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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管理

沈阳公安分局多个权限交市局垂直管理

来源:华商晨报 作者:邢世伟 发布时间:2009-09-08 10:29:15 浏览次数: 【字体:

 

    涉及人员、编制、经费、资产管理权限 人员工资从2010年1月1日起由市本级统一发放

    沈阳市和平、沈河等15个公安分局的各项管理权限将交由沈阳市公安局垂直管理。

  日前,记者从沈阳市政府获悉,《理顺城市公安分局管理体制交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和《关于理顺城市公安分局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意见》已经出台。

  《方案》提出,沈阳市公安局下设的和平、沈河、铁西、皇姑、大东、东陵、于洪、苏家屯、沈北、浑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北站地区、棋盘山国际风景旅游开发区、辉山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细河等15个分局的人员、编制、经费、资产管理权限交由市公安局垂直管理。

  这意味着,各公安分局公安专项编制,在编在职且经过市人事局、公安局审批的公安民警、工勤人员以及离退休人员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人事档案、工资统发等人事编制工作事项全部移交市公安局管理。体制理顺后,各公安分局人事管理依照市直机关的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

  为顺利完成交接工作,沈阳市政府已决定此项工作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顾春明同志和副市级干部、市公安局局长许文有同志负责,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田家同志牵头,市编委办、人事局、财政局和公安局等部门组成理顺体制交接工作协调小组,专门负责组织协调交接工作,解决交接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对于《方案》的意义,沈阳市政府方面表示,理顺城市公安分局管理体制是市委、市政府加强对基层公安机关的监督和管理,提升全市公安队伍整体战斗力的一项重要决策。

  人员交接工作已于7月底前完成。12月31日前,完成资产移交、经费核定、财务核算体制的建立等工作。

  从明年起,各公安分局的经费、资产、财务管理体制全部纳入市本级预算管理,人员工资从明年1月1日起由市本级统一发放。

  五大问题都有解决办法

  针对沈阳市理顺城市公安分局管理体制中的有关问题,相关部门也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意见。

  1.关于自定编制问题

  皇姑区政府为区公安分局增加了18名自定编制,调入了17名工人。这部分编制和人员未在市级人事、公安机关管理范围内。此外,铁西分局3名工人、开发区分局2名工人没有编制,未经市公安局审批,由区政府同意调入的。这些编制的核定不符合政法专项编制管理的规定,不在上收之列,由市编制部门协调所在区妥善处理。

  2.关于未落关系的军转干部和公安院校毕业生等人员调整问题

  在市委、市政府理顺体制决定前已由市人事局、市公安局派遣到各分局的军转干部、公安院校毕业生及区人事局已同意接收调入、但未落关系的367人,由各区人事局办理人事、工资关系后,纳入接收范围。涉及公安机关干部和警力调整的,工资关系暂时不变,待工资由市统发后一并理顺。

  3.关于文职雇员和临时用工人员问题

  目前,共招聘了340名文职雇员,雇佣了643名临时工,上述人员仍然保持现有身份,经费渠道不变,继续由各区、开发区公安分局管理。

  4.关于联防队员问题

  沈阳市1992年建立治安联防队伍,目前在岗1159人。

  一是各区政府根据社会治安的实际需要,确定本区招录人员,并全面实行劳动用工制度;二是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受益”的原则,各区政府要承担本辖区录用专职治安联防队员的工资、保险和办公等经费支出,并为联防队员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意外伤害等社会保险,每年列入各区财政预算。理顺管理体制后,治安联防队员继续由各区政府按照原管理体制执行。

  5.关于被辞退民警问题

  目前,市公安局共有被辞退民警325名,其中各分局共有185名。各分局现有的被辞退民警由市公安局协调市劳动保障局办理“两险”。

公安分局多个权限交市局垂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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