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行基层公安信息主导警务机制
情报信息是公安机关最重要的警务资源,从警务工作看,其本身就是一个搜集信息、研判信息、运用信息和反馈信息的过程。警务工作和警务活动中所产生的一切信息都应当成基层公安机关实施信息主导警务研究的对象。从载体形式看,警务信息应该是多媒体、跨平台的,既有以文字、数字为表现形式的数据信息,如案(事)件、人口、场所部位等信息,也有以图像、声音为表现形式的多媒体信息,如图像监控信息、无线通讯信息等;从信息来源看,警务信息既有公安机关在各项警务工作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到的一切与社会治安有关的“人、事、物”等各项基础信息,又有公安机关本身在“打、防、巡、管、控”和执法办案等各项警务活动中产生的信息。
构建警务信息平台。作为基层公安机关,应当立足现有技术条件,加强对现有各公安信息系统的整合应用,特别是在不统一数据库、不统一应用软件的情况下,因地制宜,以方便民警应用为出发点,努力实现各种信息平台的一网式集成应用,建立网上作战平台,不断拓展信息应用领域,提升应用效能,把信息警务的投入真正转化为现实战斗力。
全面规范信息报送。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专门制定了信息报送的规范和操作流程,分为业务部门和派出所两个层面,分别规定了信息报送的内容、范围、原则、时效。各派出所信息报送内容包括工作动态、案事件信息、情报信息、治安防控、治安管理、专项工作等七个板块。各业务部门根据各自业务特点,报送相应的工作动态和工作信息,信息报送模式和时效要求全局统一,每天的信息随时在信息平台上更新。以110警情信息为主干,建立信息报送核查机制,分局指挥中心以110接警信息、法医伤情鉴定信息、现场勘查信息等为依据对各派出所报送进行核查,并作为考核派出所信息工作的依据之一。分局治安、刑警、法制、预审等部门也结合本职业务工作对各派出所信息统计报送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反馈到信息平台,从而形成一个严密的监督链,从机制上有效杜绝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等问题的发生,达到全部治安、刑事警情信息和“打、防、管、控”、“执法办案”等重要警务信息均通过网络及时、准确、全面地流转上报,实现业务流与信息流的“无缝隙”链接。
切实加强信息研判。以指挥中心为龙头,以各业务部门为支撑,以基层派出所为依托,建立信息研判中心和三级研判队伍,紧紧围绕各类信息资源,开展定期研判、专题研判、个案研判等不同层面、不同重点的研判活动。110、刑警、治安、户政等部门对各类警情动态,法制、预审等部门对各类执法动态分别进行日通报、周分析、月研判。分局指挥中心通过对各类警情和警务信息的综合研判,及时分析规律、特点和趋势,发布指导性和预警性信息,做到“打有方向、防有目标、控有重点”,推动打、防、巡、管、控工作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由随意性向精确性转变。
要不断提高全体民警的信息意识和在日常警务工作中采集、报送信息的能力,开展全警信息警务大练兵,把强化信息意识,增强搜集信息、传递信息、处理信息和应用信息的能力作为队伍素质建设的重要内容,组织全体民警苦练计算机操作、信息研判、网上作战等各项技能,培养一批信息警务应用、管理的专业人才,总结推广一批网上作战方法,造就一支信息化、科技化的基层民警队伍,使每一名民警都成为信息警务的参与者、推动者和受益者。
(作者为山东省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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