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警察公共关系理论与实践创新的思考
近几年来,国内警察公共关系异军突起、方兴未艾,在理论和实践方面都作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特别是在全国各公安机关开展的形式多样的公关活动,为推动警察形象建设,增强警察意识,提高警务管理现代化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本文就此作以下思考:
建立警察公共关系的必要性
理论的产生来源于实践的发展,中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新旧体制的转换,社会治安环境更加复杂,传统的警务管理遇到巨大的挑战。我国警察公共关系正是在这一伟大的改革实践中应运而生的。
(一)建立警察公共关系是加入WTO的需要
人类已进入21世纪,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特别是加入WTO后,公安工作逐步与国际接轨,公安工作面临的任务更加繁重,治安环境更加复杂,这就要求公安机关按照WTO规则与国际惯例,转变公安管理职能,规范执法活动,不断提高国际警务工作水平。
(二)建立警察公共关系是“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需要
随着我国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以及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人们对社会治安和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关注程度也越来越高,尤其是治安、户籍、交通等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法规和办事程序方面,群众需要更多的了解。作为执法主体,公安机关只有以积极的姿态适应并不断提高公安工作的透明度,把执法活动主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才能实现让人民满意的目标。
(三)建立警察公共关系是警务改革的需要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深入,警务体制改革正在深入推进,在这种形势下,打造人民警察崭新形象就要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就要以改革的思想和创新的理念来指导新的实践,大胆探索与国际接轨后的公安改革;既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又要走有中国特色的新路子,这样才能跟上国际警务革命的潮流和趋势。
(四)建立警察公共关系是全面打造警察形象的需要
树立良好的警察形象是警察公共关系的重要目的之一。警察公共关系最基本的内容和要求是,发挥职能作用,真诚服务群众;加强社会沟通,取得群众支持;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警民关系;树立良好形象,赢得群众满意。这里核心问题是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只有这样才能“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真正建立起良好互助的警民关系。
警察公共关系的理论研究要与时俱进
公安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孙明山提出:“要加强警察公共关系理论的研究和探索,以深化警民关系为主题,创新形式,创新载体,推动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方针的贯彻落实,为完成各项公安保卫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显然,警察公共关系理论研究要与时俱进,反映公安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
(一)广泛借鉴国外警察公共关系理论研究的最新成果,创造性开展学术研究
近年来在我国举行的两届国际性“警察公共关系论坛”揭开了中国警察公共关系理论研究的新一页,论坛取得了较高的学术成果,特别是韩国、新加坡、香港、澳门、台湾等代表的参加,使我们领略到了境外国外警察公共关系的先进理念和方法。通过交流和研讨推动了警察形象建设的规范性、科学化。
在实践方面,我国部分公安机关把以ISO9000质量体系为核心的全面质量管理引入公安管理领域,并以国家级科研立项,实施“全面质量建设”,其战略设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公众和全社会的满意为目标,采用现代质量管理手段带动系统化、全局化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创新,全面提高公安日常工作、运行机制、管理体制的质量水平,持续增强公安机关的整体执法服务综合能力。
(二)积极借鉴国内企业和政府危机公关的成功经验,加强警察危机公关理论研究
中国正处于一个历史转折时期,20多年来的改革发展使国力大大增强,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大力推进民主建设。在这样的新形势下,整个社会的法制意识、民主意识、人权意识必将逐步提高。警察事务事关每个人的切身权利和利益,必然受到公众和媒体越来越多的关注,“麻旦旦处女卖淫案”、“夫妻在家看黄色碟被拘案”、以及“孙志刚事件”都表明,这类引发国际国内广泛关注、事关警察危机的事件时有发生,公安机关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未雨绸缪,把握主动权,积极借鉴国内企业和政府危机公关的成功经验,要增强警察危机意识、开展警察危机公关理论研究,培养警察危机公关专门人才,从理论、组织、人员、措施等多方面做好准备。
对警察公共关系在实践方面要开拓进取、大胆创新
