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道德的精神力量
警察道德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着警察权力的行使质量。"道德失范""道德滑坡"就会导致价值观念、伦理观念紊乱,民警依法办事的意识就会相对减弱。因此,警察道德水准的高低,对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以及正确行使警察权力有着巨大而独特的制约作用。
警察道德是指人民警察在工作中应该遵守的,以社会舆论和内心信念来维持的,调整警察各种职业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以及警察个人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道德品质状况。
警察权力,又称警察权,是指国家为保障警察履行职责,完成任务,从而实现其国家职能,而以法律形式赋予警察的,由其代表国家行使的一种特殊而重要的国家权力。
警察道德与警察权力有着内在的联系,同时对警察权力又有着一定的制约作用。因为,公安民警是人民警察权力的主体,无论如何运用权力,都与警察个人的权力价值观、意志的自我约束以及职业道德素质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警察道德水准的高低,对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以及正确行使警察权力有着巨大而独特的制约作用。
警察道德作为制约警察权力的主要因素之一,与其他因素相比对警察权力具有四方面的制约作用。
规范作用。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是指人民警察在公安工作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是评判其职业行为是非、善恶的标准。警察职业道德规范概括为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清正廉明、团结协作、勇于献身、严守纪律、文明执勤这八方面内容,不仅揭示了警察与党、国家和人民之间的道德关系,也规定了警察最基本的道德行为。道德水准的高低,决定着个人素质的高低,个人素质的高低又影响着能否正确行使权力。警察道德水准达到什么高度,正确行使权力的水准就只能达到什么高度。人民警察在行使各项警察权力时,警察道德无疑会起到规范警察行为的作用,这是法律、纪律、政策等无法完全取代的。
调节作用。有学者指出:“公共行政作为国家与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领域,需要得到行政道德调节。”人民警察在行使权力所实施的行为时同样需要警察道德的调节。在意识形态领域没有真空地带,不少民警缺乏是非分辨能力,在社会发展、经济繁荣、物质生活条件有了很大改善的今天,却违背道德良知,堕入了违法犯罪的深渊。在他们中间,有的假公济私,索贿受贿,徇私枉法,中饱私囊;有的巧立名目,挥霍公款,吃喝嫖赌,为所欲为;还有的封妻荫子,任人惟亲,买官卖官,谋取暴利。这些人利欲熏心,利令智昏,在金钱、美色、名利、地位面前乱了方寸,不仅自己身败名裂,而且给党和国家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就需要凭借教育、社会舆论、内心自省和群众监督等对其行为进行调节。换句话说,警察道德能以强大的内在力量,或自豪、无愧,或内疚、悔恨来引导和制约警察行使权力的行为。通过道德对警察权力的调节,使广大民警形成权力不能商品化的观念,提高自身的拒腐防变的能力,经受住权力和金钱的考验,才不至于为功名官职所累,为亲情关系所扰,为金钱美色所迷。
自律作用。为了保证警察权力的正常运行,防止和避免权力的倾斜,每个民警在权力行使中,应不断强化道德自律的能力。“物必自腐,而后生虫”。人民警察要强化自律。自律实际上是自我教育、自我反省的过程,是道德觉悟提高的过程,千万不可以认为自己的道德水准会随着职务的升迁或手中权力的扩大而自然提高。人民警察只有形成道德自律意识,具有道德使命感,才会自觉遵循道德准则,自觉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要时刻用警察职业道德规范衡量自己的道德行为,正确使用权力,正确对待物质利益,坚决杜绝以权谋私。警察道德只有被广大公安民警真心诚意地接受,并转化为他们的情感和信念时,才能发挥作用。这种以警察内心自觉发挥的作用,离不开警察良心的作用。良心作为一种道德内省和自制能力,是道德自律性最集中和最高的表现。警察道德一旦被民警所接受就会产生巨大的精神力量,能动地促进警察权力的正确实施。
潜移默化的作用。潜移默化是指人的思想和性格受到感染后自身行为自觉不自觉地发生的变化。高尚的警察道德一旦在民警心中留下烙印,并形成内心信念,就会基于自觉意识,自觉履行职业责任。这样,人民警察在公安工作过程中,当事人就能够积极主动地配合警务工作,使警察权力得到顺利的实施。久而久之,就形成了良性循环,人民警察就树立了良好的职业形象,从而取得老百姓的支持和信任,也就产生了警察权威。反之,如果民警忽视警察道德修养,利用手中的权力耍特权,抖威风,“冷、硬、横、推、拖、滑、吃、喝、拿”等,就会严重损害警察的执法权威形象,警察权力在执行过程中就会受到阻碍,就算一时能够以权压法,但却压服不了民心,当事人也会对警察的行为怨声载道,心怀不满。长此以往,公安工作就很难很好地开展下去。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