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改善基层警风建设的思考
一、强化建设制度,优化建设思想
近些年来,警风建设力度不断加大,这是事实,其中,注重制度建设又是一个带有共性的突出特点。从公安部到省厅,从市、县局到基层科所队,各自都有一套规章禁令,应该说在警风建设大的方面和主要问题上基本做到了有章可循,这无疑是一大进步。但是,只要我们把视角再放深一点,就能发现其中还有一些问题,而这些问题又比较真实地暴露出目前我们在警风建设指导思想上存在的问题。首先,制度缺乏统一性。制度多而杂乱,互相交叉重叠的现象相当普遍,上下宽严失衡,前后标准不一,使制度失去了应有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其次,制度内容偏颇。多半规章制度属“不准”、“严禁”之类的禁令,通常叫作法制“高压线”,引导人、教育人、启发人的功能明显欠缺。再次,制度落实不力。重视制度的建设,却忽视制度的落实,对落实制度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导致制度落实不好,甚至形同虚设。透过上述几个方面的问题,可以看到目前我们在警风建设指导思想上存在的误区。其一,我们应该把警风建设的基本点放在最大程度地调动和激发广大公安民警积极性和创造性上,而不能仅仅把目光盯在“束缚大家的手脚上”,“管理”和“管住”虽一字之差,但意义相差甚远。我们应该在“管理”上下功夫,而不应该只是在“管住”上大动脑筋。其二,建立健全警风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只是加强警风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其核心内容和关键环节还在启发自觉和认真落实。因此,警风建设必须把思想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作为重点。其三,制度建设更应该着眼长远,解决根本,坚持始终,而不应该因某个民警的变化而朝令夕改,这样做的结果只能是虎头蛇尾,半途而废。
为解决以上问题,人民警察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不搞官僚主义和特权思想,公安机关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同时要做好以下几点:一是要努力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打人骂人、刑讯逼供、方法简单粗暴的“顽症”。二是要加强对民警素质教育,提高工作效率。既要肯定民警成绩,又要批评民警错误,有错就改,知难而上。三是要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以权谋私、贪赃枉法、违法办案、滥用枪支警械的违纪行为坚决予以追究处理。四是要健全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不管是队伍建设还是业务工作都要抓监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研究建设方法,强化依法建设
毋庸讳言,加强警风建设是个难问题。从公安机关设立之日起,各级公安机关就在不断地探寻警风建设的科学方法,相当一个时期,由于受“人治”观念的影响,在警风建设上重“人治”、轻“法治”的现象比较普遍,探寻的一些方法,大多都带有“人治”的痕迹,结果造成工作上的随意性和盲目性。比较典型的是把依法治警简单化,把“法治”重点放在基层,说依法治警,就是管理基层民警。作为执法主体的各级领导和领导机关往往处在法治的“空档”上,导致严下不严上,严警不严官。诸如此类的习惯和偏见,虽然目前已明显改观,但由于曾经是带有普遍性的顽症,根治尚需时日,仍是值得我们高度重视和认真解决的一个突出问题。
依法加强警风建设必须强调公仆意识,要树立无论职务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都是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的指导思想,必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现在,有的问题没人管有的问题又争着管,根本原因是机制不合理。公安编制体制和机构改革,要与依法加强警风建设统一起来。尽可能形成法律监督制约机制,依法加强警风建设的落实。依法加强警风建设,必须强化法治手段。法规不是加强警风建设的参考,而是加强警风建设的依据和手段。依法加强和改善警风建设必须依法治“长”。古今中外,从严治官都是治国的共同规律。从严治长,最根本、最长远的办法,是加强人事法制建设,使领导干部的管理走上法治轨道,从政策制度上把人管住管好。
三、加强行政建设,重视思想建设
行政建设和思想建设是警风建设的经常性工作。行政建设主要是落实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它的主要任务是告诉全体民警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能够怎样做,不能怎样做;提倡怎样做,反对怎样做。它解决的是行为规范问题,强调的是纪律。只有严格行政建设,保证警令畅通,才能确保公安队伍的集中统一。如果把行政建设比做知其然,那么思想建设就是知其所以然。思想建设即开展思想教育和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它告诉全体民警为什么要这样做,为什么不准那样做;这样做有什么好处,那样做有什么坏处。它解决的是思想认识问题,强调的是自律。行政建设与思想建设之别,决定了民警的行为被动与主动之异。行政建设之中,被管理者的行为是被动的;思想建设之中,被管理者的行为就变成主动的了,管物能管人,管人先管思想,思想支配行动。只有加强思想建设,才能把行政建设转化为民警自觉的行为。从这个意义上讲,行政建设是治标,思想建设是治本,标本兼治,二者不可偏废,而尤以治本为重。
思想建设的首位是信念的树立。这是衡量我们思想政治工作成熟程度的标志,是永葆公安队伍先进性、战斗性和与时俱进的根本要求。因而要时时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和“以德治国”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在心底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思想建设的主线是宗旨教育,引导民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以其支配一切言论行动,合乎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思想建设的经常性工作是法纪教育。法纪教育问题解决了,行政建设的压力就减轻了。公安干警要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要坚定共产主义信念,要对党对人民对公安事业忠诚,有不怕牺牲,勇往直前的献身精神。二要有坚定的政治原则性,要做到敌我分明,爱憎分明,是非分明,不拿手中权利做交易。三是有高度的组织纪律性,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令行禁止。四是率先垂范,当楷模,做表率,树形象。
四、依靠权力建设,坚持形象建设
毫无疑问,加强警风建设离不开权力,特别是我们准军事化的公安机关,强调的是政令警令的畅通。权力在警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依靠权力加强警风建设,既是经常之举,更是重要之法,也具有普遍性。但是,如果管理者自身形象差,单纯依靠权力建设,被管理者往往会口服心不服,言服行不服,甚至有可能激化矛盾。在新形势下,重视“形象建设”,强调各级管理者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的作用相当重要。“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管理者的行动就是无声的命令,起着教育和示范作用。自身形象好,讲话就有号召力,管理就有权威。因此,把权力建设与形象建设结合起来,高度重视形象在警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强化管理者的形象和榜样意识,用管理者良好的形象去感召人、说服人,充分发挥样板和示范作用,是当前做好警风建设的重要方面。
(作者系湖北省枣阳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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