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基层交警大队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现状、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前言】近几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各类车辆大幅增加,从而导致各类交通事故呈逐年上升趋势,严重威胁着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使交通管理面临着严峻形势。据资料统计,80%左右的交通事故是由于交通参与者不遵守交通法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而引发的。因此,要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的发生率,单靠交通管理部门一方的努力是收效甚微的,只有提高全民素质,增加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而如何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从而有效遏制住交通事故高发的势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笔者工作之余,偶有思索,结合我大队这些年来工作实际谈一点自己的认识和看法。
【关键词】基层交警 安全宣传 工作现状 问题 改进建议
一、 基层交警大队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现状
第一,宣传稿件多而不精。近年来,各基层大队加强了信息工作,许多有条件的大队除了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外,有的还通过招聘、交流等形式从社会上挖掘专才从事信息写作工作,大部分大队信息传递工作呈现出速度快、数量多的良好现象。像在我们常德支队许多大队一个月在各级媒体的上稿量就可达到100余篇,但是由于各方面原因往往出现精品稿件难求现象,多数稿件为新闻稿性质的“小豆腐块”,特别是反映社会热点、焦点问题,引起群众强烈共鸣,产生较大社会反响的;开展专题研究,形成科学报告,引起领导、专家重视的;针对某一时期中心工作,系统组织专题报道,形成规模效应,产生巨大社会效益的等等高质精品稿件较少,尤其是上国家级、省部级新闻媒体的稿件更少,造成宣传稿件缺乏突出、鲜明、使人过目难忘的亮点。
第二,宣传方式浮而不深。开展交通安全“五进”宣传活动以来,交通民警进入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农村、辖区沿线各单位,开展了广泛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形成了浓厚的宣传氛围。但是这些看是热闹的宣传工作大多浮于表面,没有形成制度、规范和系统,往往是上面通知一个,下面执行一个,完成工作匆匆了事,导致宣传工作形式上大多局限于上一堂课,谈一次话,拉几条横幅标语。对辖区单位、群众没有建立固定的学习组织,没有制定长效的学习办法,没有落实严格的监督机制,虽然看起来遍地开花,但实际效果并不是很好。
第三,宣传效果形而不神。满街的标语、横幅、宣传牌,累牍的宣传文稿,轮轴的宣传活动,看似形式多样,精彩不断,但是这么多年来,民警们仍是反映群众越来越难管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仍是随处可见。从结果来看,我们就要反思,这么多年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实效在哪里?很多群众谈起交通法规头头是道,但在具体交通行为中又屡屡以身试法,发生这种现象的根源在哪里?这是因为,我们的宣传工作还没有触到群众的敏感点,关键点,不能给群众耳目一亮,精神一振的激发感,也就是没有触及人们的内心灵魂,只是让群众入耳、入眼,没有使他们入脑、入心,对真正达到提高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目标相差较远。
二、 基层交警大队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问题
第一,警务繁杂,精力难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各项工作任务都具体落实基层大队,基层大队上要对各级领导负责,下要对辖区群众负责,各类警务工作纷忙繁杂。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由于任务重、警力严重不足,本来就严重不足的警力除了应对每个路口排班当值,每条路段巡逻管控,还要应付各类交通整治、交通疏导、交通警卫、交通事故、突发事件等日常任务,就是有一点点空余时间还要参加各类学习教育活动。许多中小城市属于混合交通城市,行人、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小车、公交车混行,道路各类隔离设施屈指可数,交警路面指挥工作量极大。为完成这些日常工作,民警们经常要超负荷工作,休息日都不能保证,这样一来就造成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力不从心,精力难济。
第二,方法老旧,形式单一。当今社会是一个信息爆炸的社会,交警在宣传,其他部们也在宣传,大部分市民群众对常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已经产生了视听疲劳,甚至还有可能会出现逆反心理。所以,老办法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这就要求交警在宣传工作中要重新规划和定位,找准切入点,探索新途径。当前,我们的宣传工作基本还是采取“报纸有文、电视有影、电台有声”,“上一堂课、开一个会、发一张宣传单”等常规方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结合辖区发案特点,进行系统研究,判断出辖区亟需进行安全教育的社会群体,从而制定有针对性的教案来进行宣传。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绝不是千篇一律,简单而重复的工作,需要我们广大基层民警积极开动脑筋,大胆进行创新,采用多形式、多渠道的方式来积极推进这项工作,而我们在这方面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
第三,定位欠准,效果不佳。宣传工作,不是越多越好,而要把握“度感”,抓住“情感”,营造“震感”,避免群众产生逆反心理。同时,要紧密结合社情,为宣传工作定好目标。而我们很多时候是为完成任务而宣传,为追求数据而宣传,对宣传工作的目标定位不准或缺乏近、中、远景的科学规划,导致了宣传的方向感不强,精准度不高。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不是哪一个单位、一个部门的事,需要各方面的支持。当前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人才短缺、资金短缺、保障不力已是不争的事实,对此,我们不可能在短时间内通过宣传彻底改变面貌,要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甚至要有经济发达,社会进步相配的长期过程。认识到这点,我们就必须定位准确,找好主攻方向,切实解决一些当前能够解决的问题,这样既能取得效果,又能节约警务资源。
三、改进基层交警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建议