“二十公”提出,要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随着武汉市公安局在全国率先挂牌成立了警察公共关系处,全国许多地方的公安机关相继组建警察公共关系部门。这一职能部门的出现,表达了一种全新的警务工作理念,推动了警察公共关系实践活动的开展,密切了警民关系。但也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一)不断完善警方新闻发言人制度
公安机关普遍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这是一种主动公关的好形式,一方面密切了与媒体的关系,另一方面也可以借助媒体对警方的关注扩大公安机关自身的影响。但是我们如何运用好这一制度,发挥最大的功效,却有大量的问题需要研究。比如:如何组织新闻发布会?如何面对媒体提问的“陷阱”?当负面新闻造成形象危机时,如何采取应对措施?民警在重大突发事件现场、重大案件现场,如何既履行自己的职责又能处理好与记者的关系?这些内容需要我们做深入的研究。
(二)创造性开展活动,树立警察公共关系理念
长期以来,公安机关一直致力于改善警民关系,树立警察良好形象,但由于对警察公共关系重视不够、理论研究不深,使得公安工作开展缺少主动性和创造性,效果不显著。目前,警察公共关系机构的设立,对警察公关活动的开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通过开展“警察开放日”、“警营一日”、“与你相约”、“警民心连心”、“拆墙透警零距离”等活动,让群众走进警营,走近警察,警民互动,增加了警民之间的相互了解,融洽了警民关系。需要加强的是,要进一步树立警察公共关系理念,从机制上保证警察形象建设的有效性,制定警察形象建设公关战略,有计划、全方位、坚持不懈地对警察形象进行精心培育、精心创意、精心设计和精心规划,进而达到警察公关活动事半功倍的效果。警察公共关系还要体现以人为本思想,运用各种创新手段深化警民关系的主题,使每一个民警都成为警察公共关系的实践者。真正认识到警察形象重于泰山。
在理论和实践结合上体现中国公安特色
江泽民同志一再强调:“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警察公共关系在我国才刚刚开始,今后在理论和实践的创新探索上还要走很长的路,特别是在广泛吸收国外境外先进成果的同时,还要结合我国公安实际,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警察公共关系。为此,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找到警察公共关系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点
去年,公安部在全国公安系统开展了“贯彻十六大,全面建小康,公安怎么办”的大讨论,这是建立新型警察公共关系的极好契机,通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议》和第二十次公安会议精神,使广大公安民警统一了思想,增强了政权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形成了公安机关和警察的内聚力。在保驾护航作用方面,由于我国正处于改革的攻坚阶段和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种矛盾和问题相对突出,维护社会稳定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挑战,建立新型的警察公共关系,通过外部良好形象的树立,得到媒体和公众的支持,才能更好地实现打击有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因此,找到结合点,就能更好地发挥警察公共关系中内求团结,外求发展的重要职能作用。
(二)夯实警察公共关系理论与实践的落脚点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核心,就是通过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维护、实现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以“三个代表”为指导建立警察公共关系,就必须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做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忠实维护者,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做到“执法为民”。
(三)对准警察公共关系理论与实践的聚焦点
警察形象是警察公共关系中的根本问题,尽管警察公共关系涉及社会各个组织、各个层面、各个群体、各个社会领域,但最基本、最重要的是警民关系,这是警察公共关系中的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方面,决定和制约着其他关系。因此,密切新型警察关系是警察公共关系的根本,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紧是警察公共关系的核心。构建新型的警察公共关系,必须始终抓住根本,紧密围绕核心,努力提高公安机关的群众满意度和社会美誉度。
在警察公共关系理论和实践研究中,要充分发挥公安高校和科研部门的职能作用。利用高校自有的优势开展警察公共关系课程建设和学科建设,在有条件的高校中建立警察公共关系培训中心,把警察公共关系列为警察培训的必要内容。从国外境外的情况看,在对警察进行每年一次的培训中,公共关系是必不可少的一项内容,因为每一个警察在接触公众的时候,他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在改善或损害着与公众的关系,而这也将影响着警察工作的开展。在当前,应结合“全警开展大练兵”活动加强警察礼仪培训,积极推动警力下沉,在公安基层逐步建立一批警察公共关系实践基地。
总之,新世纪、新阶段、新形势、新要求,我们必须站在新的时代高度,跟上国际警务现代化步伐,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来打造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崭新形象。随着警察公共关系理论与实践的逐步发展与完善,特别是在公安工作中的应用得到推广与深化,警民关系也将会有一个新的飞跃。
