到很好的宣传效果。
  四、结语
  我国各级公安机关应充分重视警察公共关系在全局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充分发挥各自的能动性和创造性,正确地运用警察公共关系的原理和方法,加强警察公共关系的建设与维护,创造出公安机关与社会公众双向沟通,相互信任、和谐统一的新型公共关系,在这种关系中积极把握主动,用实际行动推动警察公共关系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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