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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管理

浅析司法警察职业道德建设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程德刚 发布时间:2006-06-30 16:26:34 浏览次数: 【字体:
 [内容摘要]:当前,人民法院加大改革步伐,致力于建设一支精英化、职业化的法官队伍。司法警察作为保障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顺利开展的安全保障军,加强法警的职业道德建设,对于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为此,本文想就司法警察的职业道德建设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职业道德  忠于职守  约束机制  自我修养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直接领导和管理的一支准军事化武装力量,是人民警察一个独立警种。其兼负着维护国家法律的实施和尊严,维护审判秩序,保障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的特殊司法职能。由于司法警察职能和身份的特殊性,因此,加强法院司法警察的职业道德建设,铸就一支高素质的法警队伍,对于提高法院执法能力,维护法院的司法形象至关重要。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法警的工作分散、多为协助性工作等原因,对法警队员的培养、教育和监督工作经常被一些单位所忽视,致使个别法警职业道德素质不高,不能正确看待权利、地位,或是行为不检、滥用职权,在社会上造成极坏的影响,严重损害了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国家审判机关的公正形象。为此,本文拟就司法警察职业道德的内涵及要求、职业道德建设的必要性及职业道德培养的途径和方法谈谈认识。

    一、司法警察职业道德之内涵

    恩格斯曾经说过:“每一个阶级,甚至每一个行业,都各有各的道德。”为官要有“官德”:公正廉洁、勤政爱民;行医要有“医德”:悬壶济世、救死扶伤;经商要有“商德”:公平交易、童叟无欺等等职业道德准则不胜枚举。由此可见,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具有自身职业特征的道德准则、规范的总和。它是人们由于社会分工和生产内部的劳动分工,长期从事的具有专门业务和特定职责而自发形成的、为保障各工作顺利开展的行为准则。职业道德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它也是一定时期社会性质和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它一方面体现了一定社会或阶级的道德行为调节上的多样性和具体化,另一方面又只是一定社会或阶级的道德在人们特定活动限度内的职业化。

    司法警察作为一种独立的职业,其职业道德概括而言是指司法警察在依法履行其职务时所应遵循的职业行为规范的总和。司法警察作为人民警察的一种,其最显著的特点是“依法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第六条明文规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其行为规范在条例的第五条亦有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忠于职守,清正廉洁,服从命令,严格执法”。职业行为规范是社会道德规范在职业行业上的具体反映,职业行为是职业道德载体,一言一行都可以映射出职业道德的情操。司法警察职业道德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遵循司法警察特殊职业道德规范和准则要求,概括和总结司法警察特殊功能和主要作用以及职业实践这个基础上产生的,它的职业活动受法律制约,受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制约,并有其特定的调整对象,即司法警察与当事人、行为参与人、犯罪分子以及与公诉人、律师、法官及法院内部其他工作人员之间都有特定的联系与道德关系调整。加强司法警察职业道德建设,正是基于要调整好与上述各调整对象之间的关系与联系,以明晰在依法履行职务时应该怎么做,如何去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

    二、加强法院司法警察职业道德建设的必要性

    职业道德建设是全社会各行各业所普遍重视和关注的。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对服务审判工作和维护法院完美形象有着密切联系和重大影响。一位法院领导同志曾经指出“司法警察特有的执法权力和从事的各项执法工作对树立人民法院的执法权威,体现法律尊严,保卫人民,惩罚犯罪,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司法警察在人民法院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也是其力量所不能替代的。”在新的形势下,司法警察如何发挥好这样重要的作用,这是我们要认真思考的问题。因为我们这支队伍毕竟不是生活在真空里,我们队伍的肌体也曾经受到一些不良行为的侵蚀,在金钱、权势和利益面前,有极少数同志曾经打过败仗,有一些同志见异思迁,不安分本职工作,有一些同志嫌法警工作艰苦、清贫等。这些情况有害于队伍建设,有害于特定重要作用的发挥。因此,加强司法警察职业道德建设是现实之需,是形势之需,是队伍建设之需。

    三、法院司法警察的职业道德要求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它既是一个独立的警种,又是人民法院内部的一个部门;它既要为审判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又要完成自己的业务工作和业务训练;既要接触案件当事人和广大人民群众,又要为法院内部其他人员服务。因此,对司法警察职业道德的要求也具有特殊性,主要应符合以下几点要求:

    (一)忠于职守、服务审判、公正执法

    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组织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地位和作用是法官和其他法院干部所不可替代的。司法警察应当热爱这个职业,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职业操守。司法警察还是一个高风险的职业,这就要求每个司法警察必须具备不怕艰险、勇于献身的精神。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基本职责,是为审判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从这个意义上讲,服务审判应作为法警工作的指导思想,体现在职业道德规范中,司法警察应当具有服务意识和大局观念。司法警察职业活动的主要形式,是依法执行各项警务,从事执法活动,公平和正义应当成为司法警察职业道德的一个基本理念。忠实于宪法和法律,维护司法机关的公正和权威,既是司法警察的职责要求,也是其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二)规范执勤、保障诉讼、注重效率

    司法警察的警务工作主要是提押、值庭、临时看管、送达诉讼文书、执行死刑和协助民事执行等,这些工作大多是依照有关程序法的规定,进行规范性的操作。因此,司法警察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素质,熟悉与警务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并使之形成一种职业修养和职业习惯。司法警察没有裁判权和决定权,在履行职务中往往是根据法官的指令行事,为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司法警察应充分尊重法官对案件的裁判和决定权,不得随意发表对案件处理的看法,更不得泄露具体案情。同时,应注意在诉讼程序上与法官协调配合,完成送达、提押、值庭、执行等工作,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注重效率,按照程序法的规定和法官安排,及时、有效、审慎、适当地完成保障工作。