(作者单位: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建立警察公共关系的必要性
理论的产生来源于实践的发展,中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新旧体制的转换,社会治安环境更加复杂,传统的警务管理遇到巨大的挑战。我国警察公共关系正是在这一伟大的改革实践中应运而生的。
(一)建立警察公共关系是加入WTO的需要
人类已进入21世纪,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特别是加入WTO后,公安工作逐步与国际接轨,公安工作面临的任务更加繁重,治安环境更加复杂,这就要求公安机关按照WTO规则与国际惯例,转变公安管理职能,规范执法活动,不断提高国际警务工作水平。
(二)建立警察公共关系是“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需要
随着我国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以及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人们对社会治安和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关注程度也越来越高,尤其是治安、户籍、交通等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法规和办事程序方面,群众需要更多的了解。作为执法主体,公安机关只有以积极的姿态适应并不断提高公安工作的透明度,把执法活动主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才能实现让人民满意的目标。
(三)建立警察公共关系是警务改革的需要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深入,警务体制改革正在深入推进,在这种形势下,打造人民警察崭新形象就要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就要以改革的思想和创新的理念来指导新的实践,大胆探索与国际接轨后的公安改革;既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又要走有中国特色的新路子,这样才能跟上国际警务革命的潮流和趋势。
(四)建立警察公共关系是全面打造警察形象的需要
树立良好的警察形象是警察公共关系的重要目的之一。警察公共关系最基本的内容和要求是,发挥职能作用,真诚服务群众;加强社会沟通,取得群众支持;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警民关系;树立良好形象,赢得群众满意。这里核心问题是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只有这样才能“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真正建立起良好互助的警民关系。
警察公共关系的理论研究要与时俱进
公安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孙明山提出:“要加强警察公共关系理论的研究和探索,以深化警民关系为主题,创新形式,创新载体,推动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方针的贯彻落实,为完成各项公安保卫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显然,警察公共关系理论研究要与时俱进,反映公安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
(一)广泛借鉴国外警察公共关系理论研究的最新成果,创造性开展学术研究
近年来在我国举行的两届国际性“警察公共关系论坛”揭开了中国警察公共关系理论研究的新一页,论坛取得了较高的学术成果,特别是韩国、新加坡、香港、澳门、台湾等代表的参加,使我们领略到了境外国外警察公共关系的先进理念和方法。通过交流和研讨推动了警察形象建设的规范性、科学化。
在实践方面,我国部分公安机关把以ISO9000质量体系为核心的全面质量管理引入公安管理领域,并以国家级科研立项,实施“全面质量建设”,其战略设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公众和全社会的满意为目标,采用现代质量管理手段带动系统化、全局化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创新,全面提高公安日常工作、运行机制、管理体制的质量水平,持续增强公安机关的整体执法服务综合能力。
(二)积极借鉴国内企业和政府危机公关的成功经验,加强警察危机公关理论研究
中国正处于一个历史转折时期,20多年来的改革发展使国力大大增强,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大力推进民主建设。在这样的新形势下,整个社会的法制意识、民主意识、人权意识必将逐步提高。警察事务事关每个人的切身权利和利益,必然受到公众和媒体越来越多的关注,“麻旦旦处女卖淫案”、“夫妻在家看黄色碟被拘案”、以及“孙志刚事件”都表明,这类引发国际国内广泛关注、事关警察危机的事件时有发生,公安机关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未雨绸缪,把握主动权,积极借鉴国内企业和政府危机公关的成功经验,要增强警察危机意识、开展警察危机公关理论研究,培养警察危机公关专门人才,从理论、组织、人员、措施等多方面做好准备。
对警察公共关系在实践方面要开拓进取、大胆创新
“二十公”提出,要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随着武汉市公安局在全国率先挂牌成立了警察公共关系处,全国许多地方的公安机关相继组建警察公共关系部门。这一职能部门的出现,表达了一种全新的警务工作理念,推动了警察公共关系实践活动的开展,密切了警民关系。但也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一)不断完善警方新闻发言人制度