第一,解放思想,创新形式。新形势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基层交警要想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中取得实效,就必须要求基层交警部门领导解放思想,创新思维,加强重视;就必须要求广大宣传民警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开展宣传工作。一是从道路交通管理人员的执勤言行中延伸特殊宣传方式,全面普及道路交通安全的各种知识,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意识。二是在交通管理人员处理交通事故时构建特别的交安宣传模式。当交通事故处理结案后,可将双方当事人所有信息存档备案,事故当事人就是很有说服力的宣传者,组织并激发他们的主动宣传热情,即可形成一特殊组织宣传团体。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载体除了报纸、刊物、书籍、图片外,还包括墙报、黑报板、通知、备忘录、宣传栏、交通安全手册、守则、交通法规和交通标志。这些书面载体的内容在传播中不容易被歪曲,可以长时间保留,收看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仔细阅读体会。召开座谈会、讨论会、授课、演讲、报告和文艺形式等口头宣传形式具有亲切感,可以借助表情和语调来增强宣传效果。除此之外,通过电影、电视、广播、幻灯、录音、录像等现代化科学技术艺术形象进行宣传,给人以真实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一定要寓教于乐,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以此来提高交通安全宣传的心理效应,达到真正教育人、启发人、震撼人的目的。
第二,健全机制,完善考核。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涉及领导重视、经费保障、民警能力和考评考核等各个方面,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建立和健全一整套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一是加强交通安全宣传队伍的培训。从安全宣传队伍来说,政治觉悟的提高,优良作风的养成,政策、法律的熟悉、思维反应能力的训练,各种业务技能、群众工作方法的掌握,要经过反复的培训教育,才能适应工作的要求。因此交警部门应充分认识教育训练的重要性,制定培训计划,完善培训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工作培训,促进交通安全宣传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二是要增加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投人。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必须要有经费作保障,各级交警部门要本着量力而行、适当倾斜的原则,划出一块专门经费,保障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工作。三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决不仅仅是宣传部门和宣传民警的事,而应该是从领导到交通民警每个人的事,要让每一个基层民警都能成为胜任各项交管任务的交通秩序的维护者,又成为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交通法规的优秀宣传员。要建立责任制,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作为一项指标和其他各项交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严格奖惩,防止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流于形式。
第三,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在交通参与者中,机动车驾驶员、学生、农民、城镇居民是四个主要群体,提高这四个群体的交通安全意识,对于遏制和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无疑将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对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宣传教育,重点是遵纪守法的教育。通过上课和开座谈会的形式进行教育,增强驾驶员的职业道德和法制观念,使遵纪守法成为每一个驾驶员的自觉行动,并通过驾驶员的行为影响和带动乘客与其他群众。对学生的教育,要依靠教育部门和学校,将交通安全纳入学校教育,把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学校教育,作为一门必作的课程,把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教学计划中,从小学开始系统地对学生进行教育,使中小学生都能掌握一些基本的交通规则和安全常识。同时通过开展共建“交通安全文明校”活动,举办知识竞赛、有奖征文、文艺演出、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学生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对农民的教育,重点是公共安全常识。要以抓好公路沿线交通安全村为载体,通过采取图片展览、案例剖析等直观的宣传办法,让农民群众了解一些基本的交通安全常识,自觉地协助交警部门维护交通安全。对城镇居民的安全宣传教育,重点是做好机关干部、企业职工的教育,要把遵守交规作为文明规范的一项主要内容,让每位居民树立“遵守交法光荣,违反交法可耻”的观念,形成人人关心交通安全,人人参与交通管理的良好局面。
第四,政府牵头,社会参与。交通管理工作既然是社会化的系统工程,就必须走社会化道路。需要政府牵头,各部门配合,群众支持。各级政府应把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纳入日常的宣传工作之中,把交通违法合理地融入公共道德范畴,营造出一种“交通违法,人皆谴之”的道德氛围。一是确立长效的交通安全宣传社会化机制,营造以政府为主导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管理格局。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中,充分运用经济、政治、文化、行政等综合手段,确立交通宣传社会化体系。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交管部门牵头,各交通安全组织密切配合,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宣传大局面、大环境,迸发出更大的社会宣传力量,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向纵深发展。二是社会各部门也要在政府的指导下行动起来,自觉开展本单位、部门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上级机关要进行检查督导,将其作为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这样,充分运用政府的引导和协调功能,把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从交警“独家代理”,转变为各界共同参与。
(作者单位:常德公安交警直属一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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