    (三)严明纪律、服从指挥、团结协作

    这一基本要求是司法警察职业特点决定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带有武装性质的组织,实行单独序列、编队管理、双重领导,其组织管理和职务行为,体现出一定程度的军事化并具有明显的强制性,而且还面临着各种复杂的不确定的突发情况。所以,严明纪律、服从指挥、团结协作对于司法警察来说尤其重要,这是司法警察履行特定职责的必然要求。这一基本要求体现在职业道德上,就必须有高度的依法办事意识和很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特别是执行重要警务或者遇到重大情况,必须听从指挥,不可擅自行事;在处置突发性事件中,要注意协调配合,发扬团队精神。

    (四)注重仪表、文明礼貌、方便群众

    司法警察是一种面对社会公众的职业,其职业活动反映人民法院的作风形象,也体现了司法警察自身的文化修养和道德水准。司法警察在日常警务活动中,要与案件当事人、诉讼参与人以及其他群众打交道,有时甚至会遇到一些很难处理的棘手问题。因此,司法警察在执勤中,要注意警容严整,按照规定着装并佩戴警种、警号、警衔标志,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仪表端庄、举止文明;接待旁听人员和来访群众时应谦虚热情、慎重处事,防止简单粗暴、推诿搪塞、敷衍了事;即使遇到一些不讲道理、不听劝阻的人和事,也要态度冷静,保持有理有节,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司法警察为审判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必须按照司法理念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充分尊重当事人和其他参与人的诉权,并保障其人权,以维护人民法院公正、文明的形象。

    (五)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清正廉洁

    为了维护司法公正,司法警察应当像法官一样清正廉洁,在行使职务活动中必须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自觉抵制来自各方面的干扰和腐蚀,做到一尘不染、两袖清风。

    四、加强法院司法警察职业道德建设的方法和途径

    职业道德作为一种约束机制,不是自发形成的,而是在职业实践活动中,通过道德评价、道德规范、道德教育、道德修养和道德监督等途径建立起来的。当前,我国司法改革的步伐日益加快,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的职业道德素质成为维护司法形象,树立司法权威的重要内容之一,而要使司法警察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约束机制,就要注重司法警察的学习教育、自我修养和制度监督等方面的问题。其具体措施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点: 

    (—)加强理论知识学习,努力提高政治素质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性质和任务决定了这支队伍必须是一支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下的有较高政治素质的队伍。

    1、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以“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的,加强法警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使法警成为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忠于职守,有思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讲文明、英勇果断、无所畏惧的优秀警官,确保法警队伍的人员、工作、装备等不出问题。

    2、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制度,认真落实本院政治理论学习的部署和要求,做到学习、计划、时间、人员、效果四落实,要教育法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坚持不懈的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加强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教育。特别要经常进行廉政教育,自觉地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的侵蚀,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3、振奋精神,争创一流。法警队要在争先创优活动中有所作为,为了激励先进,鞭策和鼓励后进,在年度工作中应定期适时的评选一次本辖区内法院系统先进警队和优秀警官,并纳入辖区内法院系统评比表彰计划和范围,在较短的时间内使法警支队的工作和建设走向正规,逐步达到正规化建设的标准。

    (二)提高自我修养,努力养成自律意识

    自我修养的方法是多方面的,它是基于每个司法警察所工作实践的时间、职责、环境、生活经历等不尽相同而有差异。但从共性方面来说,基本的方法有:

    1、勤于自省,开展自我思想斗争。道德修养属于思想意识范畴。道德修养是个人品行的自我完善,加强道德修养是为了适应工作及环境有意识的用新道德更替旧道德。时代飞速发展、工作环境日新月异,道德修养必须与时俱进,只有不简短的加强道德修养,才适应之。司法警察要把道德修养作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来加强,不断进行自我反省、自我解剖,不断去除思想中不道德的意识、观念、情感,使自身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意识。 

    2、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要形成良好的司法警察职业道德,只有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从细微之处着眼,从一点一滴的小事情做起,“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时时处处都严格要求自己,久而久之,潜移默化,成为道德行为习惯,形成良好的道德素质。

    3、闻过则喜,勇于接受批评和监督。一个人出现错误和缺点在所难免,重要的在于及时认清、及时改正。道德修养一方面靠自我完善,一方面靠他人教育帮助。在对待批评时,要虚心诚恳地接受别人的意见和建议,客观冷静地查找自身不足的原因,针对性地克服自身的缺点、改正错误。

    4、坚持不懈,努力升华道德境界。司法警察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必须经过长期的积累和磨练,才能逐步形成。道德修养是终身的事,要把实现社会主义的理想人格作为自己追求的道德理想,以顽强的意志和克服困难的勇气,持之以恒,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不断地改造自我,超越自我,向崇高的道德境界努力攀登。

    (三)加强监督力度,努力营造他律环境

    职业道德约束机制的形成,还需要实施有效的监督。职业道德虽然强调自律,但也不排除来自业内和外界的监督。最高法院在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时,要求各级法院负责指导、监督,同时也提出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监督。因此,在对司法警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培养的同时,也要依靠有关制度,加强管理和监督。把职业道德教育与目标管理考核结合起来。在对司法警察进行目标管理考核中,应增加“职业道德”的项目,并把这一内容放在重要位置,使之制度化、经常化,从而建立全面、系统的司法警察职业道德考核监督机制。

    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全面提高司法警察道德素质,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是法警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不能把法警当作职业道德建设的局外人,应该把司法警察培养成具备优秀的政治品质、执着的职业忠诚、娴熟的职业技能、高尚的道德品行和高度的自律精神。在推进人民法院现代化建设过程中,要加强司法警察职业道德建设,依法从严治警,大力弘扬敬业奉献精神,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

(作者单位: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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