公安机关普遍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这是一种主动公关的好形式,一方面密切了与媒体的关系,另一方面也可以借助媒体对警方的关注扩大公安机关自身的影响。但是我们如何运用好这一制度,发挥最大的功效,却有大量的问题需要研究。比如:如何组织新闻发布会?如何面对媒体提问的“陷阱”?当负面新闻造成形象危机时,如何采取应对措施?民警在重大突发事件现场、重大案件现场,如何既履行自己的职责又能处理好与记者的关系?这些内容需要我们做深入的研究。
(二)创造性开展活动,树立警察公共关系理念
长期以来,公安机关一直致力于改善警民关系,树立警察良好形象,但由于对警察公共关系重视不够、理论研究不深,使得公安工作开展缺少主动性和创造性,效果不显著。目前,警察公共关系机构的设立,对警察公关活动的开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通过开展“警察开放日”、“警营一日”、“与你相约”、“警民心连心”、“拆墙透警零距离”等活动,让群众走进警营,走近警察,警民互动,增加了警民之间的相互了解,融洽了警民关系。需要加强的是,要进一步树立警察公共关系理念,从机制上保证警察形象建设的有效性,制定警察形象建设公关战略,有计划、全方位、坚持不懈地对警察形象进行精心培育、精心创意、精心设计和精心规划,进而达到警察公关活动事半功倍的效果。警察公共关系还要体现以人为本思想,运用各种创新手段深化警民关系的主题,使每一个民警都成为警察公共关系的实践者。真正认识到警察形象重于泰山。
在理论和实践结合上体现中国公安特色
江泽民同志一再强调:“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警察公共关系在我国才刚刚开始,今后在理论和实践的创新探索上还要走很长的路,特别是在广泛吸收国外境外先进成果的同时,还要结合我国公安实际,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警察公共关系。为此,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找到警察公共关系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点
去年,公安部在全国公安系统开展了“贯彻十六大,全面建小康,公安怎么办”的大讨论,这是建立新型警察公共关系的极好契机,通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议》和第二十次公安会议精神,使广大公安民警统一了思想,增强了政权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形成了公安机关和警察的内聚力。在保驾护航作用方面,由于我国正处于改革的攻坚阶段和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种矛盾和问题相对突出,维护社会稳定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挑战,建立新型的警察公共关系,通过外部良好形象的树立,得到媒体和公众的支持,才能更好地实现打击有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因此,找到结合点,就能更好地发挥警察公共关系中内求团结,外求发展的重要职能作用。
(二)夯实警察公共关系理论与实践的落脚点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核心,就是通过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维护、实现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以“三个代表”为指导建立警察公共关系,就必须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做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忠实维护者,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做到“执法为民”。
(三)对准警察公共关系理论与实践的聚焦点
警察形象是警察公共关系中的根本问题,尽管警察公共关系涉及社会各个组织、各个层面、各个群体、各个社会领域,但最基本、最重要的是警民关系,这是警察公共关系中的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方面,决定和制约着其他关系。因此,密切新型警察关系是警察公共关系的根本,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紧是警察公共关系的核心。构建新型的警察公共关系,必须始终抓住根本,紧密围绕核心,努力提高公安机关的群众满意度和社会美誉度。
在警察公共关系理论和实践研究中,要充分发挥公安高校和科研部门的职能作用。利用高校自有的优势开展警察公共关系课程建设和学科建设,在有条件的高校中建立警察公共关系培训中心,把警察公共关系列为警察培训的必要内容。从国外境外的情况看,在对警察进行每年一次的培训中,公共关系是必不可少的一项内容,因为每一个警察在接触公众的时候,他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在改善或损害着与公众的关系,而这也将影响着警察工作的开展。在当前,应结合“全警开展大练兵”活动加强警察礼仪培训,积极推动警力下沉,在公安基层逐步建立一批警察公共关系实践基地。
总之,新世纪、新阶段、新形势、新要求,我们必须站在新的时代高度,跟上国际警务现代化步伐,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来打造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崭新形象。随着警察公共关系理论与实践的逐步发展与完善,特别是在公安工作中的应用得到推广与深化,警民关系也将会有一个新的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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