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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领导审核案件终身问责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9-08-30 09:45:43 浏览次数: 【字体:

 

   记者从杭州市公安局获悉,从今年8月起,杭州市公安机关全面实施科所队领导案件审核终身问责制。据悉,此举在全国公安机关尚属首例。

  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分局市北派出所教导员田铭是派出所的兼职法制员,上报分局案件都要经过他的审核签字。实行科所队领导案件审核责任制后,田铭在对案件审核后,还必须填写《科所队领导审核案件意见表》,如实记载审核所发现的问题,督促办案民警加以整改。

  根据制度规定,科所队领导对所审核案件质量实行终身问责。负责最终案件审核的领导对全案负责,对案件某个具体环节审核的领导对该环节负责。一旦在案件审核中发现影响执法办案质量的相关问题,科所队领导必须立即向办案民警指明,提出具体整改要求,监督落实整改。

  “科所队领导案件审核责任实行量化考核,加大了基层科所队领导执法审批工作监督制约力度,给基层科所队领导肩上压了担子。”田铭颇有感触。

  为了保障制度落实到位,杭州各级公安机关还分批建立起科所队领导审核案件质量执法档案,每月上网公布。在一年中累计3次月排名末位的,暂停其审批案件的资格。存在严重执法过错的,将追究案件审核者的执法过错责任。

  据了解,在实行科所队领导审核案件制度后,杭州市公安机关在规范执法办案、减少执法过错、减少信访投诉、增强科所队领导执法工作责任心和业务水平等方面具有明显成效。在杭州市公安机关最新一次执法检查中发现,基层案件笔录更为规范、到位,证据调查取用更为及时、全面、合法,在执法办案程序上瑕疵问题明显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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